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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


  孟繁星道:「你能高興一點,就是對我最好的回報。」

  林之若搖搖頭:「你跟著我蹺課,我怎麼高興得起來?打個比方,頭痛就像是病毒,蹺課就是傳染性感冒。一個人得了病,應該立刻隔離,才是對自己對他人最負責任的做法。你若是因為我,影響了成績,豈不是讓我負疚終生?」

  孟繁星道:「你早就影響了我的成績。原來在四中,我的成績只是中上水準。如果不是你,我便不會那麼努力,也根本就進不了快班。你想想,咱們四中原來多少比我學習好的人,都擠不進來。」

  林之若凝視他半晌,仍然搖頭:「那是不一樣的。一個人想要向上,總會找到動力。不是我,也會有另外一個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別說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資格拖累你。父母給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況你的成績,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遠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願的。」

  林之若堅持:「你要答應我,以後決不為我蹺課,否則,」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國寡民吧。」

  孟繁星問:「什麼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孟繁星見她極為認真,只好不情願地點了下頭。

  林之若猶不滿意:「你發誓。」

  孟繁星順從的道:「好,我發誓,從此以後,決不再為林之若蹺課。否則,讓她一輩子不理我。」

  林之若這才嫣然一笑:「這就好。不過,不蹺課也可以幫我。這個週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幫忙。」

  週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輝等人拉去打籃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來到操場,站在球場邊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籃下防守周正陽,一眼瞥見林之若,趕忙跑過去。周正陽做了一個假投籃動作,不料無人攔阻,假成了真,球進了籃,自己還一臉愕然。

  林之若見孟繁星背著陽光跑來,在自己面前立定,額上還掛著一層細密的汗珠,既不詢問,也不意外,就那樣溫和親切地看著自己,仿佛自己把他從球場上叫出來,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種很異樣的感覺。仿佛這個修長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親很親的一個人。仿佛她可以隨時隨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喚到自己身邊。這樣的親密溫馨,她即使是和父母關係最好的時候,也沒有體會過。

  上午落了一點微雨,秋風已經略有涼意。可是,這個錯覺,卻比最和煦的春風還要溫暖,直吹到她心底深處。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著道:「我有點事要去市里,你能陪我麼?」

  孟繁星點了點頭,跑去和程輝他們交待了一聲,無視他們詫異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籃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門。

  林之若帶著他換乘了兩路公共汽車,到了城市另一邊一處相對貧困的住宅區。她沒有說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問。直到拐上一條比較僻靜的街道,見前後無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傷的那兩個人,家就住在這一帶。我帶你來,是想讓你替我給他們每家送五百塊錢。」

  孟繁星嚇了一跳:「為什麼?」

  林之若歎了口氣:「我下手太狠,心中總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後,我去過一趟公安局,瞭解了一下他們的情況,知道他們都是無業遊民,家裡也都不富裕,光手術費就差不多傾家蕩產了。等出了院上法庭,還不知道會怎麼判。這些錢是我自己參加各種競賽賺來的,反正我也用不上。雖然幫不上多少忙,總是我的一點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這樣,你怎麼不托警方轉交?」

  林之若道:「那怎麼可以?要是讓人知道,強姦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後誰還遵紀守法?人們本來就愛捕風捉影,聽說這種事情,誰肯相信我是因為下手過重而不安,還不知道傳出多難聽的話呢?我本來想自己女扮男裝來的,怕露出破綻,後患無窮,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細打量,這才發現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樣,是普通的牛仔褲配一件深藍色男式夾克,加上短短的頭髮弄得亂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個男孩。

  林之若從衣兜裡掏出兩頂當時在社會青年中比較流行的鴨舌帽,自己戴了一頂,把另外一頂按到孟繁星頭上,道:「你這氣質容貌,一看就是學生。把帽舌壓低一點,說話走路,也儘量放粗魯些。」指著路旁一棟破舊的樓房道:「傷了脾的那個叫蔣志軍,住這樓二零四。父母已經離異,跟父親奶奶住在一起。他父親是蹬三輪的,這個時候不是在拉客,就是在醫院照顧他。他奶奶人老糊塗,你上去按門鈴,也不用進門,就說是蔣志軍的朋友,聽說他現在急需錢,特意來還以前借他的五百塊。信封上我寫了假名字。你只要把錢隔著鐵門遞給她就行,別講禮貌,無論對方問你什麼,都別回答。」

  孟繁星接了林之若用牛皮信封裝著的錢,跑上樓梯。果然如林之若所預料,是一個蒼老憔悴的老婆婆來開門。他依計行事,老婆婆倒沒起疑,接過錢查了查,就收下了。他本來有點惴惴不安,只是林之若計畫周詳,不便反駁,只好硬著頭皮上陣。見如此順利,精神一震。

  林之若見他不到五分鐘就完成任務,很是高興,拉著他轉過街角,道:「另外一人叫王喜強,父母都是下崗工人,開了一家飲料批發部,是夫妻店,兩個人估計一個去醫院照顧兒子,一個看店。你進去之後,甭管看店的是誰,問明是王喜強的家人,就說還錢,扔下信封就走。他們就算懷疑,信封裡裝的是明明白白的鈔票,不會不要的。」

  林之若遠遠停住,孟繁星進了店,見看店的是一個中年婦女,雙眼紅腫,神情黯淡,暗暗可憐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樣子,把信封拍在櫃檯上,道:「這是我還強哥的錢,你收好了。」見那女子既震驚又厭惡的望著他,趕緊轉身出了門。

  了結了一樁心事,林之若很是輕鬆。回來的時候最後幾站地,不肯坐車,要慢慢走回去。見到路邊有賣雪糕的冰櫃,拉著孟繁星去買。連挑了青蘋果,冰紅茶,大紅果三種口味,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錢,那攤主見是一張十元的鈔票,不願給找,搭訕著道:「你光給弟弟買?自己也挑一個吧?」

  孟繁星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林之若忍住笑,向攤主道:「再拿一個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較貴,一個頂林之若手裡的三個,對一般的學生而言屬於奢侈品。攤主笑道:「當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著他跑出十幾米,兩個人相對大笑。 她把和露雪塞到孟繁星手上,學著江致遠的口氣,細聲細氣的道:「哥哥,你吃。」

  孟繁星心神蕩漾,微笑著剝開了包裝紙。他吃東西甚是文雅。林之若卻左右開弓,風起雲湧。孟繁星才吃到一半,她三根雪糕已經全部報銷。

  孟繁星道:「又沒人和你搶,吃得這麼快幹什麼?小心冰著肚子。」

  林之若抹抹嘴,道:「你不知道,肚子裡越冰,越是舒服,好像腦袋都清涼了一些,頭痛也不那麼厲害了。而且,吃得快還有一個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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