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牧小瘋的燃情歲月 | 上頁 下頁


  他想了想說,就是看得出來。

  我想起那時候我對他的回答其實有些反感,只是對他的好感掩飾了一切。

  我始終覺得,王子最先喜歡的,其實是灰姑娘的美貌。

  大家都喜歡美好的東西。我也是。

  因此我決定,我不要長著痘痘的王子,更何況他算不上王子。

  Chapter 2 幕起

  【舞臺上亮起燈,故事拉開了帷幕……】

  上天弄人,我們年級一共五個班,卻偏偏把我和馮瑞嘉分到了一起。

  可能因為王睿翔這個插曲,我連帶著對她有些不滿,不過我不會表現出來。我早過了挑釁和打架的年紀。

  很久以前我打架是非常兇悍的,小孩子嘛,不怕死的那方比較強勢。很多男生都打不過我,因為我真的會去踢他們的命根,拳打腳踢以及扯頭髮抓人,男生女生的打架方式我都在行,那段時間我經常鼻青臉腫,往事不堪回首。

  因此我們社區的孩子,和我差不多大的,都叫我小楓姐。

  我記得我最輝煌的紀錄是打掉某男生一顆牙,這一點我自己也很驚訝,後來想想估計他那時剛剛換牙,我一個小姑娘家,畢竟沒到神力女金剛的地步。

  後來他媽帶著他拿著那顆牙到媽子面前告狀,媽子盯著那一臉委屈的小屁孩冷笑,直接損了一番說羞人,連個女孩子都打不過。那小孩怕得直掉眼淚,媽子才問我為什麼打他。

  他媽氣得發抖,我也不含糊,當時盯著他媽的眼睛就說,你兒子說我是雜種,還扭屁股故意挑釁我。而後我又說,以後你兒子心甘情願讓我罵雜種,我就讓他打回來,絕不還手。

  結果他們母子灰溜溜地走了。

  然後媽子就拍拍我的頭說打得好,甚至給我錢買糖吃。她怕我打不過人,硬是花了四百塊,假期把我送少年宮去學跆拳道。

  說白了我覺得啥都沒學到,唬人的。

  很久以前先說到這裡,反正很快,我就開學了。

  媽子很快將規矩定下來,早餐午餐自己解決,晚飯家裡吃,學校的必需開支可申請報銷,接著給了我們兩人每人五百塊衣物添置費。

  我折算了下,每個月六百元零花錢,有賺頭了。

  馮瑞嘉沒有異議,她乖巧地點頭。

  乖巧,這個詞真的很適合馮瑞嘉。我常常會趁她不注意的時候打量她的臉,精緻可人,大眼睛長睫毛櫻桃小嘴白皮膚,然後站在鏡子面前對比下自己,就被比下去了。

  我並不喜歡我的臉,不符合我的審美觀,我更喜歡馮瑞嘉那樣的,漂亮而惹人憐惜。

  而我的臉很東方,那種典型的適合長髮的柳葉眉丹鳳眼瓜子臉,這還是比較優雅的形容詞,我覺得我就是淡眉單眼皮。

  我小學沒有漂亮過,三年級以前得過鼻炎,流鼻涕非常髒,後來不知怎的就好了,臉卻還是青青紫紫的。初中好點兒了不和人打架,卻留著那種比平頭長不到哪兒去的短髮。

  說實在的,長頭髮那會兒,有男生對我說過:小楓姐,你真好看。

  把我心裡美得那勁兒就甭提了,然而一剪了短髮,我姐直接瞅著我說醜八怪。

  媽子倒沒說什麼,她都由著我,只是第二天全班同學看著我好半天沒說出話來。那天是我印象中我沒發脾氣班上卻最安靜的一次,一整節課所有人都不停地回頭打量我。

  我坐最後一排,一個班級坐最後一排的,基本都是些特殊分子。我倒不覺得自己特殊,只是一升初中就有幾個我們學校裡頭的那種一級混混,到我班上和我打招呼,然後班裡邊的人就對我另眼相看,說穿了就是怕我。老師也沒安排座位,我就隨便挑了自己喜歡的。

  其實吧,那幾個所謂的混混我都認識,跟我同一個社區的。說實話我們社區治安很亂,出過幾個被抓起來的,好像偷東西搶劫詐騙的都有,屬於公安局黑名單上的重點防治對象。也整頓過幾次,但效果好像不大。不過我們社區出來的人都很講義氣,槍口一致對外,因而我們社區自己人倒沒出過什麼事,外邊的人還不敢來惹。

  我們社區有好些年了,又是平房,我始終覺得有一天政府會拆掉重建。不過從我有記憶起,社區裡很多人就已經住了大半輩子,陸續有人搬走,但也有人搬來。興許是惡性循環,社區的人越來越雜。

  反正這些男生就比我大一兩歲,不懂事的時候我和他們打過架,後來他們開始混,我開始用功讀書。說實在的我也覺得他們不是什麼好東西,但不太壞就對了,反正很少搭理。但他們覺得和我有交情,把我當自己人,叫我小楓,口頭上吃吃我豆腐,卻會在人前人後給我幾分面子。

  再加上後來有個同年級虎背熊腰的男生,公開放話說喜歡我。他很胖很壯,也屬於一群打架滋事分子的頭,於是又多了群口頭上占我便宜的傢伙,喊我嫂子,聽說還為我和我們社區的人打過架。

  這我管不著,反正那時起我在我班「大姐大」的地位就不可動搖。

  馮瑞嘉估計還把自己當外人,又覺得寄人籬下,會很主動地在家裡收拾,幫著煮飯炒菜、掃地洗碗什麼的。

  媽子沒意見,多少覺得是自己養著她吧。

  我也沒意見,就是覺得她做的菜不是太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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