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人間丈夫 | 上頁 下頁
二十


  「你什麼時候知道我是媽媽,是小嬸嬸還是小叔叔洩漏的,為什麼你都沒有說?」這種悶不吭聲的個性到底像誰?

  「你真要聽?」他罕見地伸出胳膊環住皮琪拉的腰,臉貼在她胸前。她也很自然地抱住他。淺夏是個不太會撒嬌的小孩,就跟她一樣,這樣難得的靠近,她怎能不感動?

  「是誰小時候動不動就抱著我淚眼汪汪,說誰要是欺負我,你一定是第一個跳出來的那個,家裡買了好吃好穿的一定歸我,還有……」他遲疑了下,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你每晚都會唱歌哄我睡覺,我小的時候你搖著我的床唱,到我十歲的時候你隔著門板以為我睡著了,在外面唱,我一直弄不明白。」

  「後來乾脆在學校發問卷做調查,問過家中有姐姐的同學有沒有人像你這麼愛我?有哪個姐姐會叫弟弟寶貝的?答案是沒有。」

  原來是這樣穿幫的,這孩子根本是鬼靈精。

  「我一剛開始也想不通你為什麼不要我這個兒子,我以為你是為了自己,不想讓別人笑你未婚生子——」

  「才不是!」他急忙否認,「我不想讓你一生下就被冠上私生子的稱號,不想讓你經歷被人說是沒有爸爸的小孩的噩夢,薩克他以前常常為了這種事跟人打架,打得一身是血地回來,我不要你也變成這樣。」她的記憶裡,這些都是薩克年少時的噩夢,她絕對不要他們的孩子也經歷過這種苦。

  「姐……媽媽。」他的心很暖,那股暖意往上沖,很不顧一切地向從眼眶跑出來。沒有一個孩子會對母親記仇的。

  「對不起,淺夏。」

  「不要說對不起,像我這樣快樂的小孩是一個不快樂家庭能養得出來的嗎?」

  他記得以前他總是輕輕地對他唱——我的寶貝,寶貝,給你一點甜甜,讓你今夜都好眠,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讓你喜歡這世界,嘩啦啦啦啦啦,我的寶貝,倦的時候有個人陪,哎呀呀呀呀呀,我的寶貝,要你知道你最美……

  他知道她很愛他。

  「真是厚臉皮!」

  「這就不知道是誰遺傳給我的了,基因好壞是很重要的。」他笑了,雖然不清楚他真正的爸媽要怎麼去算這筆賬,是要複合,還是繼續當陌生人,他很壞心眼地想,反正那個叫薩克的男人是姐姐的問題。

  他是小孩,等著瞧就是了。不過,有必要的時候,他絕對是站在姐姐媽媽這邊的。

  差一刻中午十二時。辦公室的人心開始浮動,這一個月來,地政事務所一樓的女性員工只要一到這時間,大家都翹首盼望,神思飄忽,出錯率升高,只有皮琪拉一人可以正常工作。扣除周休二日,風雨無阻來送便當的極品帥哥,一定會一秒不差在這時候準時出現。

  瞧瞧,說人人到。他今天一襲小立領黑色休閒服,V字領很自然地露出一截滑順結實的胸肌,CalvinKlein牛仔褲,一身休閒,不管他穿什麼都時尚得像雜誌上的模特兒,養眼又消暑。他這便當一送一個月,每天菜色沒有重複過。

  聽見女同事們的抽氣聲,皮琪拉就知道誰來了,經過幾次極力抗拒無效,她也不再浪費唇舌。愛送便當是嗎?反正他從來不把錢當錢,她跟他計較什麼!所以幾次以後她就照單全收,送來什麼吃什麼,也不跟他客氣了。

  「小琪,下班了,出來一下。」他敲了敲櫃檯。

  「我手上還有事,便當在蒸飯室的電飯鍋裡,你自己去拿。」她清清喉嚨說。真奇怪,他越來越愛笑,叫他不要亂放電他就是不聽!

  「今天不吃便當,我發現一家蘇菜館子,去吃吃看!」

  他這人,外表完美,內心倔強,一旦打定主意,八頭牛也拉不回來。

  「你自己去就好。」

  「一起去。」

  「快點說好。」黃玫瑰踢了她的旋轉椅一腳。同事B把她掛在椅子上的背包往她肩膀上掛。這些胳臂往外彎的同事。

  「好。」她歎氣。

  有這麼多人當他的靠山,她連找藉口的時間都沒有。她跟薩克的正面交戰算是全軍覆沒,那個男人總把她的話當耳邊風,堅持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底,所以她只好跟他打遊擊,敵進我退,敵退我跑。

  上了車,薩克替她扣好安全帶。

  「這我自己會。」

  「你要記得,以後只要你跟我出去,所有的服務都由我來。」

  幾天前他買了車,拿了車商給的型錄來找她討論車款,她說她不懂車子好壞,要他自己拿主意。拿到車子當天,他說要慶祝,所以拉著她去吃大餐,去酒吧去舞廳。

  去酒吧她一滴酒也沒沾上唇,薩克給她叫了蘋果西打,在那裡聽了一場外國歌手的演唱會,接著他說他一定要帶她去舞廳開開眼界。去就去,她把他的腳當地板踩,心想他回去不黑青個三天才怪,她那天穿的可是有跟的包鞋喔。可第二天問他,他目光鎮定地說不會。

  自從有一次交換便當的午休時間,她不經意提到自己單調的生活,他似乎就上了心。只要她下班還是例假日,他就會帶著她跑。有時候她並不是真的那麼想出門,他會打電話,聊到她睡著為止。

  「你今天穿這套衣服很漂亮。」他不吝嗇地稱讚。

  「謝謝。」

  薩克會給她買衣服裙子,她衣櫃裡的雪花染絲巾,香檳色連衣裙,銀珍珠緞面鑲亮片手提袋,鑲水鑽的平底鞋,都是他的手筆。

  第一次給她買的是一件外套,她不收,他也沒說二話,把手提袋直接扔到垃圾桶。她氣得給了他一巴掌。

  「你不要我又不能留著自己穿,我沒有變裝癖,也不是同性戀。」

  她只好去垃圾桶把紙袋撈起來。一次兩次,他像是買上癮,有時候是從香港帶回來的,有時候說是托美國的朋友買的。

  她是公務員,除非正式派對還是聚會才有穿這些衣服的機會,所以,她還是日常穿著,只是替換著包或鞋子,不過這樣還是被那些喜歡看時尚雜誌、名牌新款的同事給堵住。

  「坦白透露一下,你那個男朋友到底是什麼來頭?」

  「什麼來頭?他不混幫派,也不是我男朋友……真要說,算是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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