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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我也第一次知道了,棄兒這個詞的含義。

  被父母拋棄,因為是個女孩,因為有病,不要了——「反正他們不能生孩子……既然當寶就拿去好了……」

  有巨大的浪,將我吞沒,冰冷的,黑暗的。

  原本的世界轟然倒塌。

  如果爸媽可以生孩子的話……大概也不會要我了吧。

  我不知道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何以沉默的接受這一切。

  我一直呆到正常的放學時間,回家,什麼事也沒有似的和爸媽打招呼,吃飯,寫作業,上床睡覺。

  只是第二天起來時,媽媽問我眼睛怎麼紅腫成這樣,我說,半夜做了惡夢,哭醒了。

  爸爸摸了摸我的頭說,那下次做惡夢找爸爸呀,和我一起睡,就不怕了。

  可我還是怕——那個一直溫暖著我的懷抱,會不會有一天也就這麼離開。

  我去了新華書店,翻著厚重的醫書,細細的看著上面拗口而難懂的名詞,似懂非懂。

  時間從那時候開始倒計時,明天是什麼,死亡嗎?

  不知道因為什麼開始轉變。

  又一周的體育課。

  那個曾嘲笑過我的女生,又尖著嗓子說著什麼。我著魔了似的,隨手拎著身邊的礦泉水,打開後便朝她頭上倒。

  那人一臉驚恐的看著我,尖叫聲不斷。

  「你神經啊,運動無能?」

  然後我們打起來了。我從沒用過那麼大的力氣,幾乎是惡狠狠的,抓的她滿臉指甲痕,

  周圍的人傻了好一會才上前,將我們拉開。有人扶著她走了,沒人管我。

  我坐在那發呆。

  牆頭跳下一個人,高個的男生,紮著長髮,他笑著對我說:「喂,你怎麼不哭?」

  那人是阿力。

  我惡狠狠的看著他:「你也要打架嗎?」

  「哈哈,我帶你去吃——嗯,冰激淩?」

  有誰翻了個面,世界朝我呈現了完全不同的一面。

  打架,蹺課,進出各種明令禁止的場合,幾次三番後,我成了壞孩子。

  但這樣很好,沒人再敢說什麼不好的話。

  爸媽問我怎麼回事,我只淡淡回了一句:「不是心臟病嗎,活著時候想幹嘛就幹嘛唄。」

  他們瞬間白了臉,問我怎麼知道的。

  我說我又不是傻子。

  「心臟病不會死的,淺淺……只要好好吃藥。」

  「可和死了也差不多——不能跑,不能玩,成天呆著我會瘋的——你們就別管我了。」別管我了,反正不是你們的孩子。

  就這樣,我開始了肆無忌憚的生活。

  現在想來,這和叛逆期也有關,那時候總是特別敏感,覺得爸媽越是寵愛縱容,便越是不將我放在心上,誰叫我不是他們親生的孩子,所以無所謂,我成績好也行,差也行,打架也好,蹺課也好,他們不管,是因為他們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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