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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


  而對路引來說,葉小曼才是他永遠的傷口。路引是一個鄉村文明養育出來的孩子,但自從他離開湖南,去到武漢念書、認識葉小曼之後,他覺得自己已經變了,至少,不再純粹,不再是那個腦子裡只有一畝三分田的農村小男孩。他記得葉小曼第一次把一個CD機的耳麥塞到他耳朵裡的時候,那個機器能發出清脆動聽的聲音,一個聲線裡潛藏著無數心事的渾厚男中音,那首歌正是哥哥的《奔向未來日子》。可是他不知道,他和葉小曼正奔向沒有未來的明天,他們無法相依相偎,長久地溫暖對方。在以後的時日裡,他發覺葉小曼的CD隨身聽裡,全部是哥哥的CD,路引問她為什麼。她說,耳朵是有記憶的,它只想聽到最優美的旋律和最動聽的聲音,如同古典音樂裡,她只喜歡德彪西和蕭邦的旋律。一個人的內心,只會接受最接近她所渴望的情感訴求,那個香港男人有著英俊無匹的容貌,有著如絲般細膩溫柔的眼神,有著深情無比的聲音,他的身上,包含著她想要的全部。人是會習慣的,習慣一旦形成,就會根深蒂固,此生難移。這是葉小曼對他關於音樂的洗禮。

  大四的上學期,有一天下午,葉小曼拉著他去瞻仰武漢的長江二橋,她看見那些疾駛而過的公路賽摩托車手遠去的背影,說將來有一天也要路引開一輛這樣的公路賽帶著她在城市裡飆車,穿梭在那些擁擠的石頭森林裡,穿梭在擾攘的人群裡,一騎絕塵,飄逸如風。這是葉小曼對他關於交通工具的理念的灌輸。

  葉小曼出事之後,臨去法國之前,路引問她會不會回來,如果回來他要在哪裡等她?她說初中畢業的那個暑假曾經去過一趟雲海,那是一個安靜得與世無爭的城市,她時常懷念那裡清新的空氣和遍佈全城的蔥蘢樹木。她說如果有朝一日她走出來了,她要回來的話,她希望去到那個溫暖得沒有記憶的地方平靜地生活,重新開始。這是葉小曼對他關於所喜歡的城市的啟蒙。

  葉小曼去法國之後,路引帶著她臨走前留給他的一大堆哥哥的CD,來到雲海。當他存到足夠的錢的時候,他就毫不猶豫地買了一輛鮮紅如火的本田公路賽,這正是葉小曼所喜歡的賽車顏色。音樂、城市、坐騎,都是葉小曼所鍾愛的,這些與生命連結在一起的東西,全都因為對一個人的愛而像信仰一樣紮根在路引身上,他的生活中到處都是她的影子。葉小曼用城市文明對路引鄉村文明的改造也在不知不覺間完成,她雖已遠離,但她留下來的東西,卻深刻地根植在他的內心,指引著他前行的路向,甚至歡樂與哀愁。他心想,一個人用情太深,也許不是一件好事。葉小曼離開快七年了,那些過往仍像把鋒利的尖刀,稍一觸碰,就會把他刺得鮮血淋漓。

  這夜,月光如水,夜色溫柔,窗外有淡淡的九裡香充溢大街的幽香,夏蟲躲藏在高大茂盛的桂樹裡長鳴不歇。路引又想起了哥哥的那壇醉生夢死,他越是想忘記,記憶反而越加清晰地出現在他的腦子裡。

  從三峽回來,路引第一時間向大傻彙報了軍情。對於路引最後時刻的功敗垂成,大傻大呼可惜。

  路引愁眉不展地說:"你說,我是不是得了那個什麼病?"

  大傻斬釘截鐵地說:"沒錯,你這個人一看就是個外強中乾、不中用的傢伙,以至於錯失良機。實在不行,你那最後一關,只好由本帥替你出馬了。"

  路引作勢欲踢,說:"我先廢了你。"

  大傻趕緊上去摟著他說:"要不,你去醫院檢查檢查,早發現早治療啊。"

  "什麼早發現早治療?還真把我說得什麼似的。"

  "還是查一下的好,明天一早我就陪你去。"大傻一邊說,一邊跳開,和路引保持著一米的距離,喃喃自語道:"不知道早洩和陽痿會不會傳染,在沒查出來之前,我還是離他遠一點的好。"

  路引聽見了,正要一腳向他踢過去,大傻邊跑邊說:"千萬不要動怒,要是傷了真元,你的病就沒治了。"

  路引叫了一聲:"死大傻!"一個猛虎出籠向他撲過去,大傻哈哈一笑,逃得更快了。

  翌日,檢查完畢,一切正常,路引自是很高興,大傻卻一副悶悶不樂的樣子。路引問他何故,大傻略帶沮喪地說:"哎,看來本帥不能幫你完成最後一步曲了。"路引被他逗得又好氣又好笑,狠狠地劈了他一掌。大傻揉著印著一個鮮紅巴掌的肩膀說:"快請本帥吃飯。"

  "為什麼?先給個理由。"

  "理由有三。第一,你查清楚了,沒病,該當慶祝;第二,這份暑期工又是我幫你做的推薦;第三,你的小曼去上海學法語了,你窮極無聊無所事事百無聊賴,勢必要經常找本帥陪你聊天踢球,耽誤本帥清修。"

  路引想了想,覺得他說的還有幾分道理,遂說:"那好吧。不過,老規矩,錢你先出,等發了工資再還給你。"

  大傻一聽,又蔫了,沒好氣地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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