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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我啊,說起來,我也算是那些弟弟妹妹的親哥哥呢。因為我小時候就是在那裡長大的呀。孤兒院是我的家。」他語氣裡滿是驕傲,完全沒有自卑的意味,然而話鋒一轉,「那你呢?」

  「我……」我的臉再一次不爭氣地紅起來,其實我完全可以說很多話,或者編撰出更完美且合理的藉口,用來昇華我的人格,可是我卻那麼沒大腦地說了,「因為我喜歡你。」

  「哦?」

  更沒有大腦的補充是:「因為喜歡你,所以我想接近你,跟你做一樣的事。」

  比糖果還要甜美的秋天。

  「我要加速了哦。」

  「呃?」

  「所以,請你……」想像得到,阮青木說這句話時壞壞地笑,「……摟緊我的腰。」

  單車壓著一地落葉朝著漸漸模糊下來的前方飛快行駛。

  盛夏黎歌

  夏天,有灼熱明亮的陽光。在太陽下站久了,皮膚會變成燒紅薯的顏色。這樣的日子裡,她躲藏在屋子裡,寸步不出。讀書,看碟,吃零食,走到窗前去看外面的風景,形形色色。偶爾也到廚房去做一兩道菜。

  流水一般的日子。

  在鏡子前,她會換不同的衣服,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很是自戀。

  這個早晨,她獨自蘇醒。太陽很大,望了一眼天空,湛藍無雲,並且高遠,註定是一個烈日灼灼的日子。又是一個蜷縮在屋內的日子。她想。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髮出現在鏡子前,她覺得身體裡仿佛被釘進了一根釘子,不安,疼痛。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疲憊,蒼老,些微懶散,不堪一擊的虛弱,不夠堅強的表情。

  於是,四處遊蕩,客廳,廚房,衛生間。擰開水龍頭,聽嘩啦嘩啦的水聲。擰開電視,依舊不能聚精會神。此刻,她終於意識到自己是如此的空虛、無聊。

  是的,無聊。以及深深的無可擺脫的厭倦。

  那個已經謝頂的男人好久沒有來了。上次他來,爆發了8級地震一樣的戰爭,他打了她耳光,將她按倒在床上,拽住她的頭髮,反復質問。她並不反抗,只是沉默。認定沉默即是一種抗爭——他在衛生間裡發現了陌生男人的襪子。於是,那次他來,除了打架,他們之間什麼也沒有做成,甚至連交流都沒有。她像是變成了一個啞巴。他走的時候,狼狽不堪。這是她從他的眼神中看出來的。本來以為他會很快回來,像以往一樣,對她賠禮道歉。可是……這一次或許真的和以前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樣。事實上,真的不一樣。

  她說不清楚內心的所有需要。她是一個如此盲目的女人。即使在她動作優雅地品嘗美食的時候,她依舊再苦苦思索,自己到底需要什麼。如此執著的求索,換來的,依舊是一場空。

  所以,只有靠各種精緻的食物華麗的服飾來刺激,來彌補自己內心的空虛,打發無聊的時光。即使是清醒地意識到,依舊無法抵抗。如同現在,她再一次走到鏡子前,拉開衣櫃,手從一件件衣服上摸過去,一頓,心一收一縮的瞬間,她所有的動作都凝固了,包括那微微的吃驚,都被時光暫時凝固起來。她的目光停滯在那件T 恤上。它團皺成一團,被隨意地塞在角落裡,仿佛不能見人,她的臉泛起了紅暈。

  最終,她挑出了那件紅色的T 恤套在了身上。一改往日的裝扮,這是很隨意邋遢甚至中性化的服飾,對她這樣一個女人來說,也許並不適合。但她還是穿在了身上,在鏡子前照來照去,臉上的紅色成為兩片桃花。她尋找到一把遮陽傘,向外走去——也許到外面走走是好事,否則,她會發黴,最終爛掉。

  遇見杜若明完全是一個偶然。

  他站在202路公車的網站,穿一條雜色豎條的緊身褲,以及一件黑色的襯衫,筆挺地站在那,他還是他,即使隔了一條馬路,她依舊目光狠毒地看到了他的一切,包括左耳上帶的飾物。他還撐著一把傘,傘下站立著兩個人,另外的是一個女孩。

  杜若明曾是她的中學同學。

  回憶對她來說,有點艱難。每次回憶以前的事,她都有恍若前生的錯覺,或者思緒混亂,常常將張三的事安到李四的身上,那許多在其他的同學看起來刻骨銘心的舊事對她來說,真的是舊事了,舊得已經失去了所有的光澤,模糊成一片。以至於她常常覺得那些事那些人根本不存在,不過是杜撰出來的。朋友們常常罵她是臭記性。她就笑笑,並不反駁。其實內心裡,她是反駁的,她記得一個男孩,笑起來,能讓四周一亮的男孩。他最帥氣的動作就是站在遠遠的地方,揚起頭,嘴角上揚,那樣一個微笑,曾讓她著迷得不得了。那時,她覺得,這樣的笑容甚至可以點亮漫漫的黑夜。

  後來,她漸漸疏離了以前所有的朋友,甚至刻意地去避免和他們見面。也極力制止自己再去想以前的事。一直離群索居,也常感到內心的流離失所。她想她會忘記以前的一切,包括他,他的微笑,他的好。

  一直是暗自的愛戀。空曠。盛大。從無對手。

  17歲,在課堂上,叫杜若明的男生是老師新安排給她的同桌。以前讀初中的時候,一直是女生來做同桌的,現在忽然換成了一個又瘦又高的男生,她有點手足無措。她想,以後上課的時候,若想說點悄悄話,都沒的人可以說了,於是不免有點喪氣。是個粗心的男生吧,他只會專注他自己的事。她在他不注意的時候悄悄地觀察他,其實,他也是很好看的一個人。怎麼說呢?不是出類拔萃的那種帥氣好看,是要在很近很近的距離,一點一點去靠近的帥氣,有點冷峻,可也是一個陽光男孩。她真的不知道怎麼去表達了。他很不安分,下課時,必定是第一個抱著球沖出教室的那一個,即便是撞翻了她的桌子,將她桌上的東西刮落在地,他也不會喊聲「sorry」,而是徑直沖出去。為此,她曾有一陣小小的抱怨。上課的時候,他滿頭大汗地坐在他身邊,為了驅趕炎熱,不停地晃來晃去。甚至,他會在聽老師講課的時候,把一隻大大的40碼號鞋子的腳踩在自己的腳上。這真的很過分。因為是在上課,她又不能很大聲地叫他拿開,只是小聲地提醒著,「喂,你踩到我了。」而他卻視而不見,全神貫注地盯著黑板,看著數學老師在黑板上把一條線段畫來畫去,最後怎麼怎麼推理證明,得出一個什麼樣的結論。數學老師是個剛剛畢業的大學生,解開一道題目之後,都會非常高興,把粉筆往講臺上一扔,拍打著雙手,說「又over一個」。那時,全班同學都會笑,他也不例外,只是他還有一個附加動作。於是,她尖聲叫了起來。那聲音尖銳得如同一枚繡花針,刺進教室裡每一個人的腦神經,連講臺上的老師都被嚇了一跳,捏在手裡的粉筆掉在了地上,怔怔地看著座位裡一臉難過的她。

  「你叫什麼?這是在上課!」

  「老師!我……」

  「你怎麼?」

  「我……我……哦,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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