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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向南飛不太忍心。他們都二十好幾了,還有前科。如果再犯事就判得更狠了。這時候,他腦子裡忽地閃出了一個主意:可以組一支街頭樂隊。讓他們好歹也有件事做。

  這個突如其來的主意讓他興奮起來,他把這個主意對兩個夥伴講了,好勸歹勸,兩人說:"那就先試試吧。不管怎麼樣,先對付一陣子再說!"

  三個人一起回到向南飛家,父親雖然有些反感,卻不好說什麼。當晚四個人在小屋子裡擠了一夜。第二天,三個就商量上了,向南飛告訴他們:"咱們是一起去賣唱。如果方便咱仨先一塊兒住著成嗎?"

  "行。你都敢,我們哪來不敢。"

  兩人心想,賣唱有什麼難的啊?就滿口答應了。"反正賣唱不賣身!"宋明開玩笑道。

  話講得輕鬆,但真的幹起來就是另一碼事了。那天,三個夥伴一起背了行頭出門,走在胡同裡的時候,沈露文就打鼓了,還別說,真有被逼著賣身的那種恐懼。走到地方了,安置好東西,向南飛打算開始,誰知道兩個夥伴一上場就怵得不行了。好傢伙,滿大街人都看著呢,那種目光哪兒招架得住啊!(不信你賣唱去試試)向南飛讓他倆先撤了,自己和往常一樣自彈自唱。

  幾首曲子下來,宋明和沈露文都看怔了。"南飛行啊……長本事了……"

  下午,向南飛累壞了,啞著嗓子硬把沈露文拖上去唱,自己給伴奏。圍觀者對這新來的歌手很有興趣,團團圍著期待下文。

  沒辦法,沈露文硬著頭皮、紅著臉開始唱歌,眾目睽睽之下那叫一個害怕,唱得根本不在調上。即使這樣,人們還是很善解人意地鼓了掌,投了很多錢,鼓勵三個年輕人。

  宋明也唱了幾首,沈露文給伴奏,向南飛在一邊看著挺滑稽,一個一個羞得跟什麼似的,跑調跑到姥姥家去了。但認真想想,自己當初不是也和他們一樣?是陌生的好心人用不同的方式鼓勵自己走到今天。

  第一次,三人街頭樂隊初戰告捷,晚上清點收入,賺了近三百來塊。

  本來宋明和沈露文是懷著玩玩的心理來賣唱的,能混一天是一天。但是沒想到收入足可以維持生計了,這讓他們很高興,有種第一次賺乾淨錢的欣慰。於是兩人就有點兒動心了,他們商量著乾脆先一直這麼幹下去,三人一拍即成。

  就這樣三人正式組成了一支樂隊,兩個吉他手,宋明吹口琴,合奏效果不錯。反正三個人肯腆著臉、放開了唱就沒問題了。一回生、二回熟,宋明和沈露文慢慢地就好多了,丟臉又丟不死人。但是,他們也漸漸感受到,原來靠自己的手生活是很快樂、很安心的。一點兒都不丟人,真的。

  他們想把樂隊搞得像樣一點兒,沒准哪天好運來了,撞上個什麼唱片公司就好了,當然,這只是玩笑般的幻想。

  三個人想給他們的樂隊起個名字。"太陽"、"大雁"之類的名字都想過了,但向南飛覺得應該取個積極一點兒的。想了很久,向南飛說:"叫'生生不息'吧!"

  他在紙上寫下了"聲聲不息"四個字,說:"是這個'聲'!"

  沈露文看了看向南飛,說:"行,就叫'聲聲不息'。"

  很快,"聲聲不息"這個名字在當地引起了小小的轟動。人們都知道這個樂隊,每天都會在大街上看到三個年輕人賣力地表演。人們知道三個年輕人的經歷,但是誰也不唾棄他們,人們尊重他們。

  這是迷途知返,這是自強不息。他們感動了許許多多的人。

  也許……不是全部。

  那天,天空黑得很早,向南飛獨自一人在酒吧裡唱歌,手機是在這個時候響起來的。向南飛接了電話:"喂?"

  "南飛吧?我是耗子。"

  怎麼又是他!

  向南飛說得很乾脆:"找我有事嗎?"

  "幹嗎這麼著急啊。我說,你小子最近幹嗎呢?"

  "咳,老樣子唄。在飯館打打工什麼的。"

  "混得人模狗樣的,也不多念著點你兄弟我?不夠意思啊。"

  "是,我可記得你呢,你現在也過得挺不錯吧?"

  "甭提了,老子出來睡覺就沒沾過床。張羅了幾個窮弟兄接著幹唄。你小子來不來?"

  "哦。"

  "哦什麼呀,我可記著你小子呐!怎麼著?咱哥倆該見個面敘敘舊唄!現在有時間嗎?"

  "這麼急幹嗎?見了面我也沒錢請你。"向南飛笑笑。

  "少墨蹟了,你在哪兒呢?"

  向南飛稍稍遲疑了一下,還是告訴他了:"酒吧一條街,第四條33號。'木之屋'酒吧。"

  "等著啊,我正好離那兒不遠。咱就在那兒見吧,我十點半到。"

  掛了電話,向南飛有點後悔了。自己鬼使神差地就說出了地址,他卻有些不敢見。想來耗子見到自己會驚訝吧。他想現在走算了,反正來得及。但是他猶豫了一番,還是沒走,他想對朋友守信。

  向南飛忽然回憶起了一首歌,一首自己僅僅聽過一次,卻記憶猶新的歌。他想,可以讓耗子聽聽。

  等了不到一個小時,酒吧的門晃動了一下,有個人走了進來。借著昏暗的燈光,向南飛看見了,那個人正是耗子。他變多了,下巴上鬍子都有了。向南飛是有那麼一點激動的,看著耗子四處張望了一下,然後走到一個靠窗的座位上,背對向南飛坐了下來。

  注視了耗子一會兒,向南飛沒有走過去。他想了想,繼續唱歌。

  那首沒有名字的歌,那首很久以前一個員警唱給自己的歌,那首據說是判了死刑的18歲青年寫的歌。向南飛重新譜了曲子,他給這首歌取了名字--《懺悔》。

  "年輕氣盛我神采飛揚,看見學校外面所謂的天堂。帶著一點點的無奈,有著一點點的悲傷,談笑間我漸漸迷茫。老大說,拿吧!王哥說,吸吧!一聲聲叫哥們兒的豪爽……"

  對面的耗子似乎發覺了這首歌的彆扭,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四周。歌手呢?

  "勾肩搭背,我的兄弟,有幾分的真情實意?為了所謂的義氣,為了所謂的魄力,明晃晃的尖刀向下刺去……刺耳的警笛大聲鳴響,冰冷的手銬將我捆綁,面對著無情的鐵窗……囚禁的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哥們兒,聽我一句勸,迷途知返從頭再來,改過的人生海闊天空。哥們兒,聽我一言……"

  耗子端著酒杯僵在了那裡,他似乎聽出了這首歌是針對自己的。向南飛站了起來,一曲終了,他徑直走向耗子。與此同時,耗子也回過了頭。

  一刹那,兩人四目相對。

  向南飛在耗子對面坐下,把吉他放在一旁。兩人相視,良久無言。耗子十分震驚:"你的手怎麼了?"向南飛苦笑:"記得咱們最後一次找劉軍吧?就是那次的代價。"耗子嚇了一跳:"砍的?"

  向南飛不想說,耗子無話可說了。

  其實那天兩人是不歡而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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