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陳毓華 > 姑娘不是賠錢貨 | 上頁 下頁 |
五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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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半晌,伸手在珠寶盒中挑了對鐲子給她戴上,手腕被綠瑩瑩的翡翠鐲子一襯,好似一段上好的雪藕。 聞人複頗為滿意,他已經著裝完畢,可盛踏雪看著卻有些不對勁,她有些彆扭,「妾身瞧著你最近都戴這個香囊,要不,換一個吧?」 上回他騎馬到她家,系的也是這個她繡的平安福祿香囊,今兒個新婚頭一天,他又戴,聞人公子,你都沒有別的香囊了嗎?不怕出去遭人恥笑? 「娘子得空再幫為夫我多做幾個?」 這是標準的打蛇隨棍上啊,她不過問他要不要換一個,但是他那殷切的目光實在叫人難以拒絕,「得空就做。」 他笑開來,笑容彷佛開花了一樣,讓盛踏雪的臉微微發熱。「你……先放手。」 這人也不知怎麼了,只要自己在他身邊,就一定要拉拉扯扯,好像這樣她才不會跑了似的。 「不放!」聞人複的眼角眉梢彎著,賴皮的就是不肯鬆手。 盛踏雪無奈,歎了口氣。「一起用飯?」 「好。」 聞人複吩咐擺膳,若不是吃飯的時候得用到雙手,他可能還是不會放開。 用過豐富的早膳,他又把盛踏雪的手圈在自己手裡,嘴角噙著喜氣洋洋的笑容,往顧宛晴住的天香院去。 盛踏雪也懶得再說了,喜歡就讓他牽著吧! 聞人府她前後來過幾回,但是沒什麼機會讓她好好閒逛遊玩,不過她也不急,既然嫁進府裡,往後有的是機會。 顧宛晴聽丫頭通報說,公子和夫人往天香院來了,放下手裡的針爾,趕緊讓丫頭看看她有沒有儀容不整的地方,得到丫頭確定一切完美,這才定下心來。 此時,聞人複已經牽著盛踏雪的手進屋。 顧宛晴看到他們牽著的手,眼眶就泛紅了,她一直以為梅郎因為那生人勿近、對誰都敬而遠之的個性,會一輩子得不到與之相伴的知心人,她便開始吃齋念佛,不想神佛真的聽到她的祈求,把這麼好的女孩子送到了公子身邊,往後她如果也去了姑娘所在的地方,就能夠交代了。 「梅郎帶著新婚妻子來給晴姨您敬茶行禮。」聞人複語氣溫柔的說道,手上緊了一緊,生怕盛踏雪緊張卻步。 「使不得,公子這是折煞奴婢了。」顧宛晴努力想把眼眶的熱意逼回去,起身阻止。 聞人複則示意她身邊的丫頭將她扶到官帽椅上坐下,伶俐的丫頭也已拿來蒲團放在地上。 兩人先向顧宛晴行了跪禮,聞人複起身後由盛踏雪單獨端著茶盤敬茶。 顧宛晴喜極而泣,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有這一天,那她能再貪心的想著過不久就能抱上梅郎的兒子嗎?到時讓她立即死了她都願意! 她喝了茶,接著從手腕上擼下一個瑩白的羊脂玉鐲子,「晴姨身邊沒什麼值錢的東西,這鐲子是我家姑娘賞給晴姨做紀念的,陪伴我多年,希望夫人不要嫌棄,晴姨希望你們夫妻同心,一輩子舉案齊眉,和和美美的。」 晴姨口中的「姑娘」應該就是聞人複的娘親了,盛踏雪恭敬的收了鐲子,交給了阿瓦,三人又說了會兒話,聞人複才攜著盛踏雪離開。 聞人府庭院深深,精巧的鋪設了各色花磚甬道,周遭景致雖然談不上一步一景,卻也處處趣味,亭臺樓閣水榭,青藤花牆,一樣不缺。 兩人慢悠悠的走著,下人見主子們濃情密意的模樣,笑嘻嘻的躲遠了,就怕擾了兩人。 §第十四章 原來是親王 「你的家人呢?我從未聽你提及,如果不方便,你也可以不說。」盛踏雪知道如果一個人從來不提自己的家人,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家人都不在世間了,一是有著不可說的原因。 聞人複隨手摘了朵不知名的花簪到她發間,「我以為你一輩子都不會問,對我不好大可。」她對他一點好奇都沒有,真令他有些小傷心。 「原來是可以問嗎?」 「我告訴過你,只要是你想知道的事,問我,我一定據實以告。」 是好像有說過這句話,只是她過去從未想過要嫁給這個人,那去探聽人家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祖宗八代做什麼? 「那你說,我聽。」 聞人複的眼神平靜,沒有任何波動,不過說的話卻讓盛踏雪差點腳軟。 「我是當今皇上的親弟弟聞人複。」 被巨大的驚愕衝擊,因為太過驚訝,盛踏雪微微張開了檀口,模樣十分可愛。 聞人複輕輕的幫她把小嘴合起來。 前世她第一次聽到聞人複這人,是因為奚榮。 因為他一心想往上爬,朝廷稍微有個風吹草動,他就會抓著她說個不停,她不想聽都不行。 可印象中他對聞人複的形容詞沒有一個是好的,殺伐決斷,冷酷無情,仗著皇上對他的疼愛,不把朝臣世家大族放在眼底,肆意橫行,得罪他只有死路一條。 沒想到重生一世,她有了爹娘,竟還和那傳聞中的人物相識、成親,即將度過一輩子! 「你身為親王,不在京裡,不在封地,怎麼跑到這窮鄉僻壤來?」當親王雖然不像皇帝時時被許多眼睛盯著,但他該守的規矩應該也不少吧? 「回去應該會被臭駡一頓吧。」他說得很雲淡風輕,好像只是逃家出去玩的孩子,遲些回去不過挨一頓罵還是被胖揍一頓而已,沒什麼大不了。 「先說好,你挨駡的時候可別捎上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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