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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


  假如有一天她能將自己的暗戀寫成一本書,黎璃想自己會在扉頁上題詞:「我期盼候鳥歸來,直到生命終結。」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動丁欣的花瓶時,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

  時間如白駒過隙,一眨眼就遠遠跑到了天邊。生活好像小時候玩過的陀螺,被看不見的鞭子抽打著飛快旋轉停不下來,來不及看清楚片段就已成為了往事。

  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前兩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學的Offer,裴尚軒用絕對屬於稀罕事物的行動電話打給黎璃,說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來,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準備和汪曉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門升旗儀式。

  接到他十萬火急的電話,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門,心急如焚地趕到人民廣場附近的茶坊,卻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間意氣風發。

  裴尚軒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個門面,從廣州批發服裝回上海。他眼光獨到,再加上帥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廣告,生意興隆。他忙得根本沒時間找黎璃敘舊,她去看過他兩次,每次到最後都不得不出賣勞動力幫著他賣衣服。

  「你們是一對吧?」試衣的女孩總是問這個。

  裴尚軒哈哈笑著摟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問:「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維持笑臉,心中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與愛情沒有關聯。黎璃回學校和汪曉峰練口語的時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從新年舞會過後,她和汪曉峰漸漸熟絡。他們巧合地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時間僅相差了四小時,遂成為關係特鐵的死黨。春節他回金華過年,還特意給她帶了一包火腿回來。黎璃帶回家交給母親,黎美晴大驚小怪她這麼難看的外表居然還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沒好氣地聲明,重重關上冰箱門,沒理會母親絮絮的責怪走出廚房。

  客廳裡,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頭掃視黎璃。她沒反應,一聲不吭地經過電視機前,回到自己的隔間。

  汪曉峰是那種容易讓人產生信賴感的男生,他的問題是女孩子樂意和他開玩笑,但想要更進一步地交往則集體say no。黎璃替他分析過個中原因,歸根結底是他和女生太沒有距離感,試想哪個女孩願意找個洞悉自己一切隱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當你的『婦女之友』吧。」黎璃雙手一攤,宣判他無藥可救。

  汪曉峰挫敗地抓頭髮,沖黎璃上下打量一番,湊過去嬉皮笑臉問道:「黎璃,乾脆我們湊一對,考慮一下?同年同月同日生還能碰到,這麼有緣一定是上帝要我們在一起。」最末一句,他的語氣像吟誦讚美詩,只差沒加上「阿門」了。

  她抬手給他一拳,「我當你是白癡。」

  他揉著胸口哈哈笑,一邊大聲嚷嚷「You hurt me」。黎璃也笑,順便再賞他一腳。汪曉峰是個好人,能讓她輕鬆,但她對他沒感覺。

  感覺是種玄妙的東西,黎璃只對裴尚軒牽腸掛肚,只擔心他過得好不好,只想和他在一起。說不上他究竟哪裡好,可能僅僅是感覺對了。

  汪曉峰知道黎璃喜歡著某個人,是那種滄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歡,他鬥不過在她心裡的人,大大方方一早棄權。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地看著坐在人堆裡的裴尚軒。他染了目前最流行的金色頭髮,穿著黑色緊身T恤,脖子上戴一條銀色的項鍊,左耳還戴著銀色耳釘,囂張跋扈。

  「裴尚軒,解釋一下怎麼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個都不認識,她在準備英語等級考試,有一陣子沒見過他了。看看這些人的裝扮,她自動劃歸狐朋狗友一類。

  裴尚軒松開懷中扣著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

  「你來了啊。」他的語氣漫不經心。

  黎璃更生氣了,我這麼個大活人站這裡半天了,你不會才看見我吧?端什麼架子,無聊!他身邊同樣穿緊身T恤的女孩讓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頭,世上不止韓以晨一個漂亮女孩,她嫉妒也沒用。

  「如果你讓我來看你無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氣地轉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給他難堪。

  裴尚軒勃然變色,在場眾人愕然注視著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來追了出去,他沖出門,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錯藥了?」裴尚軒一開口火藥味甚濃,想也沒想就追出來,像是自己做錯了事。他不只惱火還有些委屈,長年相處下來深知以黎璃的性子交不到幾個朋友,所以特意安排了聚會想讓她多認識一些人,結果她這麼不給面子。

  她轉頭注視比自己高了一個頭的男人,緊咬嘴唇的牙齒鬆開,殷紅的血如同好些年前他們同桌時他常常見到的那樣,她又在自虐。

  他從牛仔褲袋裡摸出一方手帕,遞給她去擦血跡。黎璃沒伸手,任由他尷尬地舉著。她眼神深邃,他看不懂。

  「裴尚軒,我晚上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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