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桃花情人進化論 | 上頁 下頁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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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在說什麼,哪有人鼓吹做壞女人的?愛一個人願意為他付出,跟賢不賢慧一點關係也沒有,不過你說得對,擁有自我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沒有自我的女人,別人也不會來愛你。 「你一點都不想念他嗎?」薛曼妮問得小心,食指跟拇指拉出那麼一咪咪的微小距離來。 「想他?為什麼?我好不容易才忘掉他。」 喜歡一個人容易,還是忘記一個人簡單?她花了好幾年才把韓漱從心裡剔除,今天的見面只能說是意外,既然是意外,若只是自討苦吃,她很久不做那種傻事了。 「這樣啊——也好,一個沒心沒肺的男人比一包乖乖還不如,欸,這麼說還侮辱了乖乖,算了,以後這家店咱們不來了,就當拒絕往來戶。」 「你啊,連續劇別看太多,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還有好幾個會議要開。」她掐掐薛曼妮氣嘟嘟的臉頰,心裡眼裡完全是把她當妹妹看。 朋友站在她這邊讓她很窩心,不過是偶遇,就翻攪出這麼多情緒來,實在不必要。 人生沒什麼了不起的,以前的她太傻、太天真,傻得以為愛一個人就要天長地久,天真地以為用盡全部力氣愛一個人,他也會傾心地愛你。這些年,有了年紀才真正明白,愛情只是賀爾蒙錯亂時候的產物,過去了,就消失了。 「我送你。」 「不用,我想走路,靜一靜。」她的腦袋需要醒一醒。 都九月天了,天氣一點也不涼,這聖嬰效應反得很過火,大自然的氣候變化實在教人擔心。 和薛曼妮揮手道別,哈昀心慢慢地沒入夜色還有交錯的霓虹燈中。 她住的地方是一棟中古公寓大樓,外頭貼小磁磚,十層樓高。 一層兩戶格局,有電梯,但沒有管理員,可是有很多熱心守望相助的左鄰右舍,算是一個很不錯的社區。 離婚後,她就落腳在這裡。 三十坪大的房間,有客廳、臥房,還有一間書房,洗衣機擺在陽臺上,兩盆耐曬的蘆薈,和過年時買來增添喜慶氣氛,如今只剩下長梗綠葉的蝴蝶蘭,再來就是曬衣架了。 客廳鋪著原木地板,靠牆散置著五顏六色帶流蘇的軟墊,木架上有布做的兔娃娃、泥塑碗盤都是她的傑作。每逢假日,她就不辭辛苦地去到鶯歌學陶藝,幾年下來不敢說有小成,倒是省了不少買鍋碗瓢盆的錢,至於她從海邊撿回來的漂流木則變成了奇形怪狀的木雕,放在角落,為單調的屋子增添了不少自然的風味。 屋子裡擺的都是有溫度的玩藝,她一樣一樣從外面搬回來,全是她生活的痕跡,儘管在別人眼中只是蟹殼差不多點大的公寓,但是每天下班回來,沉浸其中,她很滿足。 歷經失敗的婚姻,雖然令人挫折,可是也因為這樣,讓她明白了世界之大,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感動,更學會放鬆自己、善待自己,讓自己變得快樂又有自信。 鬆開綁得一絲不苟的頭髮,隨手把頭髮弄散,脫下套裝窄裙,她全身只剩下連身裙內衣,赤著腳,走進浴室,舒舒服服地泡了熱水澡,然後把換下來的衣服丟進洗衣機,設定好清洗時間,見時間實在不早了,便走進臥室,躺進羽絨被裡準備睡覺。 她天生體質寒冷,一年到頭手腳冰冷,羽絨被對她而言是一年四季的必備品。 她有近視,在家不喜歡戴眼鏡,半夜有時候口渴起來喝水,不是磕到腳指甲,要不就撞到膝蓋,所以養成夜裡在房間給自己留一盞小燈的習慣。 朦朧地看著燈亮處,模模糊糊地睡著前她想著,還是工作好,在分內工作上傾注一分心力,就有一分收穫,比起浪費十幾年青春在縹緲的愛情上,工作給她的成就感太多了…… 至於晚上在酒吧碰見的那個人,她決定把他的影像睡掉,睡~掉! 不同於營業時間的喧嘩熱鬧,酒吧裡只有韓漱一個人在喝酒,和早些時候的賓客滿座簡直是兩個世界,此刻這裡安靜到近乎無聲。 開的是夜店,他的生理時鐘卻和正常人沒兩樣。 真要說,藍紙是他酒吧事業的起始點,所以他多會在這裡出現,偶爾插插調酒的花,看看熟客,更多時候,他會待在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裡。 通常這時間該是他熟睡的時候,可是,他夢見了哈昀心。 夢裡,那是一個午後,其他的團員各自有行程,至於他則是提早從駐唱的PUB回來,鑰匙轉動聲沒有讓平常會從家裡沖出來為他開門的人出現,開了門,一眼可以看見哈昀心穿著無袖的夏裝,海灘短褲,睡在草席上,露出骨肉勻稱的長腿,柔潤的腳指頭,一頭長髮迤邐得像匹絲緞,誘惑著他。 外面的天氣很好,亮麗的陽光灑在客廳的地板上,也灑在她白皙的肌膚上,他走過去,手指幾乎要碰觸到她,可她醒了,惺忪的眼睛有股說不出來的慵懶,近視的眼嫵媚得教人發饞。 這樣美麗的她,他從來沒有對她說過…… 「喂,我說韓大老闆,你最好有很重要的事,重要到我下飛機就把我Call來一個打烊的酒吧,未免也太無趣了。」通訊紀錄一共有十八通未接電話,二十二通簡訊,難道是他老媽要再嫁了,趕成這樣。 像頭懶洋洋獅子的男人穿著長版軍裝風衣,袖口還有領口鑲著一圈皮毛,自顧自地從木格酒架旁邊的冰櫃裡拿出一瓶低溫貯藏的冰酒,逕自拿了杯子,坐到吧台邊,就當這裡是自己的家。 「動作真慢,你果然年紀大了,大叔。」 一個爆栗敲過去,用的是酒瓶,韓漱很俐落地閃過。 「這瓶冰酒要價二十萬,要敲我之前,你要先簽本票還是給現金?」 「去你的!你知道要甩掉我那個助理,跟一堆接機的粉絲有多少『眉眉角角』,剛剛車速開到快兩百,我看那測速照相的機器閃個沒完,這下罰單得接到手軟了,我這麼拚就為了你,我這朋友還不夠仁至義盡嗎?」有人不忘賣瓜,賣的還是香甜可口的哈密瓜,甜膩得教人起雞皮疙瘩。 「這次從哪裡回來?」韓漱不為所動,他又不是今天才認識這傢伙。 接機的粉絲有保鑣幫他攔阻;甩掉助理,只要他大人吩咐一聲;至於超速,根本是這傢伙自己愛開快車,往他這無辜的人頭上賴,只是為了討人情,喝免費酒而已。 「上海、北京、廣州繞了一小圈。」 張馭曉是當今紅遍海內外的偶像歌手,曾是狂潮的唱將,樂團解散後只有他還站在歌壇上,不像其他四人都已經改換跑道。 私下他們仍有聯繫,不過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工作忙得風風火火,要約上一面,真不是那麼容易。 「陪我喝兩杯。」韓漱推過一口喝光的酒杯。 「我這不就是了。」漂亮的玻璃杯沁出小小的水珠,張馭曉也很乾脆地喝光了冰酒。「先說好,喝完兩杯我就得走人了,有屁就快放!」 「我昨晚見到了昀心。」他轉著杯子,岩石冰塊在杯裡叮噹作響。 「昀心,哈昀心?你那個前妻,我們以前的經理,管家婆?」張馭曉帶著懷念的神色說道。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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