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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她好象——好象——好象——很想念向剛——

  逛得連狗兒都雙腿發軟,拒絕再走時,淩瓏才拎著菜回家。

  她站在廚房裡,想靠著繁忙的家事,擺脫他撒下的魔咒,不再去回想他的聲音、他的模樣、他的熱吻、他的觸摸。只是,沒過多久,她的抵抗就宣佈敗北,腦細胞一個又一個的淪陷,全被屬於他的回憶侵佔,手裡那顆好大的包心菜,被她茫然的撕了一片又一片。

  她想念他?

  她不想念他?

  她想念他?

  她不想念他——

  當淩粱月娥踏進家門時,看見的就是女兒中邪似的,站在廚房裡喃喃自語。整個流理臺上,散落了大大小小的葉片,而她還低著頭,在剝那顆只剩拇指大小的包心菜。

  她翻翻白眼,逕自走到女兒房中,扛出個行李袋,把盥洗用具、換洗衣物等等搜羅齊全,這才走了出來。

  「喏,拿去。」她把行李袋塞給淩瓏。

  她如夢初醒,本能的接住行李袋,小臉上還是充滿迷惘。

  「媽,你要出門?」

  「不是我,是你。」

  「我?」

  「對,去臺北的火車票我已經幫你買好了,隔壁的張先生就等在外頭,他會開車載你去火車站。」她把女兒從廚房拉出來,再一股腦兒的往門口推。「動作快一點,免得錯過車班。」

  淩瓏的雙手卻緊緊抓住門框,腿兒釘在地上,拒絕被老媽推出門。

  「等等,媽,你為什麼突然要我去臺北?」她轉過頭,滿臉狐疑。

  「當然是要你去照顧娃娃。」淩梁月娥認真的答道,還蹙起眉頭,擠出憂慮的表情。「我這幾天總是在擔心,娃娃那麼嬌弱,要不趁現在補補身子,生產時肯定會很辛苦。」她說得冠冕堂皇,心裡其實打的卻是另一個主意。

  縱然所有人都看出,淩瓏想向剛想得連魂兒都沒了,但是她臉皮薄,如果擺明瞭要她去臺北找向剛,她肯定是抵死不從。

  既然不能直說,淩梁月娥聰明的兜了個大圈子,娃娃跟來出世的孫子,倒是成了最好的藉口。

  一想到嫂子那嬌弱的模樣,緊抓著門框的小手慢慢鬆開了。

  是啊,娃娃嬌生慣養,無法處理孕期的飲食,又對她的手藝上了癮,挑食挑得厲害,回臺北的這幾天,肯定都沒能好好用餐吧!

  「那,飯團誰來照顧?」她問。

  「唉啊,交給你爸就行了!」

  確定了狗兒也安置妥當後,淩瓏深吸一口氣,抓起行李袋,不再遲疑,轉身就走出門外,急著上臺北照料嫂子。

  鄰居早等在門口,看到她出現,還體貼的幫她開車門。老媽則是站在門口猛揮手,高興得合不攏嘴,神情愉悅熱切,簡直像是在嫁女兒似的。

  一等車子駛離視線,淩粱月娥立刻沖回屋子裡,連鞋子都來不及脫,直接就撲向電話,用最快的速度按下兒媳在臺北住處的號碼。

  「喂,娃娃嗎?淩瓏已經出發了。」她停頓了一會兒,捂住胸口,一想到那「極品中的極品」,即將成為自個兒的女婿,就興奮得寢食難安。「替我轉告向剛,要他千萬別客氣,不管拐也好、騙也好,有啥本領都使出來,總之呢,就是非把這樁婚事搞定不可!」

  藍色大樓的玻璃帷幕,在陽光下閃閃發亮。

  淩瓏那嬌小的身影就站在門前,手上提著一大包熱騰騰的粽子。她一手遮著微眯的眼,努力仰起頭,看著這棟造價驚人的商業大樓。

  她站了半晌,之後再度低頭,察看手上的名片,與牆上的門牌對照。

  「奇怪,沒錯啊?」她皺起眉頭,小聲的咕噥。「不會吧,真的是在這棟樓裡嗎?」

  這棟大樓的外觀華麗得懾人,看起來就是那種超級有錢的人才會出沒的地方。

  她這個平民百姓,抱著粽子在門外徘徊好久,才鼓起勇氣,推著金色的旋轉門入內。

  大樓內部的裝潢更是富麗堂皇,黑色的大理石地磚更是光可鑒人,淩瓏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還特地拎高粽子,就怕油滴在地磚上。

  電梯的外牆,清楚標示著各家公司所租賃的樓層,「福爾摩沙」四個大字占去了九樓那一格。

  當年籃球隊的幾位隊員,在幾年前成立了「福爾摩沙」,將手工家俱銷售到海外。這幾年來席捲歐洲的中式復古風潮,正巧起了推波助瀾的效果,「福爾摩沙」所推出的產品,在市場上都有極佳的成績。

  淩瓏先前只聽說,公司經營狀況順利,但是,從這氣派的辦公大樓看來,她偷偷猜測,「福爾摩沙」應該是經營得非常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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