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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憤怒的看著張文明,看著他那可氣的樣子,突然把目光鎖定在他身邊的自行車上。我狠狠的在他自行車上踢了一腳。鐵銹拼命地往下掉,地上跟撒滿了黃色粉末一般。我又踢了一腳,又掉了一地的鐵銹。他的自行車實在是太舊了,以至於我不再責駡張文明,而是為他的安全著想。可以說,張文明的這一遭被他的自行車挽救了。我說:「張文明,你騎這麼爛的自行車就不怕車禍?說不定什麼時候騎著、騎著它就散架了,那可不安全啦,你這人怎麼搞的,學哲學才幾個月,腦袋就這麼白癡了啦……」

  他一臉迷惑的看著我,詭秘一笑說:「呵呵,你大老遠的跑來找我,難道就是因為……就因為這事兒?就因為我的車破因為我的安全?倒是關心起我來了,真是難得喲!嘿嘿。」真是近朱者赤,他也學會我的「嘿嘿嘿嘿」了。我媽媽傳給我,我傳給張文明。

  我說:「真是名師出高徒,你的『嘿嘿嘿嘿』現在比我說的還要有味道了,果然是青出於藍勝於藍。」

  「那合你口味麼?嘿嘿。」張文明到底是念哲學的,說話速度慢了許多,跟腸胃不好似的,間間斷斷。

  「嘿嘿,嘿嘿,嘿你的死豬頭!你要對你的話負責!」

  他摸不著頭腦,「負責?我負什麼責呀?」

  「你不是說劉威和他的新任女朋友分手了嗎?你這回把我害得夠慘了,他們沒有分手。補償我,請我吃飯!」反正正事耽誤了,那就多吃點飯吧,少想一點。該死的林倩說過,如果別的事情不如意,就多吃點飯,然後像豬一樣躺在窩裡,想到的就全都是「真他媽爽啊!」「飽了!」「美味啊!」「可口啊!」了。這個時候,我想到的是一頓美味的佳餚。我才不去想傷心事呢,林倩教過我,如果愛情方面上帝欺騙了你,那上帝肯定會給你一個很好的飯量,讓你在超大的飯量裡找到「飯桶」的感覺,給你實實在在簡簡單單的快樂。想著,想著,一團粘稠的口水流了出來,滴在復旦大學的校園小路上。

  張文明看著我的樣子,樂壞了,對我說,你乾脆再流幾口吧,乾脆寫上「劉淇到此一遊」六個大字得了。

  「去死,還不是被你害的。你傷及無辜,你殘害無辜的群眾。還不趕緊向本姑娘道歉?」

  「對這件事,我保持沉默……對了,劉威風他到底怎麼了?你看見他了?」他問。

  「不管了,別問傷心事了,我想吃飯。」我說。

  說完,張文明也就不多問了,載著我往學校外面的友誼餐廳騎去。

  一路上,我擔心死了,我擔心他的破車會害了我,我怕會從車上掉下來摔斷腿,那樣我可怎麼辦是好?我還要孝敬父母呢,我還要活著給劉威風送婚禮祝福呢。

  飯桌上,張文明說了許多關於愛情的道理,他說我們都還年輕,都還不知道愛情是什麼。他還說愛情很神聖,並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節哀順變吧。

  我說,張文明你不愧是念哲學的,大道理一大堆,可是令我出乎所料的是竟然連你這樣笨頭笨腦的人也會對愛情有這麼獨到透徹的見解,真是難得啊,可是我不管,我就是喜歡劉威風,天打雷劈我都喜歡他,海枯石爛我都喜歡他。

  然後,他又給我擺出了一堆的道理,包括很多我記不住的名人名言。

  我想,或許正是因為張文明從小就喜歡哲學的原因吧,早早的就對男歡女愛的事情看得非常透徹非常到位,所以從來都聽不到他說出「愛情」兩個字。他時刻都在收斂自己,把愛情視為雷池,不敢跨越半步。班裡很多女生都說他是裝在套子裡的人,一點都不像二十一世紀的新青年。他害怕和女生交流,把男女關係看得過於嚴肅。如果不是我臉皮比一般人的厚上那麼一點點兒,我估計他也不可能成為我的死黨。

  他這一回吃飯時跟往常一樣,非常收斂,跟一個剛出門的膽小害羞的小男孩一般,處處保持念哲學的人應該具有的品質和作風。他又跟一個守道的婦女一般,嫺熟地給我添茶加飯,我幾乎成了他的上帝。我叫他不要這樣客氣,他卻開玩笑說是為了彌補他對我造下的大罪大孽。

  回到交大,該死的林倩就急急忙忙往我寢室趕,體貼的問這問那,讓人感覺是同性戀,以核實她占的八卦是否準確。當得知我失敗而歸時,就抱著我,說一些善感傷心的話,想把我弄哭。

  我說,就怪你的臭嘴,你不怕我在衣服上再留下什麼歷史痕跡啊。

  「歷史痕跡算什麼?我們都是八年的朋友了。我有的是洗衣粉。」她說:「霜淇淋,一起吃飯去吧,我彌補你,請你吃飯。」

  上帝真的很公平,今天我戀愛失敗了,卻有兩頭豬請我吃飯,讓我得到飯飽後的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簡簡單單的快樂。

  那一夜,我又做夢了,夢見我與劉威風又和好了。

  怪事。

  夢裡醒來,我久久地坐立於床上,不說話,想哭,然後黯然流淚。

  日子就這樣過去,感覺沒有陽光,沒有盡頭。

  7

  班上的同學們有的忙於寫入黨申請書,有的忙於交思想彙報,有的忙於談戀愛,有的忙於在各種社團做苦力,有的忙於學習。我與他們不一樣。我在和林倩常去的那家咖啡屋裡找到了一份兼職。那裡的老闆對我不錯,很客氣。林倩說是我的美麗吸引了老闆,至少我的美麗可以給他帶去利潤。我想,算了吧,想這些有什麼用呢?我兼職還不是為了賺錢啊,總比那些參加各種垃圾社團為社團做免費苦力的傻瓜們好,達成雙贏有何不好。當初林倩問我說:「拉倒吧你,你還做兼職呢,誰相信,皮膚長得跟奶油霜淇淋似的,不要被嬌慣死才怪呢!」我說:「嘿嘿,你不信就算了,反正兼職是去定了,老闆都已經答應了。」

  其實,林倩哪裡知道我家的事情啊。雖然我家是上海的,在別人眼裡穿得漂漂亮亮的我應該有一個比較不錯的家庭,但我很多事都不願意說,省略了很多話。關於我家的很多事情,連張文明、林倩這樣的沒有賊心的死黨都不知道,我沒有告訴過他(她)們。

  我家是上海的「難民戶」,地盤小得可憐,一家三口,一室一廳,非常擁擠。我都這麼大把年紀了,還得和爸爸媽媽擠到一個房間裡睡覺。我自稱我的臥室是閨房,其實那哪是什麼閨房啊,早就被老爸老媽洞房過了,那只不過是用一塊很大的簾布橫著拉開,跟屏風一般把一個房間分成兩塊沒有秘密的地盤而已。這樣的地盤,我又怎麼可能做到「我的地盤我做主」呢?一點隱私權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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