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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


  她看我一眼,笑容浮現,「你應該慶倖。也許你一輩子就該為了寫作而活著。」

  「這簡直是毫無疑問的事情。」我笑著跟她說。

  Lilith是一個很有主見的女孩,如果用我的圓形說來形容她——她至少是一個極接近整圓的大半圓。絕不盲目追逐潮流,更不輕易浪費時間在沒必要的事情上。她是我以前沒有接觸過的那類女孩——比雪敏感知性,比茜伶溫柔聰慧,雖然和阿槿一樣都是留學生,但沒有阿槿那樣西洋化,相反極具中國古典氣質。

  和她在一起的時候,我可以肆無忌憚地看書、想自己的心事,不必擔心怠慢了她。

  這大概就是學心理學的人的魅力,理解和容忍的程度總是比一般人更遠更深。

  可她從不寫日記,甚至很少談論自己的過去,她個性內斂、沉默,似乎不願意被人探詢秘密,在內心隱藏得很多很多,比表達出來的事情多出幾倍。

  我們道別時,我問她:「小時候有沒有玩過捉迷藏?」

  她說:「當然有啊。」

  我又問:「是不是別人都很難找到你?」

  她一笑,「是的,總得我自己肯出來。」

  我握了握她的手,「流浪快樂。」她第二天就上飛機去巴黎。

  我感到她的那只手緊了緊,「Same to you」。

  我們平靜地分別,她回家收拾行李,而我打算去下一個地方前,先爬一下峨眉山。

  金頂是峨眉山的最高峰,非常冷,明明是夏天,還需要穿棉襖。

  我搓著手,給正在飛機上的lilith寫了一封E-Mail,謝謝她這十來天的款待。

  親愛的lilith:

  有時候,沒辦法不痛恨地域的差別。地球的博大遼闊,對於某些想要相見的人來說實在是奢侈得很。有時候也特別痛恨現實和夢想之間蒼白的無力感,以及痛恨我們這個年紀,為什麼一定要經歷某些事情。

  我的家已經很難再留住我了——從很久以前我就試圖走出去,哪怕用流浪的方式。初三的時候,我中考失利,沒有考到媽媽希望的學校裡去,並且一下子從全市最好的四所中學之一,險些掉到一所職業中專裡去,可是因為我「師出名門」,我老師就用了一句話來形容我,「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言下之意,我是死掉的駱駝,在考試這樣茫茫的沙漠中,是被淘汰的一員。

  於是不甘於沉溺平庸的我出走了,在那個炎熱的夏天的晚上。帶著我媽媽抽屜裡五十個準備用來買菜的鋼釴兒——那時的五十塊對我可是個大數目,因為媽媽第一次投資上的失敗,我家處於一種經濟上的黑洞,而且那次貧窮幾乎整個扭轉了我們的消費觀念。當時,我很努力地對自己講,我不是在偷她的錢,我會用零花錢慢慢還上的。

  我的打算是,在離家不遠的市民廣場,通宵達旦地坐著。我不知道自己會離開家多久,也不知道自己這種性質的出走是否算抗議,我當時的心態真是很茫然,我只想離開家而已。那個廣場很美麗,燈火總是通明,還有納涼的石凳。平時,我愛去那裡,也總是一坐就記不起來回去的時間。可是那個出走的夜裡,我坐在空曠的廣場上,冰涼的石凳上,看著比天上的星星還要明亮的街燈,第一次覺得這裡真是荒涼,可是我又不能回去,所以那是一次真正意義上的無家可歸。

  白天,我徘徊在廣場,或者騎著破舊的自行車到處逛,為了翻新我的心情,或者說為了體現自己的獨特處,我拿那五十塊錢在附近的二手市場買了一個半舊的隨身聽,戴著它,以區別那些真正意義上的流浪兒。我根本沒想過沒有錢,我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要怎麼過,也許在我心底深處,還是惦記著那個並不怎麼溫暖的家,還是覺得在萬不得已的時刻,我還可以一下子從那些可憐的流浪者行列,躋身到這個城市裡的正牌居民。

  現在想起來,我這種思維真是對那些流浪者的侮辱。

  現在,距離那時已經過去了整整八年,要不是因為有日記在身,我已經忘記了那時的心情。

  事情總是螺旋形地周而復始,去年大學畢業後,我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流浪。

  真正意義上的流浪,這次,再沒有回頭的可能。

  別人問起我是哪裡人,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我的出生地、成長地,以及戶口本身份證上所寫的籍貫,從來就沒有統一過,答案總是五花八門:有遵義,有赤水,有上海,有浙江,有成都,有重慶。我只能回答他,我是中國人。我的心,也從來不曾屬於哪一個專門的地域,儘管那裡有那麼多美麗的回憶,儘管每個地方都有著各種各樣的寧靜和溫馨,美好與繁華——卻也再不能喚起我的任何眷顧。所有我曾經待過的地方,一旦離開了,就再也不願回頭看它們一眼。

  而且在我努力試圖想要使自己安定下來,來適應我所在的城市時,事實證明都是徒勞無功。我大概是一個註定了沒有根,到處漂泊的人,這點,lilith你遠在異國他鄉,是否可以明白?

  當我認識你的時候,我多麼希望你能和我一起來寫作,寫出你心中的感覺。我永遠都覺得,我和你之間的不同,只在於我寫完了,而你還未動筆,只要你和我一樣完結了你的故事,必然是一樣的轟動,甚至過之。和你談話的時候,你的一些真知灼見,確確實實震撼了我,讓我產生「為什麼我就想不到」這樣的遺憾。也許是因為我的工作緣故,我寫作的時間和機會比你多,可是也正是這個工作,讓我作為代價而捨棄的東西,永遠都找不回來。

  我高中的時候曾經恐懼,萬一有天我不再愛寫作,換而愛上了一種荒謬膚淺的東西怎麼辦?我祈禱神,讓我永遠愛寫作,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永遠,不過就是比暫時長久一分鐘而已。我平靜地等待著不愛它的那一天到來,可是隨著幾年時間過去,我越來越喜歡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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