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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十九個小時之後我到了北京,北京比我想像中還要大。車站人來人往,每一個人都行色匆忙。也有不少像我這樣茫然的旅客,站在路口左顧右盼。小販們湧上來推銷住宿或者吃飯的場所,一瞬間我寸步難行,最後忍不住推開他們向前跑去。我沒有行李,身上僅有的東西是兩千多塊現金和一包煙。鑽進計程車裡,我把側子寫的小紙條遞給司機:「去這個位址。」

  司機發動了車子,很久後才說:「小姑娘第一次來北京吧。」

  「是啊,你怎麼知道?」我問。

  「你要去的地方離這裡很遠,打車貴,而且不如地鐵快。」他解釋,講的是帶南方口音的普通話。

  「無所謂,能到就好。」我聳了聳肩膀,他便不再說話。

  但我沒想到會花那麼久的時間在路上,從下午一直開到傍晚,到了下班高峰期開始不停地堵車。我不耐煩地點了支煙,司機從後視鏡裡看了看我,卻什麼都沒說。最後他在一個路口將我放了下來,道:「前面車不能進去了,你沿著這條路一直往裡走,裡面有很多酒吧,慢慢去找吧。」

  我謝過,付了一百多塊的車費——從三城到北京的火車票錢也不過是這個價。

  那一年的後海正是酒吧興起的時刻,河岸兩旁均是小鋪位的酒館,面積不大,裝修風格卻千奇百怪。這些酒吧跟TAKE有點像,比如小,比如隨意的氛圍。但又比TAKE講究,看得出一桌一椅都是精心佈置過的。程嘉南所在的那一間叫Nirvana,涅磐,一支很著名的搖滾樂隊名。主唱是一個很英俊的男人,長頭髮,深藍色的眼睛,隱藏不住的憂鬱氣質。我一直覺得程嘉南跟他有一點像,不是長相,而是某種氣息——始終在與這個世界對抗,那股不服輸的勁頭。

  好久之後那間酒吧終於出現在了我的面前,極其簡單的裝修,或者不如說根本沒有裝修。裸露的磚牆,木頭的門,沒有招牌,只在門邊掛著一個圓形的小牌子,寫著「Nirvana」的字樣,其餘什麼都沒有。推開門,音樂聲首先蓋過來,是涅磐的歌,《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出賣世界的人。才開鋪不久,酒吧裡卻已經有很多客人。大家喝著酒談笑風聲,氛圍很好。我一眼就看到了程嘉南,他站在吧台角落的位置跟人說著些什麼。我隱在別人身後望著他,他的頭髮長長了許多,一排排豎起,像青草一般。而除此之外他幾乎一點變化都沒有,依然是高而瘦,穿著舊T恤舊牛仔。有人同我打招呼:「新來的?」

  我回過頭,看到一個年輕的女孩,清湯掛麵,塗銀色的眼影。她問我:「嗨,要喝點什麼?」

  她的普通話講得很拗口,我突然反應過來,她不是中國人。

  應該是個ABC,在國外長大的黃種人。但她相當漂亮,身上流露著很美國式的氣息,熱情、充滿活力、摩登。

  「喜力。」我說。

  「三十塊。」她伸出手來。

  我拿出錢給她,不久她便送來了酒。我找到一個角落的位置坐下來,從頭到尾,一直看著程嘉南。他說話,他微笑,他抽煙,他喝酒。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反倒是想念太久而產生的幻覺。而我竟然沒有勇氣走到他面前去同他打招呼,生怕一走近,他就又消失了。我還記得兩年前他離開時的樣子,當我抓住他的胳膊,他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開時的表情。那個時候他毫不掩飾他對我的厭惡,想來,是誰都不願意被一個像我這樣的女孩纏住的。我那時不懂事,現在倒是明白了許多。無論再怎麼喜歡,死纏攔打都不是好辦法,也難怪他一見我就煩。而現在他還會煩我嗎?兩年不見,如果我走近他,他是會皺眉還是微笑?

  看起來他跟那ABC女孩關係很好,兩個人有時候湊到一起咬耳朵。我分不清那種親密是朋友間的還是情人間的,可是老實說,那種親密還真讓人嫉妒啊。

  那一夜我喝了六支啤酒,連續5個小時一動不動。直到程嘉南同人告別,走出了酒吧,我才追出去,跟在他的後面,心裡微微顫動著。路上人很少,月光將地面照成灰而淺的藍色,他的影子時長時短。我一直跟在他的後面,沒有刻意隱藏,他不久就覺察到了有人跟著他,於是回過頭來。

  他的目光對準我,而我也目不轉睛地望著他。他的眼眸還是若干年前的那一雙,黑亮、有神。他先是困惑、好奇,不久又有輕微的覺察。透過那雙眼我知道他想起我了,那只是一瞬間的事,他走過來問:「小寶?是不是你?」

  看得出他挺高興,我點了點頭,他立刻大叫起來:「天呐,真的是你!你怎麼會在這裡?」

  「來找你啊。」我說。看到他高興我才放下心來,真怕他還是會討厭我。

  他怔了一下,這才伸出手拍了拍我的頭:「傻不傻?」

  「不傻,我喜歡。」我很是得意。

  「什麼時候到北京的?住在哪裡?」

  「下午三點,」我說:「一到就來找你了,沒想到堵車堵那麼久。」

  他皺眉:「你一個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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