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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我也不想貸款,我也不想為了貸款就在那房子上寫我的名字。我多想買一個大房子,寫上傑斯的名字,讓他媽媽看看,我和傑斯在一塊兒不是圖他什麼,我就是愛他。是,我是虛榮,我是在賭氣。可是,我也想證明啊,證明我就是愛他啊!這個世界,不就是用錢來證明你有多愛一個人的嗎?所有感情,不是都已經被物化了嗎!如果不是的話,還有什麼是標準?還有什麼標準可以讓人信服?甜言蜜語?包攬全部家務?上吊自殺……還有什麼能成為你愛一個人的標準?

  我說:「對不起,我太笨了。我現在真的沒有錢買房子。」

  「你別拐彎抹角地罵我行不行?是我無能,我賺不來錢,我買不起房子結婚。」

  我說:「我真不是那個意思,我真的是嫌自己太笨了,真的!你要是不嫌棄的話,咱就先不買房子,等過兩年,多存點錢再買行嗎?」

  「行啊,當然行了!不結婚都行!」傑斯嚷嚷起來。

  「我想結!我真的想結!我特別想和你結婚!你看還看不出來嗎?我只想過兩年再買房子,咱先把婚結了行嗎?你不喜歡這個房子,回頭咱挑一個條件好點的租,行嗎?等多存點錢,咱就不用貸款了,可以直接買下來……」

  「你什麼意思?」他忽然特別冷冷地問我。

  「我?我沒什麼意思啊。」他的問話當然讓我納悶了!

  「你的意思就是說,貸款買的房子寫不了我的名字,所以我就不想結婚了是嗎?我告訴你,南北,你別他媽的以為自己現在當個什麼狗屁主任就了不起了!我壓根兒就沒看上過!等著和我結婚的人多了,誰稀罕你那個破房子!你以為你是誰?」

  他摔門走了。我蒙了。事情是怎麼演變成這個地步的,我不知道。

  我湊了十三萬人民幣,這個數目在漯城可以買到一套郊區的兩室商品房,或者市區的一套二手獨單。我給傑斯打電話,他看見是我的號碼就拒接,我只好發短信。我說,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我真的知道錯了。再給我一個機會行嗎?我們好好商量一下買房子的事。他回短信說,我不和看不起我的女人說話。我說,如果我看不起你,就讓我不得好死。他說,那你就去死吧。

  我看見短信以後,閉了一會兒眼睛。我沒再回短信,從日記本上撕下一頁紙,開始寫遺書。我的遺書很短,就幾句:媽,對不起。錢我不用了,您自己留著安度晚年吧。單位給的五萬塊錢中,請給傑斯一萬,那是我欠他的,剩下的您自己留著。另外三萬是我找單位借的,請幫我還回去。我名下有一輛汽車,那是傑斯的,我死後請轉還到他名下。媽媽,請注意身體,您心臟不好,要多注意。若是遇到不錯的人,就在一起作個伴吧。我已經不在了,您就不要再委屈自己了。

  我寫好以後揣到口袋裡,然後找了一個盆,把我認識傑斯以來所寫的日記丟進去,倒了半瓶花生油,燒了,燒光了。火星迸到我的臉上,我沒覺得疼。然後我出門,我上樓,我知道七樓比我現在住的五樓高,我要保證自己一跳就能摔死。我愚蠢到沒有在七樓找到通往天窗的梯子,我總不能敲開鄰居門說,借你家陽臺用一下,我要跳樓。我只好再次回到房間裡,搬了一張凳子出來。

  這個時候傑斯來了。他問我,你幹嗎?我看看自己,再看看凳子,然後看看他。我說我不幹嗎,然後我就搬著凳子進屋了。

  我們進了房間,我給傑斯擺好拖鞋。我問他餓嗎?他說有點,不太餓。我在衛生間裡調好了水溫對他說,洗完澡就吃飯。番茄掛麵行嗎?他想了一下,說,也行。他洗完澡的時候,掛麵正好熟了。他吃的時候,我把牙膏給他擠好了。掛麵他沒吃幾口就不吃了,我的手藝確實不好,難怪留不住男人的心。

  我說,傑斯,我可以去死。如果你現在要我去死,我決不多活一秒。我不是一個孝順女兒,我媽都沒你重要,我可以為了你的一句話就去死。我這麼說沒別的意思,我只想讓你知道我愛你。我不是威脅你。我不會去死,我現在不想死,因為我還想活著來愛你。

  前幾天,你跟我說想結婚。當時我的表達能力有問題,所以可能有一些誤會。如果你現在還想和我結婚的話,我們就商量一下買房子的事好嗎?我現在手上有十三萬,我想把錢存到你名下。聽我說!我沒有別的意思,我知道這點錢不夠買房子的,但是……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了。我會很努力的,賺的錢都放在你那。對不起,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存起來買房子。我……傑斯!我求求你把這錢拿走行嗎?你答應我,你答應我!你會和我結婚的,是嗎?我沒有別的意思,我真沒有別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哎呀!我求求你把錢拿走行嗎?你拿走了,我就相信你會和我結婚了!不然我真的不相信你肯和我結婚,真的!我沒想現在就領結婚證,我就是想……傑斯,我想和你結婚……你答應我行嗎……

  傑斯答應把錢拿走,一個月後,我媽賣了老家的房子,又東拼西湊了一些錢,足足七萬多塊交給我。一個半月後,我媽從老家來到漯城,正式搬進我租的小房子與我同住。這預示著時隔七年半,我們母女進入新一輪的朝夕相處。她以為她是來送女兒出嫁的,卻不知道自己是來送死的。截止到這一年的春節前夕,我交到傑斯手上的現金已經有22萬了,我至死也不會忘記這個數目。我會把這筆賬記得清清楚楚。

  南北沒找果果借錢,儘管她知道果果很有錢。果果爸是做汽車生意的,據說是些不錯的營生,他只有果果這麼一個女兒。上初中的時候,果果口袋裡的零花錢永遠沒低過四位數,幾乎等於四年後南北一個學期的生活費,她這種奢侈的生活一直持續到她自己玩假綁架為止。沒人知道她為什麼還需要用這套來騙錢,一個連身份證都沒有的小女孩,有那麼多零花錢還不夠花嗎?果果爸輕易地拆穿了她的小伎倆,發誓絕不會讓她的口袋裡再超過五百塊錢,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她上大學為止。她對南北說,她那時只是想去上海玩。去上海需要很多錢,她爸爸不給她,她就想出了這麼一個辦法。她把自己綁架了,要三萬塊錢贖金。沒談價錢之前,她爸確實嚇壞了。可一聽金額,就斷定這是一個小花招兒。「我怎麼可能才值三萬塊錢?太便宜了!我爸爸一聽就明白了!」果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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