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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


  傳言依然在繼續,並且越來越繪聲繪色聲情並茂,還有人說鎮長的屍體經過幼稚園的時候,並沒有真的復活,而是孫笑笑大伯的靈魂鑽進去了,那天的人影,其實是鎮長的靈魂。鎮長代替了孫笑笑大伯蕩秋千。

  誰知道呢?!鎮長又不帥,孫笑笑大伯鑽他做什麼?

  後來丁香媽媽堅持要開課,鎮長無奈之下,請和尚們在幼稚園做了規模宏大的法事,這才算有了交代。

  說起鎮長,也確實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死而復生後的鎮長,仿若變了個人,以前明明是個大老粗,可是後來卻變得文質彬彬的,並且無緣無故地開始喜歡我。

  就在我和爸爸做艱苦卓絕的喝血鬥爭的時候,他來到我家,說要收我當乾女兒,教我寫字。

  關於乾女兒的事,被爸爸和丁香媽媽婉拒了,他們說,丁厭只屬於我們。

  這個回答讓我興奮了許久,並且感覺心中滿滿的,那種感覺,很像幸福的感覺。為此,我竟然想開始嘗試戒血了。

  幼稚園開課不久,小鎮似乎又回復了平靜,劉一偶爾帶著伍金英來我家寫作業,他們好像結成了什麼學習小組。

  我搞不明白結學習小組和結婚有什麼區別,我想區別應該不是很大,都是一男一女,而且結了後,看起來都很開心。

  伍金英很怕我,因為我沒事兒就老瞪她。我瞪她除了因為她和劉一「結」了以外,還因為她長得特別像伍金花,伍金花是不愉快的回憶。

  自從伍金花死後,我一直對巧克力豆有著莫名的反感和恐懼,有一次爸爸進城買藥回來,帶了一大包巧克力豆,當他打開袋子遞給我的時候,我胃裡一陣翻箱倒櫃,吐得一塌糊塗。

  從那以後一直到現在,我一見到巧克力豆就吐,就像那個一聽到雞蛋就會暈倒的人一樣。

  第六章 丁厭的小學一年級

  長大以後,
  我才明白:
  有的人戒不掉煙
  是因為戒不掉落寞;
  有的人戒不掉酒,
  是因為戒不掉思念;
  有的人戒不掉血,
  是因為戒不掉,
  某種愛戀。

  1.

  夏天的時候,馮叔叔受了戲班子裡雞的啟發,重新開了養雞場,那些嫩黃色、嫩白色、嫩黑色的小雞毛茸茸的,分外可愛,讓人忍不住想抓起來,握在手裡,然後擰斷它們的脖子,喝那新鮮美味的血。

  雖然馮叔叔家重新開了養雞場,但是卻沒有了威風凜凜的大公雞,沒有大公雞,就算院子裡唧唧喳喳的跳滿了小雞,我還是覺得莫名落寞。大概,沒有敵手的人生,就是寂寞的人生吧。

  自從馮叔叔家所有的雞都被馮小如的後媽媽毒死以後,鎮子裡的公雞們立馬亂了陣腳,每天打鳴也亂七八糟的顯得無組織無紀律,好像每只公雞都在暗自較勁兒,誰也不服誰,你叫你的,我叫我的。若不是現在人們有了鬧鐘,估計整個小鎮的作息時間就要亂套了。

  這種雜亂的狀態直到馮叔叔重開養雞場後,終於得到了好轉,六國統一。一統江山的不是別人,正是馮叔叔的「表弟」劉叔叔。

  劉叔叔雖然不唱戲了,不過每天清晨依然吊嗓子,他的嗓音悠遠悠長,震撼了全鎮所有的公雞。只要劉叔叔的嗓門一起,全鎮的公雞立刻就會開始打鳴。我懷疑馮叔叔家是成就雞王的風水寶地。

  沒事兒的時候,我喜歡像黃鼠狼一樣,徘徊在馮叔叔家大門外,想伺機偷那麼一兩隻小雞喝血,不過卻一次都沒有得逞過。

  陳豪天強制給我斷血糧已經快一個月了,這一個月,簡直比一個世紀還要長,每到吃飯的時候,我的心裡就好像爬滿了螞蟻,坐也不安,站也不寧。丁香媽媽特意做的飯菜,到了我的嘴裡,就都跟嚼塑膠似的,要麼一點味道也沒有,要麼就是難吃的很。

  雖然味同嚼塑膠,但是我每次都吃到肚子鼓起一個小包為止。我吃那麼多,不是因為餓,因為我發現就算自己吃到胃疼,依然很空。那種空不在胃裡,在心裡,在骨髓裡。

  不讓一個吸血鬼喝血,就好比不讓一條魚游泳一樣,簡直生不如死。

  斷血的這段時間裡,我每晚都會做雷同的夢,我夢到在爺爺的山裡,血紅色的山泉散發著誘人的味道,從山上潺潺流下。我邊吞著口水邊向山泉奔去,偏偏每次快要跑到的時候,就會突然出現一堵牆。那堵牆筆直地向我壓過來,聰明機智的我,每次不等它砸到我身上,就會及時醒來。

  我懷疑我的身體裡裝了一個鬧鐘,我總是同一時間醒來,從我醒來的那一刻在心裡默數10下,劉叔叔的吊嗓子的聲音準會響起,然後緊跟著百雞齊鳴,再緊接著我就口乾舌燥的,連唾沫都沒得咽了,心中充滿了空虛,同時又充滿了渴望。

  不行,再不喝血,就算我不會死掉,起碼也會瘋掉。

  我抓抓自己的頭髮,舔了舔幹得有些脫皮兒的嘴唇,站起來,走到堂屋,打開櫥子。明明知道櫥子裡什麼都沒有了,依然打開。

  原來人類從小時候開始,就學會了自欺欺人,很多時候,明明知道沒有結果,卻還是選擇繼續;有時候,明明知道結局是傷害和失望,卻依舊忍不住開始。

  人類最大的悲哀,就是他們總是心存僥倖並且奢望奇跡。

  我蹲在地上,心裡仿佛爬滿了熱乎乎的螞蟻般,總覺得哪裡癢,卻又不知道具體哪裡在癢,好像全身都在癢,又好像全身都不癢。

  終於,我再也忍不住,一條心橫下去,咬破了食指。

  原來,食指是因為這個才被叫做「食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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