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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要!!我要一吐我的惡氣!扣你的工資!!"

  ……這樣的他可愛多了,總比陰陽怪氣就會臭著臉生悶氣,時不時以眼神殺人好多了。而這樣精神充沛的他,似乎不用擔心演唱會發揮的問題了。

  他,也多少應該明白了,有些東西總是強求不來,而他對我的感情也是很淺的喜歡吧,無關愛。我的漠視讓他向來的驕傲受損,所以才會變成那樣。

  據說Brad的演唱曲目是三首很激烈的曲子,呵呵,正適合。

  "你笑什麼?以為我嚇你啊!!少把我當小孩看,我都十七了哎!老女人!!!"

  這時,身後的休息室門開了,蘇舞探出個腦袋,臉色陰暗深沉。她冷冷地打量著Brad,直看得他汗毛豎起,冷汗狂冒:"怎……怎……麼了?"

  "林灩比我還小兩歲,你就叫一口一個老女人了?那我呢?……"她哼著說,眼底卻是一片捉弄和好笑的神色。

  "啊,這個……"Brad沒忽視她的眼神,故作害怕兼認真地思考了兩秒才慢慢地說,"就叫……老、老女人吧。"相當勉為其難的樣子,像是這樣的稱呼都是抬高了蘇舞。

  "你這個死小鬼!!"她張牙舞爪地躥出來,兩個人鬧作一團。

  這才發應過來原來剛才Brad的嚷嚷全被休息室裡的人聽見,那他那句"你這個老女人我才不想要咧"也被他們聽見了?怪不得……我掃視了一圈,都一個個曖昧的表情呢!

  而張遲陌……竟然睡著了?

  真是死小鬼……我撫額頭痛,忍不住為蘇舞加油,弄死他弄死他!相當惡毒啊。

  他們像是生來就註定要在舞臺上演奏的,他們像是生來就註定要在一起演出的……常久的嗓子,張遲陌的貝斯,夏瑜的吉他,何非的鼓,還有安知燦的鍵盤——一切組合起來都是那麼完美,而每個人的技藝又是那麼精湛!

  十幾歲的時候我聽過一段時間搖滾,後來就轉而去聽古典了。無非自認為品位高了,而搖滾再也滿足不了我的欣賞水準。現在,才知道錯得有多麼離譜。好的音樂其實是不分類別的,無論搖滾通俗,無論現代古典……就像現在,我還不是為他們震撼著又感動著,也終於明白為什麼五十年後還會有人記得聖影,而此刻,聖影又為什麼稱霸了整個亞洲!

  看臺下的歌迷吧,有人激動得哭了,但更多人都仰著臉笑,大聲地跟著他們一起唱,為每一個節奏、動作和常久時而高亢時而低回的天籟嗓音歡呼和尖叫,現場的氣氛熱烈到了極點。

  我和蘇舞在後臺看著,卻沒有一個人說話。她不可能和我一樣是第一次看現場,卻仍是一臉震動的表情,絲毫不亞於我的專注。

  這樣的樂隊,怎麼可能只存在了七年?!我自問,但很快就找到答案。卻沒來得及為之鬱悶,就再次融入到場內激烈熱鬧的氣氛中,視線停留在聖影身上,再也移不開。

  張遲陌臉色全然沒有以往的蒼白,冰封的眼眸完全融化,閃耀著無比奪目的光芒,他有時輕揚嘴角,笑著;有時與其他隊員用眼神的交流,配合默契。這樣的他對我來說陌生,卻又有那麼一點熟悉……

  有夢想的人,才是最真實的人。那麼,正圓著夢的他,毫無疑問就是最真實,也是最快樂的他了吧!不用壓抑不用偽裝,拋開惱人的現實,哪怕只有短暫的一刻也好。

  結束時,歌迷一起大喊:"聖影,FOREVER."我的眼眶頓時濕潤,強忍著眼淚遲遲沒有流下,在五個人下場時已跑入衛生間,一個勁兒往臉上潑冷水。

  忽然想起因為太注意聖影而忽略了Brad的演出,呃……反正沒出什麼狀況就好,而台下觀眾反應應該也不錯。自我安慰著,心想這個經紀人當得實在太不夠稱職,望向鏡中回復正常、神清氣爽的女孩,挺直了背走出衛生間。

  短暫的休息後,聖影還是要反場唱安可,我站在一邊靜靜地打量他們每個人,方才的震動仍在心中沒有消失。而這震動,也許會持續很長時間……很長、很長……

  10

  1997——

  蘇舞

  常遠從小失去親人,在孤兒院長大。因有著一個男孩不應有的美麗和妖豔而受盡欺侮,孤僻冷漠,憤世嫉俗。

  張繁清,一個財團的美貌任性的千金,一個因為寂寞無聊而夜夜出入酒吧的女子。

  遇見她的時候,常遠只是個十六歲的孩子,也還只做著服務生的工作,儘管不少女人男人暗示或明示他,有另一種賺錢快又不費力的方法。

  如果不是張繁清的出現,他會去做,而後來他也的確做了——為了生存,他所做的一切都僅僅是為了生存。

  他愛上她,她也愛上他,姑且將這種感情稱之為愛吧,儘管那時的他們並不懂。在第二次見面時上床,認識兩周後私奔,他們像兩個因愛而不顧一切的傻子,但畢竟曾經幸福快樂了好一陣子。

  後來錢用盡了,他們分別去找工作。但她終究只是個會吃會玩會享受會花錢的千金小姐,而他終究只是個還未成年並且衝動脆弱的美少年。後來感情也耗盡了,她瞞著他離開,回到那個金碧輝煌的家,重新過起揮金如土的日子,無限滿足。可是她走得不乾淨也不徹底,因為她留下了常久——他們的孩子。

  常遠不得不照顧起了常久,做起那種賺錢快不費力的工作。

  剛開始物件只限于女人。可他發現和男人做會更舒服。原來他已在不知不覺中因張繁清而恨起女人,成為同性戀。但性取向並不重要,終究敵不過金錢,只要誰有錢他就跟誰。

  後來又發生一件事讓他對女人的憎惡更深。一個女人愛上他,並生了他的孩子——常思思,又在產後自殺。常遠於是成為兩個孩子的父親。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不拋棄那兩個孩子,所以我想他多少還是善良的,而且不惜為了孩子做那樣的工作。但常久冷冷地說,也許一開始是那樣,但久了自然就成為喜好和習慣,他再也做不來別的工作,畢竟只要動一動身子就有大把大把鈔票的工作誰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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