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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


  於是我們一起奸笑,然後坐下來,雖然聽不見他們的聲音,也看不見他們的表情,但是可以看見他們的一舉一動。我們坐在那邊足足有一個小時,在這段時間裡面,他們回頭看我們不下50次,只恨不能站起來趕我們走。

  到了快吃午飯的時候,我們大獲全勝地離開,不亦快哉。

  我估計這輩子他們再做野合的事情都會留下陰影,而今天的事將在他們心裡留下深深的印跡--他們會記得兩個人的惡作劇讓他們肉體互通了一個小時。我在下山的時候跟陳二說我小時候的惡作劇,他說,"你後來不打攪狗的好事是對的。你看現在,我們的大學生跟狗有什麼區別呢?連人都這樣了,更不能要求畜生,我應該向前不久打擾的那對做愛的蟬表示由衷的歉意!如果可以我願意請他們去街上吃烤羊肉,喝酒。"

  我說,"那我代表它們接受你的歉意吧?"

  陳二被我纏得厲害,就掏錢請我喝了一頓酒。

  我還有一個想法,就是把昌平山整成地獄的樣子,或者說是鬼山。其實這麼做並不需要多大的工程,我只要把一部分的道路挖成坑,然後填細沙,讓人在上面跑不快;然後讓道路變得曲折一些,還是為了讓別人跑不快;而且不能有亮的燈,只要有一些熒熒的光就好了,讓人在裡面要摸索著前進,不能跑。然後在樹上掛一些穿衣服的假人,打扮成黑白無常或者是牛頭馬面的樣子,慘白的臉,猩紅的舌頭一直垂到肚臍上,在熒熒的光下這些就變得特別嚇人;然後還要設一些類似油鍋、還有人肉鋪子之類的擺設,聘幾個人扮鬼在路邊擺攤,要不然就睡在油鍋裡,只伸出一個脖子慘叫,越逼真越好;另外還要弄一些能拌人腿的繩子,或者乾脆聘請演員,讓一部分負責裝鬼叫,另一部分人就出來拉別人的後腿,扮演成缺胳膊斷腿的樣子出來招搖過市,或者在有人經過的時候忽然從黑暗裡跳出來。最重要的是還需要一些恐怖的music,如果沒有了那些音樂就遜色了不少。

  這樣經營我的山頭有一個好處,就是會吸引很多關係曖昧的男女前來約會。如果有些人羞於表白,約喜歡的物件去鬼屋是個好選擇。我這麼說是有事實根據的。

  在市區某座大廈的五樓,曾經開過一個店,名為鬼屋。那裡面設計就和我的山頭一樣陰森恐怖,也許還要更差一些,但那裡是戀愛男女最好的磨合劑,女生到裡面大可裝做害怕,然後抱緊男生,滿足男生的虛榮心;而男生也可以趁機顯示自己男子漢的氣魄,抱得美人歸。

  我和吳菲一起去玩過,吳菲對於新奇的事物從來不肯放過,聽說鬼屋開張便非要我陪她去玩一回。因為我從來不相信有鬼的事,所以對鬼屋沒什麼興趣,而且對人嚇人的事情不是很喜歡。本來我以為,這樣的事白癡才肯幹。誰知道那邊的生意居然火爆,說明我的經濟頭腦也不是特別好,沒有作中國的比爾·蓋茨的天賦,只能做個小老闆,自娛自樂。

  去鬼屋找人嚇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花錢找罪受,從我的角度來說難以接受,聽說這年頭還有人花錢找人揍自己的,這就更加匪夷所思。但是不能不說,這些都是很不錯的體驗。當然,我比較喜歡被人雇傭了去嚇人,或者是去打人,卻不願意被人嚇,更不願意挨打。

  那次我和吳菲買票進了鬼屋,我打算進去如果自己害怕的話就閉上眼睛,讓吳菲拉著我走,走到哪算哪。因為我以為,做一件事一定要有把握,才能動手,吳菲這麼大膽要來鬼屋,一定是膽大如鬥。不能像宋定伯一樣跟惡鬼鬥智鬥勇,也能做到面不改色,若無其事。誰知道一進門她就想退出來,經過我的鼓勵,她鼓足勇氣向前多走兩步,可是馬上就站在那邊一動不動,不僅不敢往前走,連往回走的勇氣都沒有了。

  我本來想把她送回去,誰知道後面的門卻關上了。讓我頓生"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偏進來"的感慨。無奈之下,只好拽著她要往前走,她卻開始哭出聲來,乾脆抱著我的脖子,整個人掛在我身上,像一隻小袋鼠把頭塞進我的衣服裡。無奈之下只好拖著她往前走,看著路邊的牛頭馬面人肉鋪子心裡直發毛。吳菲一邊哭還一邊大叫:"不要抓我的腳啊!不要抓我的腳啊!"帶著哭腔的聲音淒厲無比,更添恐怖氣氛,怎麼看都像吳菲和鬼屋的老闆合作起來整我。

  走到半路還有個人肉鋪子的鬼老闆拿著一把雪亮的菜刀來追我,張牙舞爪地撲過來,吳菲剛好從我的衣服裡面出來換氣,趴在我肩膀上喘,誰知又剛好看見後面殺上來的鬼屠戶,馬上收緊手臂,把我勒得喘不過氣來。並且在我耳邊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慘叫,我也忍不住跟著發出一聲慘叫--我的右耳頓時失去聽覺,整個腦子都在嗡嗡亂叫。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拉到門外。跟她說,"好了,到了,可以睜開眼睛了。"

  她說:"我不信,哪有這麼快啊?不要騙我。"

  "大小姐,我累死了,哪有心情騙你啊。"她這才把眼睛睜開一線,發現真出來了才把手從我的脖子上放開。我搖了搖頭,坐在旁邊的凳子上喘氣。吳菲臉蛋紅撲撲的,好像喝了酒一樣酡紅。雖然臉上的淚痕猶在,卻又興奮起來了,帶著笑口口聲聲說刺激,過癮。我也覺得把她從這樣的地方帶出來有救世主的快感,這樣的快感還帶著一點被虐待後的痛。

  到了現在終於知道這就叫做吳菲M,推己及人,或許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傾向。如果我把昌平山做成鬼山的話,說不定也大有市場。也許有些膽子大的男女還可以在上面體驗一下在地府裡狂歡的全新感受,這樣的感受一定叫人一生都難以忘懷。

  對於我們的人生來說,值得一生惦記的事情太少,值得一生惦記的人也太少。那麼,有這樣的記憶又何嘗不可呢?

  關於記憶這東西有夠奇怪,我一直以為,我把過去的事情全都忘記了,可當我想寫小說的時候,諸多往事就約好了一起來找我。本來我只想隨便編編,但是心裡有這麼真實的故事,就不知道虛構要從何開始。而且來找我的那些記憶全部有利於我,當你經歷過了很多事情你就會把那些很難過的、很傷心的過程忘記,想起來的全是快樂的事。就算對當時的痛苦有切膚之痛,還是可以很平常地接受,而這個就叫做妥協。

  如果我沒有說錯,現在的季節叫做春天。但是在福州,春天是難得一見的,福州的春天常常讓我想起我們實習隊長上的那堂課--冬天是大大的魚腦袋,而夏天是長長的魚尾巴,中間最妙的是春天,但是全沒了。

  現在三月底,馬上要變成四月初。對於日子,從來沒有重頭做起的說法,時間過去了就過去了,就像是電影裡說的年華似水流;就算它只是一天一天在重複過去,也不讓你從零開始,從三月最後一天直接就變成了四月的第一天。時間是很殘酷的,就像我們的四月。

  昨天中午開始下雨,一直到傍晚才停下來。晚上校園裡就懸浮著水氣,正是瓊瑤筆下"月朦朧鳥朦朧"的光景,這樣的情景適合人產生千古綿延的憂傷,這憂傷像是一隻美麗的蝴蝶從《詩經》的字裡行間翩躚而來。但是我一點都不憂傷,我一個人走在濕漉漉的路上興高采烈,因為我想起一些往事,讓我的小說可以繼續往下寫:

  每一年四月份要來之前,宿舍就開始群魔亂舞,蚊子像一群戰鬥機在空中亂飛。吳菲曾經說,她在書上看到了一個研究:會到人群中活動的都是母蚊子,公的全部都跑廁所去了。

  聽到這個結論,我未免沾沾自喜:因為在宿舍裡面,我身邊總是圍繞著數量最多的母蚊子,這說明了我是一個很有男人味的男生,魅力所至,連母蚊子都難以抵擋。這個想法很好,能滿足我膨脹的虛榮心--雖然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我O型血,科學研究這血型特招蚊子,不過因為愛慕虛榮的緣故,我始終不願意這麼想。

  吳菲說這話的時候有炫耀的意思--她認為公蚊子比較髒,只能待在廁所裡面,不配出去見人,母蚊子則比較體面,可以和人類一起活動,這樣體現了女權意識。

  而在我看來,就算母蚊子再體面,還是得和廁所裡出來的公蚊子配對,才能有後代。如果沒有不體面的公蚊子,她們就要斷子絕孫,也就體面不起來了。而女人也一樣,就算是林黛玉也必須和賈寶玉談戀愛,才能說明自己是女人,至於吳菲更不能例外。而且找越粗魯的男人,則說明你越像女人,這就是美女配野獸的真諦所在。

  吳菲在對我說了這句話以後說,她喜歡賈寶玉,因為賈寶玉說過:"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這就是弘揚了女權,但我卻不這麼想--賈寶玉的這句話只是承認有女權,卻沒有弘揚,至於為什麼,我沒說。而且我覺得賈寶玉說這句話還有一種意思--

  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混在一起就會完蛋:泥裡混進了水就不能保持泥的本質,變得含糊不清;而水中混進了泥,就變得不清不白。這跟他後來出家有很大的關係,只不過好多人沒有讀懂。

  總之,人要經過比較才能分出優劣。如果沒有公蚊子廁所生活的悲慘,就不能顯示母蚊子登堂入室的優越;如果沒有丘八的良民態度,就不能突出吳菲的桀驁不馴。當然有些話自己想想就好了,不能亂說,說了就要鬧彆扭。因為在吳菲眼裡,這個時候的賈寶玉比男朋友重要得多。

  [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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