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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45、女性朋友和女朋友的界限

  我並沒有因為自己有男朋友了而故意避開梁哲。除了略微覺得有點對不起許栗陽,我再也找不到其他的理由要避開梁哲。我只不過喜歡兩個人慰藉彼此的孤單。更何況只要不做梁哲的女朋友,不和梁哲拉手接吻就沒有什麼對不起許栗陽的了。我天真而自私地想。

  於是梁哲送的玫瑰照單全收,因為我喜歡玫瑰花。送的百合都拒絕,理由很簡單,只是不喜歡百合花——傻大個兒版的梧桐喇叭花。

  他請吃飯我也去。兩次我也會回請一次。

  他幫我打開水我也不拒絕。

  他幫我占自習座位我就說聲謝謝。

  他說一起過情人節我就說不OK。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我們的關係還是沒能走得太近——兩人肩膀的直線距離始終徘徊在20~30cm之間。有一次晚自習後樑哲試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觸電般躲開了,並且很生氣地告訴他:「不要碰我,除了我爸沒男的碰過我。」

  他挺鬱悶的,問:「那有一天我成了你男朋友讓碰嗎?」

  我說:「讓。」

  空頭甜頭還是要給一點的,要讓他感覺到是時機未到。我要是說做了你女朋友也不讓你碰梁哲保准立馬掉頭就走。

  梁哲在我眼裡就是那樣的一個男生。他總是油腔滑調,顯得太老練太有經驗。我先入為主地認定梁哲是沒有誠意的,所以我更加沒誠意。不真誠的感情遊戲,誰認真誰死定了。

  而且,他性格很敏感又有很強的佔有欲望。每次和他在一起,我手機一響,他就很習慣性地探頭過來看。我很反感他的這個動作,馬上把手機藏在背後。他就會長時間地沉默,好像很受傷似的。每當這個時候我就覺得他的獨佔欲很強。細節最能反映人的性格。

  而且,他也許不知道,我已經好幾次看到他和其他女生走在校園裡,雖然沒有勾勾搭搭,但是姿態還是比較親密。我都沒有去說他什麼,他又有什麼資格來要求我呢?不要以為我會被你的假裝認真打動。

  他還喜歡帶我去見他的同學室友,可我見到那些陌生人並不開心。而且每次和他同學的聚會都是他埋單,顯得他人緣很好、很有面子的樣子,這在小氣的我看來是件很傻的事。如果他是我男朋友,我肯定無法接受這個「惡習」。錢花在外人身上幹嗎?

  總之,這個男生身上有很多優點,在我眼裡卻都是缺點。我這才知道很多詞原來真是近義詞。比如,開朗幽默≈油腔滑調,甜言蜜語≈謊話連篇,緊張我≈獨佔欲,慷慨大方≈鋪張浪費,廣結人緣≈死撐門面……這些詞褒貶的標準就是你喜歡或者不喜歡對方。

  我想,我不喜歡梁哲,可是我喜歡有一個人陪的感覺。

  寢室的姐妹每隔兩天就問我和梁哲進展得怎麼樣。

  「什麼進展啊?我和他不可能成為男女朋友的。」我說話一向實在。

  「其實你們倆現在看上去就是男女朋友了。談戀愛也就你們倆現在這樣的狀態。」賈笑影一面繡十字繡一面說道。

  「看上去是男女朋友,事實上我只是他的女性朋友而不是女朋友。」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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