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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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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回答:"寫詩歌的沒有一點前途,明明可以寫成一個故事的,卻弄得跟便秘似的,使勁擠也就這麼一點點。" "可是寫詩比較有快感,有靈感一晚上就好幾首。" 我說:"寫小說的快感讓人感覺充實多了。" "小說快感來得太慢!這跟做愛一碼事,操的快感是什麼?泄呀!不泄那體力活有人幹麼!" 我說,"扯淡,操也是一門藝術。得慢工出細活,你要在自己有快感的同時保證讀者也有快感,不能只看自己泄了沒有,不然和強姦有什麼區別?" 陳二說:"詩歌就是慢慢地泄。" "誰說的?小說才是』九淺一深』啊,可以撓到癢處,又能戳到痛處。這才是』操』的至高境界,這樣閱讀和寫作都有快感。嘿嘿,詩歌能寫出這樣的語言嗎?" …… 陳二從那以後再也沒有在我面前說過寫詩歌比寫小說好的話。因為同樣是兩個男生,但是我對男女之事的道行比他要高出一截。所以在這場爭論中我就占了上風--在自己不擅長的方面和別人比較,就是自找屈辱。比如,碰到陳佩斯就跟他比頭髮,碰到潘長江就跟他比身高,這樣做人才有優越感。後來陳二跟我比通常就是說,"你自個說說,我們兩個誰的詩歌寫得好?"我只有認輸的份。 本來我並不應該把這麼淫穢的言論寫在小說裡面,褻瀆藝術。不過這是故事的起因,我寫了這麼長的小說了,只有這段故事是真實的,如果不這樣寫很容易招人非議。 寫到這邊黃三有意見了,他覺得生活和我說的不一樣,因為他從來沒有聽過我和陳二的爭論。他的意思是,什麼是生活,什麼是小說,我說了不算。我告訴他不算也得算,如果這時候還跟他講道理,我就白白被人叫做兵痞了。而且我的稿子總是這麼寫,都寫這麼長了,按照讀者的觀點,這些應該百分之百真實。 我自己的看法是,從技術角度考慮,我希望讀者都把我說的故事當真,這樣能證明我的虛構能力;但是從我的名譽角度而言,最好人人看了就忘。因為我的語言太過直露,尤其是前面關於"小說和詩歌"的爭論,更是驚世駭俗。 據我所知,我在說假話的時候通常比較含蓄;而說真話的時候就直白了。我跟陳二講的最直白的話也就是上面的話,它直接刺傷了陳二的自尊心。但是黃三不是這麼想的,他認為男人說話最直白的時候是在床上對著女人的時候,每個字都是調情,每句話都是勾引。 這個我沒有經驗,因為我是男生,而不是男人,並沒有表明立場的權利。但是因為黃三的這種想法,我對床上的事情無比神往,我以為床上的對話一定是妙語連珠。後來我發現黃三和她女朋友經常下午翹課,傍晚的時候就可以看見黃三的女人坐在我宿舍裡面容光煥發。我忍不住就想起武俠小說裡面寫的一門叫做"采陽補陰"的武功。然後黃三會邀我和陳二一起去小飯館裡煮雞肉姜湯,黃三喝湯真稱得上是牛飲,據說這湯是不錯的補品,又不貴。不過這湯喝多了,陳二和我通常精力過剩,只好半夜裡起來換內褲,如果一不小心撞在同一個時間,就還得互相打招呼:"嗨,你也起來啦?"接著搖頭苦笑,心照不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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