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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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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們兩個一陣靜默。 喔,不只是一陣靜默,是一直靜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後,我一個人獨自開著車。 已經是深夜,環河快速道路上車子不多,我踩緊油門,沿路奔馳。 家裡一片愁雲慘霧,望著回家的路,有點心卻。 兜了一大圈,車子開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個人靜靜也好。 忽然發現我活到今天,好像還沒有談過戀愛。 如果我明天死了,會不會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個有著兩個小虎牙的女生。 那個青澀的年代。 十一點多的末班公車。 手指還沾著畫壁報留下的顏料。 我坐在公車座位上閉目養神,公車顛簸地厲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寫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寫著誰愛誰,誰喜歡誰,其中有些還夾了一些髒話,還有不少的人留下電話。 我學著那些歪斜的字,寫上「江美晴喜歡劉宗毓。」 從車窗上的倒影,我看見自己在傻笑。 想想覺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歡劉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塗掉。 一時興起,我抄下了所有的電話號碼。 然後高高興興地下了車。 找了一個公共電話亭,一個一個地打。 大部分的電話都是假的。 有電信局、殯儀館、甚至還有學校的電話,而絕大多數都是空號。 「喂,你找那位?」一個女人低沉的聲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號,是住家的電話,我一緊張,喀一聲掛下電話。 覺得很好玩。又再撥了一次。 這一次我對著話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對方著著實實聽完了整首歌。 這次卻是一個年輕稚嫩的聲音喊著:「劉宗毓」。 我認的出她的聲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掛上電話,心撲通撲通地跳。 突然厭惡起和江美晴同班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會認識她。如果不認識她,那麼即使她聽到了我怪異的歌唱也無所謂。 偏偏我認識她,她是我同學。 第二天醒來,想過各種逃課的方法。 可是我畢竟什麼也沒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煩。 難熬的一天。 教室裡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變成一條冰凍的魚。 可是她竟然什麼都沒有說。 我以為她會沒有把它當笑話一樣地說給同學聽,一群女生會交頭接耳,然後吱吱地笑。 但是她沒有,連小聲和同學說話,任何一點可能引起我誤會的低聲說話都沒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沒有跟她說謝謝,而且我也還沒跟她說我其實真的喜歡她。 我心裡一直掛記著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終於在她家門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後,按了她家的門鈴,想跟她說謝謝。 「我路過這裡。」 「喔,路過啊!」她淺淺的笑,露出兩顆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沒什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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