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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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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是完全的裸體,至少我們都用臉盆遮住了「重要的部位」。 原本在走廊上聊天的幾個人看見我們,突然全都鴉雀無聲,整個走道上是那樣的安靜,包括我們四個在內,全部屏息,沒有人說任何一句話。 剛才那個「人不輕狂枉少年」的氣魄也不知道到哪裡去了,大家頭低低的、安靜地、快速地走進浴室,幸好,幸好浴室沒有太遠。 不知道當時其他三個人的心裡是不是跟我一樣覺得很「他X的」後悔。 (「他X的」是什麼意思,我應該不需要解釋) 進了浴室後才真正的解脫,因為浴室裡每個人也都是裸體,你看過誰是穿著衣服洗澡的? 匆匆的洗完澡,大家很有默契的等著其他三個人,大概誰也沒有勇氣一個人單獨走回去。 也不想想四個人一起走,其實才是最醒目的,不過不管是不是最醒目,反正可以壯膽就好了。 本來想就這樣默默地走回去。 我真的希望可以這樣默默地走回去就好了,不需要接受英雄是的歡呼,真的不需要。 可是天不從人願。 當我們洗完澡要走回去的時候,走廊上擠滿了人,但是大家很有默契的留了一條走道出來,直通我們寢室。 如果中共打過來時,我們通風報信的速度也能這麼快就好了。 更離奇的是包括住「對岸」的也出來觀賞,我說的「對岸」就是柵欄後另一邊跟我們不同性別的那些人。 她們怎麼可以聚集這麼多人出來觀看呢?到底知不知羞啊? 為了ㄍㄧㄥ住面子,我們不能頭低低地一直走,只好一手拿著臉盆繼續遮住重要部位,另一隻手像競選的候選人一樣地向群眾揮手。 還有人伸出手來要跟我們握手哩! 我也就毫不客氣地跟他們握手了。 然後、然後我握到了清清的手,我錯愕地看著她。 你可以想想我當時有多麼震驚嗎? 我前面已經解釋過了,此刻的她應該在新竹的家,不應該站在這裡的。 她三個月又十天以來,第一次放假沒回新竹;而我這三個月又十天以來第一次做如此瘋狂的事。所以這再一次的證明:我跟她之間是多麼地有緣分。 她是我心愛的清清哪!雖然她自己並不知道。 「你很敢秀喔!」這是她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而且她還對我微笑。 縱使她的笑容很美,但是老實說,當時我真希望從此以後永遠都不要再見到她。 2 就在她跟我說了第一句話後的半年,她變成了我的女朋友。 什麼?你以為我去追她的嗎? 當然不是,我不是跟你說過了,我真的希望以後再也不要見到她了,在我做了那麼丟臉的事情之後。 可是她對我微笑,在那件事發生後的第二天的餐廳裡。 我能說什麼呢? 那叫做緣分。 所以我是不應該違背上天的安排的。 因此我跟她要了電話,此舉十分多餘,因為她就住我隔壁,直接在她的房門口大聲叫她還比較快。 她不只是對我微笑,和我約會,還誘拐我搬出宿舍和她同居。 「我想搬出來住,不想住宿舍。」她說。 「不好吧!女孩子住外面很危險。」事實的真相是:我一點也不願意她離開我的寢室隔壁。 「那怎麼樣才不危險呢?」 「如果我在旁邊照顧你,那就會比較不危險了。」我賊賊地說著。不知道到時候,我和她,誰會比較危險? 老實說,到現在為止,我都還是覺得是她誘拐我的,否則我怎麼會放棄便宜的宿舍,而搬去比宿舍貴上十倍的小公寓呢? 宗毓的租處正好有兩個空房間,我們一人一間剛剛好。 所以我們成了室友,我想當室友也很不錯。 忘了介紹宗毓,他是我的同班同學,也是我的「麻吉」兼「換帖」。 他是個十分好的二房東,舉凡電燈泡壞了、保險絲燒斷了,他通通都會換,還有連馬桶不通、水管堵住,他也可以搞定,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學來的? 而且最棒的是:他有潔癖。和有潔癖的人住是最快樂的事,因為他永遠比你先忍受不了肮髒而開始打掃房子。你只要忍受他的碎碎念就可以,但是他卻給你一個一塵不染的客廳、廚房和浴室。 不過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長得十分「安全」。你懂「安全」的意思吧! 我不是不信任清清,不過還是「安全」一點比較好。 為了支付多出來的房租錢,我只好跑去打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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