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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葦庭在我搬進這裡後的第三天,離開台南,到臺北工作。

  她走後的一個星期裡,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過日子。

  不知道該吃什麼、不知道該做什麼、不知道該怎麼入睡,更不知道該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時間突然變得珍貴,我開始後悔不夠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閒的時間比較彈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但她空閒的時間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也不一定空閒。

  剛開始分離時,我大約每兩個星期上臺北找她。

  我們會一起吃個飯、逛逛街、看場電影、出去走走。

  後來這種時間間距慢慢拉長,變成一個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著一棵樹,即使連續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見樹的變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個月才看一次樹,你可能會發覺:

  樹幹粗了、樹枝長了或彎了、葉子多了而且顏色變深了。

  我每次看見葦庭時,都有這種感覺。

  甚至有時候,我會覺得這棵樹已經變得陌生。

  有次我到臺北找她,那天下著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頭只好作罷。

  我們在一家義大利面餐廳吃飯,餐廳內幾乎不亮燈只在餐桌上點蠟燭。

  葦庭一定會認為很浪漫,但我覺得點那麼多蠟燭只會讓空氣變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顯得嬌豔,有一種我以前從沒看過的美。

  離開餐廳後,我撐起她的傘,她的傘有些小,於是我們靠得很緊。

  我很訝異她似乎變高了,低頭一看,才發現她踩了雙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關係,我已經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只得快一陣慢一陣地走,以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時,別說是步伐了,我們甚至連呼吸的頻率都相當一致。

  我們沒有明確的目標,只是在巷弄間隨處走走。

  記得第一次跟她吃飯時,飯後也是這般漫無目的地亂走。

  「說真的,」我想起那時的對白,便停下腳步說,「我們要去哪裡?」

  葦庭停下腳步轉頭看著我,似乎也憶起當時的情景。

  「說真的,」她笑著說,「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來。

  在那短暫的一分鐘內,我們同時回到過去。

  「我們要去哪裡?」葦庭說,「我不知道。」

  「嗯?」

  「我們要去哪裡?」她又說,「我不知道。」

  正想問她為什麼重複兩次自問自答時,她卻怔怔地流下淚來。

  我右手把傘撐高,左手環抱著她,輕拍她的肩膀。

  「你該走了。」

  她停止哭泣,輕輕推開我,然後用手擦了擦臉頰,勉強擠出笑容。

  上了計程車,隔著緊閉的車窗跟她揮揮手。

  車子動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車子在雨中的車陣走走停停,有時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還慢。

  我望著窗外,有一種說不出的孤單。

  然後又看見葦庭。

  她並沒有看見我,只是往前走。

  而我隨著車速忽快忽慢,有時看到她的正面,有時看到背影。

  車子停在一個路口,紅燈上的數字為88,雨突然變大了。

  車窗越來越模糊,葦庭的背影也越來越遠,最後她轉了彎。

  綠燈亮起後,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見。

  「是女朋友吧?」司機問。

  「嗯。」我回答。

  「很快就會再見面的。」他說。

  「謝謝。」我擠了個微笑。

  然後我閉上眼睛,回憶腦海裡所殘留的她的背影。

  她的背影看來有些陌生,我不由得感到一陣驚慌。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跟她在一起時的甜蜜感覺漸漸減少。

  或許甜蜜的感覺並未消失,只是離別時感傷的力道實在太強,以致在每次跟她相聚於臺北的記憶中,感傷佔據了大部分。

  就以在義大利面餐廳吃飯那次來說,我不記得店名、店的位置;也不記得叫了什麼面以及面的味道;聊的話題和氣氛只依稀記得一點,但我卻清晰地記得,被雨水弄花了的車窗外,她踽踽獨行的背影。

  像加了太多水的水彩顏料,她的背影淡淡地往身體四周暈開。

  見面既然不容易,我們只好勤打電話,但在沒有手機的年代,打電話找到人的幾率不到一半。

  而且這幾率越來越低,因為我們的生活作息逐漸有了差異。

  我仍然過著接近日夜顛倒的研究生生活,而她每天卻得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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