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我的大學不戀愛 | 上頁 下頁 |
六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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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在寫信之前,哥還覺得很多事情想對你交待,但寫到這裡卻覺得不用了。小菜已經長大了,不是嗎?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我想長大了的小菜,都應該明白了。你還記得哥最喜歡的一句話嗎?小心走路,抬頭做人!生活就應該做到這樣的,特別是像我們這些鄉下出來的窮孩子,太容易做錯或者放棄。上次去你們學校,聽那個叫信海欣的女生說她喜歡你,你卻不肯跟她談戀愛,你說是我要你大學裡別談戀愛。哥當時很高興,也很難受。哥一直不敢告訴你,其實我自己已經偷偷愛過了。你別怪哥,好嗎? 後來我還給信海欣打過電話。對她的印象,也就一次見面一個電話,也說不清為什麼,她在我的印象裡,她是個很不錯的女孩子。小菜,我不知道你對她是種什麼樣的態度,是不是真的只是因為我跟你說過,你才拒絕。請原諒哥到了最後還出賣你一次,我對信海欣說,要她別放棄,要她堅持到你畢業。小菜,她真的是愛你的,因為她答應了,而且答應得很堅決。現在我就在想你們將來手牽著牽走在街上,會是怎樣的一種幸福姿態。那個時候,哥一定會遠遠地看著你們,為你們微笑,給你們祝福。我想你們一定會去看我的,我想聽見你和她,一起叫我哥的時候,我一定是很開心的。 剛才聽見外面有人很大聲地唱歌,深更半夜的,誰還會這麼瘋癲呢?我突然很害怕,蠟燭的火苗也在這個時候,很厲害地晃動起來。小菜,哥好像有點說不下去了,眼淚打在握筆的手背上,竟然是涼的。小菜,哥是不是很沒出息?這麼大了還哭!可是我真的忍不住了,想起當我走後,你,還有爸和媽,會為我流多少眼淚呢?你們的眼淚,就一定是溫暖的,會滴在我身旁,或者我曾經到過的地方,告訴我,你們有多愛我。以前我很驕傲的,因為我的確值得你們愛,然而,當我決定要離開,我就已經失去了這份維持了20多年的驕傲。 在開始給你寫這封信之前,我也是坐在床頭,微仰著頭,很用力地閉著眼睛,卻怎麼也關不住眼淚,就像我這麼多天來都說服不了自己停住腳步。天漸漸黑了,我固執地不肯把蠟燭點起。外面的燈光,好像也挺少,只稍稍有些鬧聲。小菜,你猜我聽到什麼了。我聽見你拼命地踢我寢室的門,聽見你大聲地叫哥,聽見爸媽撕心裂肺地哭得叫人不忍。你一定不能明白,在大家眼裡,那麼懂事那麼有志氣的蔡小財,怎麼莫明其妙地要選擇去另一個世界。哥不是因為累了,你是知道的,小菜,哥從小就不是一個怕累的人。哥是因為錯了!以前哥跟你說過的,哥最怕的就是犯錯誤,哥最怕有那麼一天,你們什麼都知道了,我就不再是爸媽的好兒子,不再是你的好哥哥。小菜,你能理解哥的心情嗎? 人總是在以為走投無路的時候,開始選擇犯錯誤,可是又在犯過錯誤之後,突然發現,這個時候才是真正的無路可逃。我用一年時間毀了自己,讓自己再回不到過去。但是小菜你放心,哥給你花的每一分錢,給爸媽花的每一分錢,都是乾淨的。哥用另外那些錢,交了自己一直拖欠的學費,另外還偷偷幫助過你們學校的一位女生,我很想見她,但我沒見到她。或許她自己都不能明白,我怎麼那麼莽撞地就去幫她了。小菜,哥其實不是在幫她,哥好像只是在贖罪。 別去追究哥為什麼要離開好嗎?你就記住哥是因為錯了就可以了。如果你能原諒哥的選擇,如果你能原諒哥的自私,以後老家春天來的時候,你就到村子前面那個小山頭上去,給哥割一把嫩嫩的青草,放在大門口的左邊,這樣哥回去時,就能記住家的位置了。小菜,你一定還記得的,以前我們打的柴或者割的草,就是放在大門口的左邊。那時候我們看著柴堆越堆越高,直至高過你的頭頂,我們總是會很開心地笑,爸媽也會很開心地笑。 小菜,天快亮了,哥真的寫不下去了,不說了好嗎?第一支蠟燭還沒有燃完,我現在把第二支也點起來了,它們並排站在離我很近的書桌上,火苗忽閃忽閃的,像很投緣的兩兄弟,像我和你。我是那支矮的,你是那支高的。小菜,當那支矮的燃完,我就要走了,我想那支高的一定不會被風吹熄的,就當你在送我吧。 …… 信就是這麼莫明其妙地完了,我想我哥他原本就沒打算把這封信寄給我,我想他肯定是要在天亮之前爬上樓頂。也許,爬上樓頂之後,他突然又還想對我說些什麼,但是他那只因爬樓而骨折的腿一定疼痛難忍,所以最後只是在信的背面添上去最後一句話。 他說:小菜,不要隨便到樓頂去玩,樓頂的風很大,穿再厚的衣服都覺得冷…… §第十六章 新的一年,到學校的第一天,雖然是晴天,但天還有些冷。很多大學,大四第二期,是根本不需要來校報到了,可我們是三流大學,三流大學肯定就要有三流搞法。還剩最後兩門課,等把這兩門課結了,才能出去找工作。 高老頭是早上到的,我進寢室的時候,他剛睡了一覺起來。寢室裡別的兄弟都還沒來,他跟我打招呼,我好像躲都沒地方躲,只好低低地應了。正是正午時分,高老頭等我把行李放下後,說,小菜,餓了吧,我下去給你買飯!我假裝很累,雙手捂著臉,其實是用手指摁住了眼睛。有種感動,在這個時候,連著一些殘碎的記憶,開始往上冒。 寒假在家裡,我已經想了很多,希望有一天,能當著高老頭的面,叫他一聲大哥。也許我永遠不會這麼做,覺得難以出口,就像以前,我總不肯管蔡小財叫哥一樣,但現在長大了,我需要從內心裡,把他們當哥。而他們,理應也當著名副其實。已經失去了蔡小財,我想我不能再把高老頭拒之門外。 我對高老頭說,不用了,我們一起下去吃吧。就這樣,我們一起下了樓。高老頭把手搭在我肩上,很熟悉的感覺,以前跟我起一塊,他也總是這樣,好像為了顯示他高似的。他有許多很滑稽的習慣,像在路上跟我說話,每次都要把頭低垂下來,像是怕嘴巴離我耳朵太遠,我聽不見。好在他並沒有噴口水的習慣,不然我應該八百年前就跟他絕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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