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青春校園 > 長髮飛揚的日子 (薑昕) | 上頁 下頁
十五


  臺上,站在前面的三個人也是清一色的長髮。"像幾個倒立的墩布"--當年,峻峻、劉健他們常會這麼形容自己站在臺上的樣子。其中一個白T恤、黑燈籠褲,頭髮幾乎遮住了整張臉,正埋頭把吉他彈得飛快的,我看出來是劉健;而中間那個一手斜拖著麥克架,一手舉著麥克風,有一條腿還呈工字步踩著音箱的,正是夏暘。

  那是1989年,絕大多數中國人對"搖滾樂"這一新鮮事物還處於根本沒聽說過的階段,即便是城市裡那些對新鮮事物相對敏感的年輕人,能說得出來的也只有一個叫崔健的人和他那首著名的《一無所有》……那時候,全北京的搖滾樂隊大概都超不過十個。像這種這麼多髮型、服裝、表演和觀看方式全都堪稱"前衛"的人聚集在一起的演出,在北京更是難得一見。而且,他們大多也還僅僅是在那些被稱為"Party"的中小型場所演出和被極少數的人認知……所以,即便是像我這種對他們的音樂已經開始有了初步瞭解,已經跟他們"混"了一陣的人,也被那個場面鎮住了。徐薇的情況當然跟我差不多,我們倆都被那新奇壯觀的場面驚呆了,我們連圍脖和棉衣都沒來得及脫,就尖叫著一頭紮進了人群裡……

  大半年不見,夏暘明顯躥了截個兒,頭髮也長了不少。他依舊穿著那件黑風衣,腳上依舊是一雙黑色高幫耐克。他似乎成熟了許多--也許是因為當時我們正隔著臺上台下的距離,而他在那段時間裡的表現又是那樣呼風喚雨,讓那麼多人為之瘋狂吧!

  那一夜,他在我眼裡成了"英雄";而我,就在那一夜,無可救藥地陷入了情網。

  也許你們會覺得我淺薄--這種僅僅因為看一個人唱歌,而且是頭一次看那個人唱歌就"莫名其妙"愛上人家的反應完全是一種幼稚的表現--可是,請別忘了我當時的年齡。我就是這麼一個人,這麼一朵屬於另外一種天地裡的花,只會為了一種夢幻的聲音開放。在我心裡,音樂帶給我的感動和興奮總是會在瞬間就將我的理智徹底吞沒。這麼多年來,我總是在努力試圖讓自己把工作和生活分開,可是這對我來說實在是挺難的……也許這也是我在感情問題上總失敗的原因之一吧!

  到今天回頭細想,我仍舊無法十分確切地描述當年我第一次看到夏暘站在臺上唱歌時,他帶給我的衝擊--那是一些類似於抽象畫的色彩的大膽堆積和交錯,就像我們曾經的年齡和曾經的愛情……我說不清那究竟是怎樣的一幅畫面,但我可以確定的是--那些顏色,是熱情的、閃亮的、動人的,它們讓我的內心洶湧。

  夏暘屬於那種人,他的外表並不特別出眾,可是,一旦他站在舞臺上,就會立即綻放出一種光彩,一種讓人目不轉睛的光彩。那天晚上,當我在擁擠喧鬧的人群裡漸漸安靜下來,進而全神貫注地注視著他轉變的過程中,我想我一定是發現了他的那種光彩。也許你們會覺得我分明是在吹噓當年的自己多麼獨具慧眼吧?可是,我覺得--有些人身上的閃光之處你看得到,有些人的你卻看不到,這就是緣分。

  對於愛情,我一向都是這麼理解的:它是你第一次認真注視他(她)時,他(她)帶給你的那種確定--年輕的愛情應該是這樣的,所有的愛情都應該是這樣的。愛是一種在一瞬間就忽然降臨的東西,是讓你猝不及防卻又揮之不去的東西。如果你猶疑再三,如果你反復掂量,那它就摻進了雜質,變成了表面上與愛情類似卻又遠不能及的另外一種情感。

  我一向欽佩那種人,當他們脫離群體獨自一人時,反而更能吸引眾人的注目,而對於他們,那完全是不經意的。當年,我並不明白這種魅力來源於何處,我曾以為那是漂亮的外表或者醒目誇張的服飾,但是從夏暘身上我開始意識到,不見得是那樣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發現很多外表極其普通甚至衣著也極其隨便的人,都具備那種魅力。後來我終於發現,那是一種來自人內心深處的"氣場",是人格深處的豐富、沉著、冷靜、熱情,以及自信所綻放出的光芒。而這種東西,同那種表面化的東西對人形成的吸引完全不同:前者只能吸引人一時的目光;後者,會受到人們長久的矚目……對於夏暘,直到今天我也不否認他身上的這種魅力,而且,我慶倖,在我至今為止的生命過程中,我認識了不少這樣的人,他們是我生命中的另一種財富。

  H樂隊的演出結束後,臺上換成另外一支樂隊。在他們調試音響、樂器的時間裡,台下的人們開始三五成群地紮堆兒聊天、休息。徐薇捅了捅我說:"哎,咱們能不能去找你那個吉他手朋友,把包和衣服放到後臺去?"經過剛才那一通折騰,"小棉熊"已經熱得受不了了,手裡抱了一大堆陸續脫下來的棉衣、厚毛衣、圍巾之類的東西,肩上還背著一個雙肩背……我忽然有點不好意思起來--倒不是不好意思去後臺找劉健,而是怕撞上夏暘。

  我一直有一個毛病,一旦真心喜歡上了誰,在那份感情尚未確定之前,就會特別不好意思見那個人;即便見了面,那時候的我也會像忘了臺詞的三流演員似的極不自然。我是那種典型的等著男人追的女孩兒,雖然一直都很羡慕那些敢於大膽、主動進攻的"巾幗豪傑",可我就是做不出來。要是偏偏碰上一個和我一樣的"面瓜",那結果就是就算耗到地老天荒也只能擦肩而過了。這也是與我外表給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的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這個人特別死要面子,所以寧可活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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