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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居說,現在除了用照片來思念她之外,似乎沒有其它的方法再見到她。我問阿居為什麼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搖搖頭,然後說,「找得到的話,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水彧姑娘並沒有多說什麼,阿居知道他們即將分開,所以送了一顆石頭給她,上面只寫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遠都不要忘記他。

  而水彧姑娘給了阿居一封信,但嚴格說起來,只是一張寫了兩行字的紙。

  日日思君不見君,只願君心似我心。

  這是北宋李之儀的〈蔔運算元〉,原文應該是: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

  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

  此水幾時休,此恨何時已,

  只願君心似我心,定不負相思意。」

  這首詞是阿居告訴水彧姑娘的,在他們認識的第一天晚上。

  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來告訴你們。

  我跟阿居是從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從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麼時候出現的,但每當我看到阿居在書桌前看著她的照片時,我就替他覺得惋惜,或許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這一生中的唯一吧!

  講完了水彧姑娘,接下來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韋,三個字寫起來很好看,雖然不是什麼少見的名字,但是這個「韋」姓替這名字加了好幾分。

  「請不要把我的姓念成『偉』音,正確的讀音是二聲,謝謝。」

  他非常介意別人把韋字念成三聲。

  皓廷是我大一時的室友,是個課業全能、體育滿分的大男生。通常這種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說裡才會出現,但當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籃的時候,我差點跪下來當場拜他當師傅,只見他拿著球往我走過來,一臉很不好意思地說:「別驚訝,這個籃球場因為曾經地層下陷的關係,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實只有兩百九十五公分。」

  一個身高一八四,體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課又好,體育又棒,講話又溫柔,那他到底有什麼缺點?

  其實沒什麼缺點,除了有點小孤僻,不太喜歡說話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邊幅的性情。

  他永遠沒辦法理解為什麼參加迎新派對,或者是同學的生日餐會時,一定要穿著華麗,就算沒有華麗的衣服至少也得儀容整齊。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褲涼鞋的打扮,參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褲加一雙夾指扁拖鞋就到錢櫃唱歌了。

  「你沒有比較像樣的打扮嗎?」有一次在去錢櫃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問他。

  他說:「有啊,我打籃球的時候一定會很認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臺北護理學院聯誼的時候,他本來是背心、七分褲、灰色襪子外加一雙涼鞋就準備要出發了。他這一身打扮連不是非常重視門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臨出發前二十分鐘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裝潢」過。

  這次裝潢的成果不錯,只是皓廷的運氣差了點,抽到他鑰匙的女孩是個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兩個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離,讓這個女孩坐在皓廷的機車後座看起來像只小無尾熊。小無尾熊其實長得很可愛,而且是可愛到不行的那一種。我說的是那個女孩子,而不是木柵動物園裡那幾隻。

  小無尾熊有個跟她可愛的長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華。

  她很喜歡腦筋好,又會運動的男生,而且重點是她夢想嫁給一個律師,因為她曾經看過一部電影「造雨人」,是敘述一名剛接觸法律工作的年輕律師盧比.拜洛接下了一個連知名律師都不願意碰的老婦人委託的保險訴訟案,另外又與一名飽受丈夫虐待的年輕女子墜入情網的故事。

  小無尾熊說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盧比.拜洛,她覺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醫學系的、機械電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約的聯誼她一點興趣也沒有。直到我們系上約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雖然都是法律系的學生,但我們一點都不覺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裡去。

  她很喜歡皓廷,而且愛到幾乎要嫁給他的地步。

  但他們在一起沒有幾個月的時間,睿華就決定離開皓廷。因為在睿華生日那天,耶誕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號,睿華一個人在宿舍門口等皓廷來接她,從中午到晚上。

  「他愛籃球勝過任何東西,為了籃球,他賠上命也覺得不打緊。」

  睿華在電話裡傷心地說著,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電話到宿舍裡來。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讓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個小時。」

  皓廷說這句話的時候,手上抱著籃球,在只有攝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裡,滴著汗,也低著頭說著。

  你說他不在乎睿華嗎?

  我想不儘然,因為他連十七次,五十九個小時都記得很清楚,只是他無法擺脫對籃球的熱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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