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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


  接連的舟車勞頓,加之與葉歡格的爭吵,我和沈凝夏第三次見面時情緒並不高。

  沈凝夏抬起頭,柔和的聲線流淌在昏暗破舊的牢房裡,那種不協調感讓我恍若夢境。

  她說:「蘇律師,你怎麼不說話?」

  我疲憊地笑笑:「我等著你問第一個問題。」

  半晌,她說:「證據,你都看過了,是麼?」

  我點頭。

  「不具備多少法律效力,說明不了什麼,對麼?」

  我沒說話,表示默許。

  沈凝夏低下頭,很久沒有再言語。

  「你不要灰心,證據這東西往往就在一閃念之間,你再仔細回想一下,那天你們被歹徒劫持的時候有沒有特殊事件發生?尤其是,有沒有目擊者出現?」

  沈凝夏的聲音透著失望:「那時已經深夜一點,又下著大雨……我想不出來。」

  「在前往火車站的途中,有沒有人注意到你?有沒有人和你說話?」

  「沒有。」

  「可據你所說,你的衣服被撕爛,神色驚慌,不可能不被人關注的。你再想想,候車室,或是火車上,有沒有和誰進行過接觸,尤其是對話。」

  沈凝夏搖頭。

  「那件被歹徒撕爛的衣服,你是在哪裡換下來的?」我又問。

  「在火車上……」

  沈凝夏想了片刻,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有的!有一個女乘務員,她帶我去休息室,給了我一件她的舊衣服,她可以給我作證的!」

  「那她有沒有追問你,或者你是否告訴她你遭遇歹徒強暴的事實?」我迫不及待地問下去。

  「沒有,但是她看得出來!對!她肯定看得出來,她一直說著安慰的話,還有,她幫我止了血!」

  「這事發生在什麼時間?我要一個精確的時間!」

  「在淩晨四點左右。」

  「也就是說,在案發三小時後,有人看見了你受害的樣子。她看見了你的傷口,並且幫你止血處理,是不是這樣?」

  沈凝夏重重點頭。

  這是我接手這案子以來獲得的最重要的一個證據!如果能找到那位女乘務員,進而請她出庭作證,則沈凝夏在案發夜遭歹徒傷害的這一事實便告成立。一旦成立,那麼從時間和邏輯上來講,沈凝夏殺父的說法便不攻自破。即便揪不出真凶,沈凝夏葉也極有可能憑此證據自保。多天以來,我第一次有了那種撥雲見日的暢快之感。

  餘下的時間我詳細詢問了那位元女乘務員的體貌特徵,她們之間的對話以及沈凝夏當晚乘坐的車次,心裡打定主意——哪怕是找遍天涯海角,也要把那位乘務員找出來。

  這一次的談話進行了三個多小時,走出看守所的時候,華燈初上。我兩指掐了掐眼窩的睛明穴,疲憊感頓消,這樣一個證據令舉步維艱的案子重見光明!

  我看了一下表,頓時大驚失色——我忘了答應葉歡格去送機的事兒。從時間上看,她的飛機已然起飛了一小時有餘。打她的手機,關了。我失魂落魄地截了輛計程車打算回旅館,然而下一個瞬間我卻改變主意。我決定趕往機場。明知道遲了兩個小時,明知道葉歡格不會等我,我還是去了——我不知道她留在候機大廳的幾率有多大,也許是百分之一,但那一刻我真實地感到,即便想見她的念頭被扯斷成一百截,每一小截仍然是那麼強烈。

  在機場,我快步穿梭在人群裡,一個廳接一個地尋找葉歡格。終於,在大廳的盡頭,我看見葉歡格一臉憂傷地站在那裡。她穿著栗色風衣,月白的襯衫,黑色的高跟鞋,雙C的單肩小包,莊重典雅。化了層淡淡的妝面,女人味十足。頭上的電子滾屏劈劈啪啪地閃爍,偌大的空場上,乘客早已散去,只剩她一個人呆呆地立在那裡,眼望著我的方向。

  我快步跑了過去,葉歡格則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一直望著我,直到我跑在她的面前,在距她一步之遙的地方站住,喘氣。

  「葉歡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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