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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對童心妙來說,今天實在算不上是什麼好日子。一早就接到高職同學打來抱怨男友花心的電話,還整整說了一個半小時,等她掛上電話看看時間,才發覺已經十點了,距離她上班的時間僅剩一個小時,她驚呼一聲抓起衣物就往浴室跑,匆忙洗了個澡換了衣服就出門去了。

  因為好友長舌,本來徒步二十分鐘就能抵達的路程,童心妙必須以跑步在十分鐘內完成,這對毫無運動細胞的她而言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而正所謂欲速則不達,她愈急老天爺就愈跟她作對,紅燈、跌到、擦撞,甚至鞋跟斷掉等等種種狀況幾乎是一個接著一個而來,短短幾百公尺的路程就好象穿越非洲叢林一樣的危險刺激與困難重重。

  好不容易到了百貨公司,卻早已遲了近二十分鐘,因為她衣服破了,還跛了腳,樣子可以說是奇慘無比。而向來嚴謹的樓長見了她只是瞪大了眼,倒也沒有太苛責她,這大概是這不祥的早晨中最令她感激涕零的一刻了。

  然後就像往常,她應付來來往往的各種客人,讓她們試穿衣物,為她們解說洗燙和收藏方法,鼓舞她們掏出口袋裡的錢或信用卡將衣物買回家去,雖然有些衣服穿在客人身上其實並不是真那麼好看,她仍昧著良心微笑著令她們相信這套衣服正是為自己所設計的。

  週末的百貨公司只能用人山人海來形容,穿著借來的鞋子,童心妙穿梭在人潮中,想像著那隨之而來的錢潮,一早就開始的苦難折磨在此刻似乎已不再那麼令她介意了。

  是的,如果這些辛苦能化為新臺幣並且表現在她的存款簿上,再累她也甘之如飴。

  終於挨過了漫長的一天,百貨公司以音樂送走了所有的客人,童心妙長長地吐了口氣,幾乎是動彈不得地攤在更衣室裡的椅子上。

  穿著借來的拖鞋離開百貨公司,童心妙在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超商買了雞蛋和一些衛生紙等日用品,在經過飲料區時她難得地停下了腳步,瞪著各式的啤酒看了好一會兒,最後伸手拿了幾罐到櫃檯結賬。

  明天是她的休假日,而她這一天過得太恐怖了,就算她只有一個人,就算她壓根兒就沒喝過酒,今晚就破個例又怎麼樣呢?自己弄點小菜喝個小酒,嗯,好象還挺風雅的呢!

  出了超市,童心妙才想起自己還得去買雙鞋子,她那一百零一雙的工作用女鞋已經報廢了,百貨公司雖有十幾個鞋子專櫃,卻都貴得像在搶錢似的,她哪裡買得下?

  嗯,就明天吧!明天再到夜市去逛逛,找雙便宜又耐穿的鞋子回來遞補,現在的她歸心似箭,回家是她此刻唯一想做的事。

  家,說起來這個名詞是最近才深植在童心妙腦中的。

  仔細想想,還真是奇怪。之前老說回家回家的,那鴿子籠似的小房間卻從沒給過她「家」的感覺,但話又說回來,會不會也許她根本就不懂什麼叫做「家的感覺」呢?

  歎了口氣,童心妙朝家裡走去。

  是的,她現在有個家了,不是租的,是她自己花錢買的,這樣應該就是「家」了吧?只要一想起小套房裡的所有東西都是屬於她的,她就會覺得一陣心滿意足,有時還會露出傻笑。

  童心妙這會兒就在傻笑,直到有人對她指指點點才低下頭匆忙往前走。

  提著大包小包走著,她開始有些喘了,幸而轉個彎就到家了,她用嘴巴咬著裝啤酒的提袋,空出來的手則伸進背包裡找鑰匙。

  咦?放哪裡去了?早上明明匆匆忙忙把它給扔進背包裡的啊!

  童心妙邊想著,邊沿著牆壁轉過了一個彎,沒想到就「碰」地一聲撞上了什麼東西。她嘴一張,啤酒便落地滾出了塑膠袋。

  好痛!童心妙揉著頭喃喃低語,心想著她今天究竟是倒了哪門子的楣,到現在都還沒完沒了。

  「對不起!」她端出僅存的禮貌道了歉。「很抱歉,是我沒注意……」

  話沒說完,人家已經劈頭罵了過來:「搞什麼嘛!你出門不帶眼睛的啊?」是女人的聲音,頗為生氣的女人。

  「對不起!」童心妙又一次說道:「我在找東西,所以沒有看見你……」她話說一半就停住了,好象眼前忽然出現了什麼奇怪的東西。

  啊!原來她不是撞上一個女人,而是撞上了一對情侶,以兩人親昵的姿勢可以看出她打斷了什麼,也難怪那女人會這麼生氣了。

  奇怪的、各種搭不上線的想法在童心妙腦中流竄,怪的是她無法看也無法想,因為她的視線無法離開那個雙手抱胸,從頭到尾沒說過一句話的男子。

  他好高,童心妙想,雖然是一副懶洋洋的姿態,那雙與夜色一般漆黑的眸子卻是眨也不眨地盯著她看。

  沒關係嗎?在女朋友面前這麼盯著別的女人看。

  莫名其妙的想法又跳進她腦中,童心妙下意識甩了甩頭,腦袋瓜子竟閃過一張臉孔,一張存在於過去,而她卻不時會想起的臉孔。

  終於,童心妙明白她何以會如此目不轉睛地打量一個男人了,就因為那種似曾相識的熟悉感。

  十年不見,他長得真好,簡直太好了。

  唉!又是個荒謬的想法,什麼長得好不好的,他是人,可不是種在盆裡的花花草草。

  「真的沒關係嗎?這麼拋下你的女朋友不管。」以鑰匙打開了家門,童心妙又一次擔心地回頭對高大的男子說,同樣的問題她從剛才到現在已經不知道提過幾回了。

  而這是第一次,男子總算正面回答了她:「她不是我的女朋友。」聲音冷冷的,臉上也沒有什麼表情。

  咦?童心妙一聽不禁大吃一驚。在大街上摟摟抱抱親來親去,不是女朋友的話難不成是——

  童心妙皺起眉道:「既然是你老婆,更應該請她一起上來坐坐才對嘛!」

  男子聞言瞪了她一眼,那一眼所散發出來的怒氣讓童心妙想著她大概又猜錯了。對現在的年輕人而言,當街親吻和擁抱也許就跟說聲「嗨」一樣平常吧!

  但這裡又不是美國啊!

  童心妙在心裡嘀咕著,卻不敢就這件事多說一個字。她有點怕眼前這個說是熟悉卻又陌生得很的男人,經過了這麼多年,他已經不是她記憶中的那個人了。

  「不好意思,我這邊除了牛奶沒有其它的飲料。」童心妙邊將手中的東西放下邊說道,隨即她想起了自己剛才去過超商。「啊!我剛才買了些啤酒。」

  「如果是掉在地上的那些,我不喝。」男子打量著屋裡的陳設,逕自在沙發上坐了下來。「給我開水就行了。」然後他又補上這麼一句。

  哈!那副高傲自大的模樣,這傢伙真的是「他」嗎?她會不會根本就認錯了人?

  童心妙替他倒了水,在他斜對角坐下後不時地偷瞄他幾眼,愈來愈懷疑自己怎麼能在那種狀況、那種光線下認出他來,這麼多年的時間可足以讓一個男孩長成一個大男人了。

  瞧他,大概有一百八十公分高吧!臉蛋和體格活像時裝雜誌上的模特兒,和小時候體弱多病的模樣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嘛!

  話說回來,小時候的他可愛多了,成天就是一副天真無邪的笑容,跟現在那張結冰似的臉相比也是天差地遠。

  還有,他那頭頭髮不會太長了嗎?都可以紮馬尾了。

  童心妙又在心裡嘀咕,這才想起自己好象應該開口說些什麼,小小的客廳裡,兩個人就這麼呆坐著實在也挺尷尬,問題是該說什麼呢?她唯一精通的會話就是推銷商品。

  「這地方是租的?」結果先開口的是他,而且話題還挺普通的,童心妙差點沒歡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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