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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知秀的眼睛睜了一下,又重新緊緊合上了。

  我不會同您上床……

  他顯然是說話算話的。換個角度想想,簡直令人憂慮、絕望,讓她害怕、痛苦。自己的身體以後不會有正面遇到那個男人的機會了,哪怕不是性愛,只是擁抱,緊緊的擁抱。

  到底他的愛是什麼樣的呢?看起來健康正常的他是不是把愛全部給了別人呢?對方是誰?前妻?舊日情人?他期盼的其他人?要是全都不是,難道他的身體有缺陷?不,是因為他清楚地知道兩個人的身體糾纏是比孤獨還要空虛的事嗎?

  但她愛他,身不由己、遙遙無期地等待著,等他像雪地裡的腳印一樣重新回來,打開她的心扉。是啊,如果沒有他,她將無法承受生命的重負,然而,他卻轉過身去,給了他們的開始一個背影。

  為什麼?

  為什麼呢?

  到底為什麼?

  ①好萊塢明星莎朗·斯通主演的電影Gloria中的女主角。——譯者注。

  第九節 雅馬哈YZF

  鐘路第一銀行總部前面的廣場上,玄宰坐在石椅上,嘴裡叼著一支煙,身邊放著長方形的包裝盒和一盆百里香。剛才,當他打開地鐵新寺站121號投幣保管箱取出這兩樣東西的時候,仿佛拿到了通向光明世界的鑰匙。

  是因為開箱時撲鼻而來的百里香的香氣嗎?

  他突然產生了看看陽光,吹吹風,看看行人風景的願望,這是久違了的感覺。置身於芸芸眾生之中,享受著悠閒自得的時光,這也久違了。於是他心血來潮地坐上地鐵,在安國洞下了車,懷裡抱著花盆,一手提著長方形的箱子,穿過仁寺洞大街,坐到了有樹、有休息處的廣場石椅上。

  樹陰下的溫度不冷不熱,常在室內的他這才察覺,外面已經是夏天了。

  5月24日,下午4點17分25秒。

  他把兩隻胳膊撐在身後,悠閒地看著過往的行人。雖然這裡算不上人山人海,但也確實有不少人經過,他們穿著各具特色的衣服,帶著各類表情,擺出各種姿勢,邁著各式各樣的步子走過去。

  玄宰自告奮勇地接下這個不知名的女人的委託,是因為她的愛情散發出一種濃重的失落的氣息。委託人一定是個女人,這是她結束跟一個男人的愛情的特殊方式。啊哈,居然還有這麼好的方法啊!他決定借用她的方法,在每一次送走女人的東西之前到自己跟那個女孩一起去過的地方。

  這裡,這個廣場,是他跟那個女孩初吻的紀念地。

  當時的確切時間是淩晨2點20分。玄宰身為暴走族一員的時候,這裡是他們的中途休息地,因為這裡四通八達,可以通向光華門、新村、東大門、乙支路中的任何一個地方。那天,他車後馱著女孩瘋了似的在路上疾馳到黎明,經過了大學路、禾穀洞、奧林匹克公園、聖水洞、華陽洞和汝矣島。

  暴走族的摩托車幾乎都進行了非法改造,要麼摘除了排氣管消音器,要麼在排氣管上穿了孔,所有車輛都發出震耳欲聾的怪聲和轟鳴。車屁股上掛著十幾個閃爍的彩色燈泡,摩托車發出的咆哮聲穿透了十八九歲的他和夥伴們憋悶的心。改造的表面理由是摘除消音器後能使出氣更加通暢,其實那東西跟出氣根本沒有關係。那時候,發不出轟鳴聲的摩托車在他們眼裡是根本沒法騎的。

  嘴裡叼著煙的玄宰垂著頭撲哧笑了一聲。

  現在想起來,簡直感到羞愧,那時候根本不瞭解暴走族的真正含義,他們只是一些不懂事又無法無天的正常秩序的破壞者。

  被稱為地獄天使的暴走族,原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出現在美國東部地區,越戰最激烈的20世紀70年代,廣泛普及到了加利福尼亞和內華達等西部地區。他們是號召反戰和人權的嬉皮士的一個派別,沒有固定的居所,幾十個人一起駕著摩托車成群結隊地活動,行動奇特,很有俠義精神,被稱為「現代牛仔」。他們遍體文身,帶著花花綠綠的鉛和鐵的裝飾品,披著黑色皮夾克,被蒙上了一層反社會、反體制的色彩。

  而當時玄宰等人根本不關心大洋彼岸的美國的情況,他們佩服的是隔海相望的日本暴走族。日本暴走族多達數十萬人,每年年初去富士山聚會,每到那時,高速公路就成了他們的領地。他們用刀、鐵棒和棒球棒武裝自己,打起架來拼命揮舞,是玄宰等人心目中真正的摩托武士。

  那天,玄宰等一大群人要去水色路,女孩坐在後面。

  在震耳欲聾的轟鳴聲中摩托車啟動了,就在這時,不知誰大喊一聲:哈雷!十幾個十八九歲的暴走男孩聞言立刻僵住了,熄火停車,緊盯著從普信閣方向悠閒地駛向鐘路的4台哈雷·大衛森。那4輛車組成鑽石形狀,一路駛來,震撼著沿途的建築物。

  年輕的暴走族無一例外地露出心馳神往的表情。

  「那是什麼?」

  女孩問玄宰。

  「路上的君王。」

  「君王?」

  「嗯,是摩托車的頂尖極品。」

  是的,年輕的暴走族緊盯著蓋住了路面的比黑暗更黑的威嚴的哈雷的影子,眼裡露出崇拜的神色。哈雷獨有成45度角的V型引擎,威風凜凜的傳統設計歷經百年歲月,幾乎沒有太大變化,發出的獨特排氣聲仿佛在舔著地面,因而榮獲了全世界最早的聲音專利。引擎的聲音從水泥地上彈起來,震撼著心和大腦,讓玄宰的心裡熱血沸騰,無法平靜。

  「有那麼了不起嗎?」

  「當然了,無論多麼目中無人的暴走族都不會隨便超過一輛哈雷,這是一種禮儀。總有一天我也會騎上哈雷的,到時候要去米爾瓦基①。」

  「米爾瓦基?為什麼?」

  「嗯,那是哈雷出生的地方,每年全世界數十萬名摩托車手騎著哈雷從那裡同時出發前行,仿佛驅趕著路和城市前進,你想像得到嗎,是不是很壯觀?」

  「肯定壯觀極了!到時候一定要帶我一起去!」

  「好。」

  「約好了!」

  那個女孩突然抱住了玄宰的脖子,比玫瑰花還要紅的女孩的嘴唇在玄宰的唇上停留了十幾秒鐘,那是他和她的初吻。當時,震動他的鼓膜的哈雷的排氣聲重新在他耳邊迴響,那震動莊嚴地敲擊著心底,他的喉頭一陣發熱,平生第一次幸福得想哭。

  幾年前,玄宰掙的錢就足夠買哈雷了,但他還是放棄了。一旦騎上哈雷,他一定會想去米爾瓦基,那豈不是要違背跟那個女孩許下的諾言?對他來說,放棄路上的君王比背棄初吻的諾言要容易些。即使現在回想起來,也還是覺得那時的決定無比正確。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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