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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


  §後記:為愛重生

  因為天氣熱得叫人受不了,很果斷的,去把長髮剪了。

  友人說你怎麼剪回學生頭?(語氣中帶著抱怨,說長髮好看,比較有女人味),我賞他一個白眼,你不知道熱起來會要人命嗎?(腹誹:還女人味?是酸菜味吧。)

  我記得以前學生時代剪的都是男生頭(是我阿娘的傑作),因為我的頭髮天生帶鬈,要是不把後面往上「嚕」,就會變成一顆高麗菜爆炸頭,所以從我有記憶開始,我的頭都是我阿娘剃的。

  你如果一定要問為什麼,其實也很簡單,就省錢咩。

  家裡四個小孩,若去給人家剪,那得花多少錢?當然是自己來!(我阿娘是全能女超人,幾乎無所不能。)

  反對過嗎?

  好像沒有耶。

  我們那年代的小孩,就跟個小瓜呆似的,大人說什麼就什麼。

  反骨?那是什麼東西?

  其實剪了頭髮以後很是後悔,後悔為什麼沒想到早點把三千煩惱絲給「喀嚓」,那一整個清爽啊,每天心情都美得不得了。(好吧,就算過了好些天,它又翹成雞窩頭,只能找來髮夾夾上,偶爾還會偷偷從窗戶上瞧自己兩眼,心情還是粉美麗,一點都不受影響。)

  今年的夏天有很多開心的事,陽臺上兩株向侄女討來的玫瑰花十分的爭氣,紅豔豔的開了八朵花——自然是陸陸續續開的花,讓我快要掛點的眼睛得到不少滋潤。

  好,回過頭說這本書。

  這本書,有一個很奇怪的開頭,就是愛情。

  男主角是為了愛情而重生回來,為著不要讓女主角等他等得花兒謝了(女主角成了老太婆,這本書還有誰要看?摔!)不過捫心自問,大頭華還真想這麼幹。

  說它奇怪的是,男主角沒有一般重生的人那麼的無所不知,但是這樣會有損男主角的英明神武嗎?(看到我的食指在努力搖晃了嗎?一點都不會。)

  還有這本書是為了一句諾言而爬了十多萬字的,(阿華是白癡,下次千萬不要這麼幹了,會把人折騰翻的。)

  最近腦漿耗損得很嚴重,需要補水、補漿,對沙發的渴望簡直到了想投入愛人懷抱的那種層級,因此,誓言爬完手上這本,就要給它賴個天荒地老,海枯石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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