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叢闕 > 緣定韶華 | 上頁 下頁


  「耶!二公子旁邊馬上載的小娘子怎麼又換啦?這回的比較文靜喔。」

  「哈!文靜?你道那馬上的是誰?王主簿家的千金!她的浪蕩可是出了名的。上次不還聽說她一個人跟夥富家公子在酒肆裡徹夜狂飲,結果違反宵禁,差點下了獄。」

  「這才是二公子的中意的那種類型嘛!夠風騷大膽又不黏人。」

  「長得可真不錯,那雙眼這個媚呀……」

  「少暈陶陶的了,咱也只配在這裡流流口水。人家的眼界可高著呢。沒錢沒勢的,靠近個一丈都把你踹到天邊去!」

  「哇,真挺美的呢!」

  「喂喂,你擋住我啦,快閃一邊去!」

  眾人推推搡搡,原來頗為寬闊的上山道路此刻連螞蟻都只能望人潮而興歎,所有人似乎都很享受——傾城出動的奇觀,一年只有一次,怎麼能不好好八卦一番呢?

  後山,清幽。

  小小的澄碧湖畔立著個頎長身影,瘦削,挺拔,一襲白衫更襯托出塵氣質。雙手微抬,托一管比尋常樂器長上許多的玉笛。手指非常好看,修長,白皙,不著痕跡地靈巧擺弄笛孔,旋律便悠揚而出。從細緻的紋理一眼便可判斷出,手的主人必定養尊處優,不事勞作。薄唇輕抵吹孔,微微歙動,一曲「三弄」吹得孟春的湖面似有寒氣。鼻樑直而高,但並未性格地突兀。眼睛因投入而微閉,又被睫毛遮住一些,看不真切。飽滿的天庭,是命理上的聰慧福祿之相。近乎蒼白的臉削弱了劍眉所強調的氣勢,卻還不至於有陰柔之感。

  青山,綠水,玉人,天籟,組成一幅美得教人歎息的圖景——

  「唉。」

  李宜得呈大字形躺在湖邊草地上,發出了第二百九十一次感想——

  好吵。

  以及怨恨——

  還讓不讓人睡覺?

  為什麼世界上的人那麼多,倒黴的就他一個?

  如果不是倒黴地被偷光所有盤纏,又倒黴地吃了有迷藥的稀飯昏昏沉沉被當做奴婢拉去集市上賣,最倒黴的是被眼前這個人用一片金葉子在人販子笑得合不攏嘴眾人目瞪口呆的狀況下買走——他就應該已經回家孝敬老母,順便娶個媳婦過年,再做點小買賣什麼的過他的太平日子,而不是傻乎乎地跟在奇怪主子背後,日復一日地聽著這些冷颼颼擾人清夢的怪聲!

  而這該死的一切還是他自找的!

  那日主人買下了他,然後揮揮手,說:「你走吧。」雖然覺得自己不值那一片金葉子,但他還沒笨到扯什麼做牛做馬報答大恩的鬼話把自己綁一輩子,作了個揖,轉身就走。行到十丈開外,開始唱空城計的肚子提醒了他身無分文這一殘酷的事實。就算一路打短工到了家,他也沒臉見娘,當初出來時可是誇下海口說至少讓她一年不愁吃穿的。然後他發現這個白衣書生還在視線之內慢慢晃悠,看起來很有錢,又一臉老實相,只要他再給他一片金葉子……

  他就那樣鬼迷心竅地沖上前去,大喊:「公子,讓小人做牛做馬報答大恩……」

  這就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從此他就跟他往家鄉的反方向走去,糊裡糊塗在除夕之夜南渡黃河,想到家裡等他等得心焦的娘,他就想哭上三天三夜!

  更悲慘的是,四個月下來,雖然吃好穿好,卻一文工錢都拿不到!

  第一個月,他告訴自己,大概是每兩個月結一次賬;第二個月,他想,大概前三個月是試用期;到了第三個月還沒動靜,他悲哀地意識到,自己可能在那種肚子太餓的情況之下說了什麼一輩子服侍左右之類的胡話,被主人當了真,所以才理所當然地以壓榨他的勞力為己任。

  他甚至沒摸過那些可愛的金葉子一下,住客棧用飯都是主人自己會的賬,按道理書生花銷,付錢的不都是他身邊的書童嗎?呃,雖然虎背熊腰有一臉大鬍子的書童很少見——總之,他不給他錢,會賬時卻又總給得太多引人覬覦,他都不知道已經替他解決多少攔路搶劫的歹人了,這人竟然一點表示都沒有,怎麼當人家主子的呀?怎麼著也稱讚幾句吧,他卻總不說話,站在一邊看他教訓完了毛賊,抬腳就走。

  不過慢慢地他倒也發覺,其實他不是故意如此。畢竟一個連吃穿住行都沒法自理的人,你能指望他懂多少人情人世故呢?

  他們到任何一地都會重複以下情節:打聽之後到最大的酒樓,挑最好的位置坐下,主人開始嚴肅地點那一串用水晶、八寶之類打頭的菜,夥計愣了大半天才說沒有這些,要不要來店裡的招牌菜,於是,就被那種讓人家羞愧得恨不得一輩子都不出來吃這行飯的眼神盯他個一盞茶時間,再說:「好。」到萊州時,終於讓他幸運地點到了跟他所說名堂一模一樣的螃蟹,哪知上了桌之後,他卻指著盤中之物問可憐的夥計:「這是什麼?」搞了半天才知道,他從沒見過帶殼的螃蟹。沒得說,在一百文錢的誘惑下,夥計自告奮勇替他剝殼。當時還埋怨幹嗎不讓自己人賺錢,但在眼淚汪汪的夥計被要求洗十遍熱水五遍冷水才准動手時,李宜得心中大歎:好險!

  主人會自己穿衣服和梳頭,知道這個後他簡直感動得痛哭流涕。雖然中衣短襖常被穿錯次序,但至少外袍看起來是很整齊的;雖然鞋子幾乎每天的左右腳都不一樣,但至少走路的樣子還是理直氣壯的;雖然發簪插得「稍稍」傾斜了一點,但至少頭髮還是沒散——總之,只是邋遢而已,真的。估計這是主人遇到他之前沒被搶的惟一理由。

  主人不會洗衣服,所以衣服鞋襪都是換一套扔一套的,從不穿第二遍。

  主人早上起來會很自覺地打水洗臉,卻從來不知道用衣服以外的東西擦臉。

  主人晚上一定要向店家多要三床被子墊在身下才睡得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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