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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二

  臨散場時,眼鏡忽然驚呼了一聲,他把中分頭一把揪過來:"你脖子上的勒痕是怎麼了?"中分頭遮遮掩掩,說沒事。我和小黑都湊了過去。我看見他的脖子上確有一到勒痕,像是一個血色的項圈,仔細一看,觸目驚心。小黑問怎麼回事?中分頭就不是說話,不知是酒喝多了,還是真有難言的苦衷。眼鏡繼續問他:"你是不是要上吊自殺?"我聽了一驚,踢了眼鏡這孫子一腳:"你大爺的胡扯什麼。"

  中分頭把滿是醉意的眼睛對著我,大著舌頭說:"立子,他沒有胡扯,我是想自殺。"小黑啊了一聲,說:"到底怎麼了,你他娘的把話說清楚。"中分頭忽然有些不常見的激動:"怎麼說清楚?我是個濫人,我變態,我墮落,我是個癡貨,我對不起爸媽,對不起你們。我活著有什麼意思?"他的話像連珠炮似的,一句連著一句,沒有聲淚俱下,沒有惱怒憤恨,反而像是在說一個不相干的外人。

  我一把抓過他,對著他說:"孫子,你聽好了,你可以看透生死,但我們沒有。你他媽的,有良心的話,就好好活著。"中分頭怔怔的看著我,突然又笑了。那是一種醉漢都會有的笑容。他那樣的笑著說:"不是自殺未遂嘛,我吧脖子掛上去的時候,害怕極了,當我掙脫不開的時候,我甚至還尿了褲子,你說我是不是特別慫,特別沒用?"

  中分頭說著就哭了。他的眼淚很常見,我以為我都習慣了。可是這次,他的眼淚,卻讓我十分彆扭,彆扭到想陪著他哭。我擁住了他,小黑擁住了他,眼鏡擁住了他。中分頭就像個孩子,邊哭邊說:"我很沒用,我不想這個樣子,卻還是這個樣子。我極力在擺脫他,可他就像個冤魂,沒日沒夜的纏著我。或許只有我死了,才會消停。你們說是不是?是不是"?

  小黑說:"放屁,那個他是不是前些年,陪你來的那個變態?我弄死他。"中分頭沒有回答他,兀自說著:"我的爸媽不要我了,我甚至還想,這樣下去,你們也肯定不拿我當哥們了。我是個同性戀,是一個該死的同性戀。"

  第三十三章

  (一)

  小黑是執拗的,從我認識他那天起,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絲毫的改變。這種性格說不清道不明,難以分辨好壞。我一直覺得,只要是他認定的事情,肯定會不遺餘力的堅持。哪怕是撞了南牆,頭破血流,他也不會放棄。我甚至迷信,即使他頭破血流、遍體鱗傷,那面阻擋他的南牆,也非出個大大的窟窿不可,轟然倒塌也說不定。

  過分了總歸不好,他的執拗會變異成一種,讓人生厭的苦纏,此時我已經開始討厭他的執拗。在我們安慰了中分頭之後,小黑就一遍遍詢問著他,無休無止。他想知道中分頭說的那個他;他想知道中分頭為什麼要尋短見;他恨極那個所謂的冤魂,狠狠的聲稱要先出頭報復,再將冤魂超度。

  隱私每個人都有,但依舊特別。它和人的那些,被內衣褲所遮擋住的玩意,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是正常人所要極力掩蓋的。一旦被強制或者逼迫著揭開敞露,隨之而來的便是羞惱和屈辱。

  我渴望我的隱私受到尊重,也就只好先尊重旁人的隱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說穿了十分淺顯,可卻不是誰都懂得。比如說李方,他現在的工作之一,便是都出挖目標的隱私,再換取金錢,以便滿足他的私欲;比如小黑,他雖然沒有將隱私明碼標價,卻還是在中分頭最痛苦的時候,苦苦糾纏,問三問四,令人髮指的揭著傷疤。

  我一個勁的暗示他,讓他立刻閉嘴。小黑還是一副自顧自的模樣,最後我也只好接受,畢竟他在滿足自己好奇心的同時,也付出了相當分量的、足夠的關心,這一點不容置疑。

  中分頭的順從已經讓我同情到麻木。他是一個不懂拒絕的人,可憐又可恨的順著小黑,將他的傷處露了出來,鮮血淋淋。那個纏著他的冤魂,就是兩年前他帶過來的銀樣蠟槍頭,大熊。中分頭說他不喜歡大熊,也不喜歡做一個同性戀,眼鏡連忙接著說:"不喜歡,就不要做。"

  中分頭又開始了醉漢式的微笑,讓我覺得苦澀。我理解他的苦澀。他說:"很多事情,不是喜歡就做,更不是不喜歡就不做的。"

  在我的眼裡,同性戀只不過是一場混亂了男女關係的遊戲,而人之於大自然,就如熱帶雨林之於大自然,也是種理所當然的受造物,同性戀的混亂,則破壞了自然生態平衡。這種混亂能帶來很多負面的東西,會讓身處其中的人,感到絕望,甚至萌生死意,中分頭就是一個。

  小黑問中分頭:"那個大熊是怎麼糾纏你的?"中分頭說沒怎麼糾纏。我不相信,小黑也不相信,他說:"那你還尋他娘的短見做什麼?"中分頭直勾勾的看著小黑,然後醉醺醺的說:"我不覺得那是短見。我死掉了便可以可以解脫,他對我來說,就像是辣椒,不吃的時候總是奇香無比,但真的到了嘴裡,便會辣得我痛不欲生、追悔莫及,發誓永不再吃。可辣勁剛過,便又開始朝思暮想。我一直在念想和後悔之間游離,太痛苦了。"

  我不同意中分頭的比喻,這個比喻看來太親昵、太曖昧,也太善良。雖然中分頭一直善良,可他的遭遇以及脖子上的勒痕,都告訴了我,那個大熊並不善良,甚至讓我憎惡。他才最該死,可最該死的人,只會忙著傷害他人,根本不會考慮生和死。也因為如此,他們才活的更輕鬆,更長久。

  我說:"矛盾誰都會,可總也要學會承受。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他根本就不能算辣椒,你說的那種感覺叫做愛情,可你們之間,真的有愛情嗎?那大熊該被看作是冰毒的殘渣,才最合適。"眼鏡這個癮君子哼了一下:"合適個蛋,就是冰毒的殘渣也會讓人欲仙欲死,可那孫子只能讓你痛苦。"

  中分頭說:"是的,欲罷不能的痛苦。"小黑怒吼一聲:"那孫子在哪裡?我殺了他。"我體諒小黑的憤怒,卻不體諒中分頭的痛苦:他明明恨極了大熊,還是對大熊欲罷不能,泥足深陷;明明排斥同性戀,,卻還是把同性戀比喻成吃辣椒,要知道這在邏輯上可屬於愛情。

  事情也許被我想的簡單,他脖子上的勒痕、他頹喪的面容以及哀傷難過的眼淚,或許遮掩了很多東西。究竟會是什麼,中分頭不說,我無法知道。我一直都以為,人雖然是一個需要感情交流和群居的物種,但人的數量龐大,任何兩個人都可能發生交流,語言上的、肢體上的、心靈上的。

  這就意味著,世界上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不可放棄。我們可以做的是取捨,雖然取捨會讓人痛苦,這種痛苦和中分頭的痛苦看似一樣,實有天壤這別:中分頭根本沒有考慮任何其他的選擇,只把自己牢牢的栓在一個點上,然後不知所措,終於不能承受。取捨的痛苦來自於抉擇,可中分頭的痛苦,很明顯與抉擇無關,那究竟是為何?或許源於他的不成熟?可他和我年齡相若,經歷也遠比我想的複雜,不該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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