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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爾睜大眼睛,"就是那個帶頭起哄的男生啊,他不叫侯委員嗎?他是這麼告訴我的啊!"

  丁未聞言哈哈大笑起來,"侯委員,還委員長呢!你的耳朵啊,他叫侯維源,維護資源。我們都叫他三哥。"

  卷爾搖搖手,"還是侯委員比較好記。反正就是他,你知道就行了。他要是答應了卻沒幹活,你記得告訴我,我找他理論。"

  丁未揮揮手,"好,要真有冤情,一定找你伸張正義。快回去吧,下午見。"他現在急著趕回去,要針對侯維源同志的問題,展開深刻的批評。同時他要讓侯維源同志展開更深刻的自我批評。

  卷爾和孫木南往回走的時候,兩個人都沒再說什麼。明明圍繞這個丁未有很多話題可以展開,但誰都沒有開口。卷爾是對丁未的印象前後變化得太劇烈,對這個人的整體評價時時在變,一時間也不知道先說點兒什麼好。孫木南是從丁未對卷爾的態度中看出了點兒什麼,這兩個人的關係以後或者會很微妙,她還是當聽眾吧。

  初識之後,似乎就很容易再遇見。卷爾與丁未也遵循了這一定律。他們在操場上、在食堂、在路上,甚至在超市,都會偶然遇見。由於丁未的態度熱情,卷爾也是個隨和的人,所以遇到了就順路走上一段,彼此說些同學間的趣事。剛剛開始的住校生活,使他們有很多話題,也很容易拉近彼此的距離。只這麼頻繁接觸幾日,兩個人就熟稔得猶如老友一般。

  週五晚上,軍訓拉歌晚會喊得所有軍訓新生嗓子嘶啞,頭部缺氧。第二天上午休息,下午三點才集合點名。不過,一點點的休養生息便足夠振奮他們的軍心了。

  卷爾個子小,本來是需要坐在連隊前排的,可她心裡的頭等大事是明天同高莫的約會,心思不在拉歌上,連對口型都對不上,就趁著月黑風高後排就座了。連長他們忙著和別的連隊聯合或者叫號,對她的小動作根本無暇顧及。

  卷爾坐在後面,只在排長繞到後邊組織大家呐喊的時候,張開嘴呼應幾聲。其餘的時候,她都目視前方,對震耳欲聾的喊歌聲充耳不聞,一心一意地盤算著明天的行程安排。兩個人見面之後的行程,當然不用她操心,聽黨的話跟黨走就好,高莫就是她的信仰。

  她考慮的是明天要起早出去洗澡,把自己打扮得香香美美地才好出現在高莫面前啊!她還有個重要問題是穿哪身衣服、配哪雙鞋。她帶來的衣服大多是新買的洋裝,這幾日陸續試了試,穿在身上都覺得很不自在,總感覺像是偷穿了媽媽的衣服,根本沒勇氣穿出門。鞋就更是了,雖然只有一點點不跟腳,可她覺得自己在上面搖搖晃晃地隨時有摔倒的危險,偏偏她們還說什麼走起來藤蘿搖曳,很有風情。

  她的服裝展示,招來了臨近寢室的很多女生。大家一起唧唧喳喳地給她出主意,很快就混熟了。她們聽說她有約會,都積極地出謀劃策。當然,有的是好點子,有的是餿點子,這與各人經歷不同有關,總之都想把自己的設想在卷爾身上實現。卷爾的個性其實還是偏低調的,但由於自己太過憧憬,實在低調不起來,對於大家這麼熱心的參與和支持,她通通笑納。大家一致認為她穿洋裝比較好看,有的還提供飾品給她搭配。她才知道,原來女孩子有這麼多零七碎八的小玩意兒,而她全部的頭飾,只是幾根被她們指為老土的頭繩。有個手巧的女生,甚至還幫她弄了一個髮型,說是在什麼約會寶典裡面偷師的,和她的氣質和裝扮最搭配了。卷爾穿著洋裝、高跟鞋,頂著那個在她看來比較寫意的頭型,在眾人的要求下顫巍巍地走了一圈,終於崩潰,笑倒在床上。她要是這個樣子出去,以高莫的風格非得把她揪到哪裡重新改造一番不可。小時候,她有一次貪玩,塗了媽媽的唇膏,就是被他拉到水龍頭下面,用冷水愣是給洗乾淨了。卷爾至今都不塗有顏色的唇膏,都是那次記憶太深刻的緣故。

  卷爾之所以對待這次約會這麼鄭重其事,也是因為兩個人太熟了,從小玩在一起。誰找誰出去,似乎只要過來打個招呼就行了,都是臨時知會一聲,隨叫隨走的。出去了也是一幫住在一個社區的發小玩在一起。她需要一次正式的約會,改變兩人之間相處的格局,讓兩個人的關係可持續發展下去。

  高莫家與卷爾家裡算是世交,他們的父親大學時代就是好友,畢業後就職於同一家醫院,一個在普外,一個在腎臟外科。他們的媽媽彼此也是手帕交,從戀愛、結婚,到同在異地工作定居,住在一棟樓,他們兩家就像是親戚一樣經常往來。所以卷爾從小就喜歡跟著比她大近四歲的高莫跑來跑去。高莫去哪裡玩,都得帶著她;不領著她,她就會在家裡哭個驚天動地,不哭到高莫來就不算完。而高莫也不是好惹的,有一次她哭得太凶,他領她出來,她還在那兒哭個沒完,他拉過她的手就打。說也奇怪,高莫打她,她反而漸停了哭聲,眼淚含在眼裡強忍著不敢流下來,可能是心裡明白,如果再哭他就真會不理她了。

  從那以後,高莫倒也盡可能地帶著她。雖然他不當那些玩伴的頭,但有一定威信,漸漸地大家也都習慣了帶個小丫頭四處瘋玩。小時候,他們會一起爬山,找山洞,爬樹掏鳥窩,冬天會放扒犁,抽冰猴。總之玩的東西,四季都不重樣兒。長大以後,他們一起去踢球、打球,雖然卷爾的運動神經不大發達,但撿球總是會的,她可以做邊裁。他們也會一起去遊戲廳打遊戲,去網吧聯網,也會去大排檔喝啤酒,會夜裡跟一群人在街上遊蕩。一夥人固然有一夥人在一起的樂趣,可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卷爾再怎麼大方,也不好在這些人面前流露出一點兒對高莫的仰慕。他們的群體相處模式就是互相拆臺、互相揭短,對誰也不可以手下留情,女孩子也不例外。卷爾從來也沒覺得他們把自己當女生看。當然過了很多年她才明白,這群朋友對她是多麼悉心愛護,讓她有那麼愉快的童年、少年時光,讓她可以單純、積極地生活,並且始終充滿信心。

  週末的夜晚,卷爾第一次失眠了。她定好鬧表後就上床躺下,充滿雄心地要睡一個美容覺,可睡神卻遲遲不來造訪她。耳邊聽到別人陸續地躺下、酣睡,何布甚至還很刺激人地說了兩句夢話,卷爾先是緊閉著眼睛,希望能有點兒效果,可直到她覺得眼睛因太過用力,都有點兒酸了的時候,她還是了無睡意。

  她睡不著,躺在那裡也躺不住,頻繁地起來去廁所。她每次都想著這次回來總能睡著了吧,可是還是翻來覆去睡不著。因為睡的是上下鋪,羅思繹睡在上面,卷爾怕影響到她,自己翻身的時候也是小心翼翼的,總是先翻動上身,然後慢慢地把腿和腳移動跟上。她的動作雖然是慢動作,但被拉長了時間的一次翻身,距離下一次也變得更近,反而顯得頻率很高。

  在她抬起手臂又要翻到另一側的時候,上面的羅思繹突然出聲,"我說,你給我個痛快的吧,你這麼個半身不遂的翻身法,讓我覺得我像是睡在海上,已經有點兒暈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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