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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第五章

  海明威說:鬥牛是唯一一種使藝術家處於死亡威脅之中的藝術。

  這就是鬥牛的魅力,在於它是一種冒險的藝術,過程充滿了驚險血腥與美麗藝術,但也有人認為鬥牛是一種殘酷無情的屠殺,無論如何,鬥牛一進入場中便註定了死亡的命運,這是事實,但鬥牛士所面臨的死亡威脅亦是不可否認的,這便是鬥牛的真髓。

  在鬥牛場上,鬥牛士與鬥牛都是死神最親密的朋友。

  十月到翌年三月是墨西哥的鬥牛季節,在這段期間裡,每座鬥牛場每逢周日都會有一場鬥牛賽,每一場鬥牛賽通常有三位鬥牛士,他們必須殺死六條牛,前後約費時兩個鐘頭。

  「Shit!」

  龔以羚瞪住「客滿」的牌子低咒半天,最後只好找著出口處,拿下背包,背靠著鬥牛場圍牆邊盤膝坐下等候。

  一般而言,鬥牛賽的票並不是很難買,唯有知名鬥牛士的場次時常出現一票難求的情況,特別是在慶典前後,若不事先購票,只能委屈去看看肉腳鬥牛士的表演了。

  「天哪!他們一定得這樣叫嗎?」

  聽著場內頻頻傳出歡呼聲,或者噓聲倒喝采,甚至吃驚的尖叫,龔以羚覺得自己的心臟好像長了腳似的正在偷偷往上爬,場內每傳來一陣聲音——不管是歡呼或喝倒采,她的心就多往上爬幾步,腦海中同時浮現出過往曾經在電視上看過的驚險鬥牛場面,還有前幾天看到某個鬥牛士死在鬥牛角下的新聞,她的心不由得又悄悄往上溜幾步。

  「Shit!Shit!Shit!為什麼我要在這裡受這種活罪!」

  她不應該來這裡的,但是飯店那邊只上下打量她一眼,便拒絕讓她進去找人,可是不來這邊,她還能到哪裡去?

  驀然一陣驚駭淒厲的尖叫,緊接著靜默數秒,然後是另一陣轟雷也似的歡呼、掌聲與讚歎,整個鬥牛場彷佛在震動,龔以羚一個驚嚇跳起來捂住嘴,以為自己的心已經從嘴裡跳出來了,沒想到它仍在胸腔內快速又猛烈的撞擊。

  為什麼尖叫?

  又為什麼歡呼?

  究竟是為人?

  或是為牛?

  天哪!這種等待真不是人受的,她敢打賭,鬥牛士的老婆一定活不久,光是這種煎熬就足夠她死上一百次,在老公完蛋大吉之前,老婆早就嗚呼哀哉了!

  真是該死,她怎麼忘了問維克多,迪卡斯的資歷到底如何?

  倘若是鬥第一、四頭牛的資深鬥牛士,現在也差不多該結束了,她就馬上可以結束這種煎熬;但若是鬥第二、五頭牛的中度資歷鬥牛士,可能還得再候上二十分鐘左右,如果是資淺鬥牛士,那就還有得等的,他究竟是哪一種排名呢?

  這個答案在五分鐘後出現。

  「快,快溜,否則那女人又要追上來了!」

  「真麻煩,每次都必須這樣逃,我寧願去面對公牛也不想去惹那個女人!」

  「又不是我去惹她的,明明是她來惹我的呀!」

  「我知道,可是……咦?」

  「怎麼……上帝!」

  兩個匆匆忙忙逃難的身影在龔以羚前方兩公尺處緊急煞車,望著雙臂抱胸,一副傲慢姿態的女人,兩張臉兩張表情。

  一個詫異,一個慌亂。

  龔以羚一見到迪卡斯出現,兩眼便忙著在他身上打量,只見他一手拎著鬥牛士的黑帽,另一手掛著鬥牛士的紅巾,那一身黑底鑲金的鬥牛士傳統服飾優雅又殘酷地在燦亮的陽光下閃閃生輝,更顯得他英姿挺拔、華麗耀眼——雖然與他臉上的驚慌神情不太搭軋。

  身上沒有任何血跡,很好。

  「總算讓我逮到你了!」

  墨西哥城是西半球最古老的城市,保留了濃郁的民族文化色彩,但也是一座絢麗多姿的現代化城市。美麗的改革大街橫穿市區東西,是一條風景大道,也是一條歷史街;而縱貫南北的起義大道風格恰好相反,新建大廈林立,繁華異常,是一個標準的現代化商業區。

  迪卡斯名下的五星級觀光飯店就位在起義大道上,三十二層樓高,想當然耳,住宿費肯定高到嚇死人,而迪卡斯如同以往一般佔用整層頂樓,免費。

  「我想你最好和她好好談一談,最近這半個多月裡來,你不管做什麼都是心不在焉的,我可不想看見你被人從鬥牛場上抬出來。好,就這樣,兩個鐘頭後我再回來。」

  裡維拉說完便扔下他們離開,留下迪卡斯尷尬地咧著嘴,看不出是哭還是在笑,龔以羚慢條斯理地放下背包,再慢條斯理地回復雙臂抱胸的傲慢姿態,慢條斯理地說了兩個字。

  「孬種!」

  迪卡斯瑟縮了下,滿頭大汗地想找個理由躲開。「我……我能不能先去換下衣服?還有隱形眼鏡,戴太久會不舒服的。」

  龔以羚斜睨著他片刻。

  「十分鐘。」

  「十分鐘?」迪卡斯抗議地重複。

  「五分鐘。」

  「耶?怎麼……」迪卡斯錯愕地呆了呆,再見蒙上她臉的黑霧似乎愈來愈濃厚,趕緊掉頭就跑。「好好好,五分鐘就五分鐘!」

  五分鐘夠想出一個最佳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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