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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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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幾個人關係並不好的,之所以一直還在一起,完全是因為螞蟻。但是這一次,螞蟻好像真的厭倦了每天哄這些大孩子們開心。螞蟻的離開就是一個很好的標誌。最近瓶子一場都沒有演出,都在家裡混著,大黑和索非都在打零工,溫特每天在家裡自閉,不講話,也不唱歌。我都不敢去看望他,唯恐惹怒了他……」 我想起彈《LEMON TREE》的溫特,想起念泰戈爾詩的溫特,仿佛與眼前方琳尊愛為神一樣的男人根本不是一個人,但是這明明就是同一個人。是不是因為我對他舞臺上瞭解的欠缺而導致了輪廓上勾勒的不同?抑或是,我所認識的溫特根本就不是溫特,我也從來沒有跟溫特單獨相處過,一切不過是我自己憑空捏造出來的臆想? 我開始感到有一些寒意,先前想跟方琳探討的問題也顯得很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我也已經搞不清自己究竟想要什麼。 我變成了溫特住所的常客。 為了辨清究竟是夢幻還是現實之間的真實感,我打算親自去找他,驗證那兩次的相遇並不是我捏造出來安慰自己的戲劇情節。我很快就順著自己的記憶,摸到了溫特的住所附近,這一片其實很好找,順著學校的街道一直向西走去,連拐彎都沒有幾個,就看到了因為有溫特存在而變得有些奇異的區域。 附近都是差不多的老北京小平房,都是差不多的零零散散的感覺,差不多的背陰而濕冷的住所,差不多的衣冠不整的人來人往。每次走到這個位置,我都會停下腳步來,凝神看一會兒來往的行人和越來越熟悉的風景,才會向著他的那一間走去。我從不想來找他的原因,正是因為不想,一切由鬼鬼祟祟逐漸變得坦坦蕩蕩起來。 還迷了一次路,那天我站在溫特住所附近的一塊平地上,看著花紅柳綠的人們往來行進,開始為自己的莽撞而感到悲傷。 我沒有帶我的琴,如果它在,我還有一些藉口,若實在無聊而不願意離開的話,我可以在西下的夕陽里拉著琴來等待溫特的出現。 是的,他總會出現,不論是黃昏還是淩晨,他總是拖著疲憊的步子,像一個夜歸的靈魂一樣悄無聲息地經過我的身邊。我感覺與溫特在一起,不必問是非,不必問原由,更不必問究竟。一切都是那麼自然而然,在他面前,似乎連話語都變得多餘,我們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沉默。沉默,多麼美的姿態,讓我們沉默在彼此的呼吸聲中,並不作任何方式的假設,以此來歡送我們還來不及紀念的青春。這種曖昧而奇特的相處方式,讓我們彼此在奇怪的位置上找到了安全感。 溫特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練吉他。 看來螞蟻的離開,令瓶子真的瀕臨絕境,他們再也沒有去紅房子演出過,也沒有再聚在一起過,自從螞蟻意外失蹤後,這幾個人仿佛是突然被撒落到人間的孤魂野鬼一樣,居無定所。我不知道溫特的作息是什麼樣的,大部分時間我都看到他在孤獨而蒼老地彈著吉他,地上鋪著亂七八糟的紙張,有他即興寫下的樂譜和一些看不清楚字跡的文字。 我蹲在地上,一一地將這些零散的東西整理好,偶爾抬起頭來,會看到溫特充滿了倦怠氣息的側面,他的眼神總是很空洞地看著屋內某一個地方,卻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想。 對於我的到來,先前的溫特會有一些意外的表情,後來他漸漸習慣了我的到來,我也如同一個無根的野鬼一樣,悄悄地來,悄悄地坐一會兒,再悄悄地走。他無法猜透我的表情、我的心事,也不知道我的目的。在他看來,我的存在就像一隻來去自由的蝴蝶或者麻雀一樣不需介意,免去了客套和猜疑,一切真的由衷地感到舒暢。 只有一次迷路,我彷徨而受傷地在路邊呆坐了三個小時,之後,那條路,那扇門,便如同魚入水中一樣自然而然,自然而然了。 我把那些他隨手扔掉的樂譜,編上號碼,整整齊齊地收拾妥當,然後拿了一個大的資料夾,幫他夾好放在他唯一的一個小桌子上。有一些覺得需要修改的,也會用紅筆在旁邊畫上符號和標誌。下次新來的時候,卻發現那些被我整理好的樂譜再一次淩亂,周而復始。這樣周而復始,我開始熟悉了溫特的樂風。我始終不能把評論中的溫特和我認識的溫特畫上等號,那些傳說中的重金屬樂隊的主唱,那瘋狂宣洩如同站在地獄門口的懺悔和嘶吼……我熟悉的溫特是華麗的,傷感的,難怪他對泰戈爾那麼迷戀。他零碎譜寫的樂曲,那麼適合配上那些閃爍著光芒的詞句,為了溫特,我也愛上了泰氏的詩,也曾經試著給他填了一些彆彆扭扭的詞,雖然我並不知道溫特會不會看那些彆扭的詞,在他的世界裡,只要有音樂便足矣,話語、詞語、任何的表達,都是多餘的。 我幾次想跟溫特建議,說他可以嘗試教人彈琴。他的指法,他的光環,除了可以為他茫然無知的未來去創造一些條件,也可以為他絕對可以把握的現在提供足夠的生存保障。音樂的光芒除了可以令他像個天使一樣獲得喝彩,也可以給予他生存的沙漠一片博大的綠洲,只要他肯去挖掘。 但是這些話說起來尚早,我尤其覺得不該從我嘴裡講出。 除了沉默在無邊無際的琴聲中,我們還愛上了暴走,相同的是,這兩種行為都不需要說話。通常是他在練琴的當口,豁地就站起來,扔掉癟了的煙盒,然後疾步走下去,我緊緊跟隨,從來不知道他要去向哪裡。 我們從平安大道一直走向北海,再從北海繞到美術館,甚至有時候我們會經過天安門直奔西單。 還有可能從東直門一直走到雍和宮,再折回走到交道口。 路線也不會一成不變,溫特是一個如此隨意的人,他總是想到哪裡,便走到哪裡。 我們的談話非常少,有時候走得有些渴了,我會幫他買上汽水,他接過汽水一飲而盡,然後繼續神情淩厲地走,仿佛前面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在遙遙地招引著他,而我,便是那個傻裡傻氣的護衛兵。 這些安靜的日子,我突然發現了很多愛的含義,比如說,愛一個人,就是不能看他口渴和饑餓。我會悄悄地幫他買水,買食物,買一切我感覺他需要的東西,我甚至像那個鬼鬼祟祟的田螺姑娘一樣,趁溫特沒起床或者不在,把他的房間收拾好,看他缺少了什麼,幫他買好。我給他買過的東西不計其數,大到床單桌布,小到襪子速食麵,我不希望他知道我暗中的這些行為,我只希望他一切平平安安的,好一些,再好一些。 溫特很少鎖門,他的家裡也確實沒什麼值得偷竊,除了吉他。我想,即使有天小偷光臨到此,看到如此一貧如洗的狀況,都會不好意思去拿掉他的吉他。 自從瓶子岌岌可危之後,很少有人來找溫特,僅一次,明美在屋子裡跟溫特吵架,似乎在講著他們合作分成的事情,溫特暴躁至極,幾乎是將明美罵出了門外。我貼在牆角邊,生怕明美看到我的存在。上天保佑,她徑直走出來,四周連看都沒看,只是點上了一根煙,然後嘴裡罵著髒話地攔了一輛人力三輪車,絕塵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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