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奇幻魔法 > 冰與火之歌⑤ | 上頁 下頁
七六


  我應該自己去的。賽爾霍利斯之後,他發現很難像從前那樣信任哈爾頓。他讓那侏儒用巧舌矇騙了他。讓侏儒獨自晃蕩進妓院而他像個白癡一樣在廣場徘徊。妓院主堅持說那個小矮人被個劍士帶走了,但是格裡夫始終不確定他能相信這個說法。小惡魔是足夠聰明來密謀自己的逃跑的。妓女們說的那個抓走他的醉漢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來的。我也該感到羞愧,當那侏儒將自己擋在Aegon和石人之間後,我就放鬆了戒備。我該在第一次見到他時就割了他的喉嚨。

  「我想它們會做得夠好的。」他對哈爾頓說,「營地往南邊只有三裡地。」羞澀處女號帶他們去那兒會更快,但是他不想讓Harry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過哪兒。他也不喜歡遊過淺灘然後爬上某個泥濘河濱的情景。那種途徑可能適合一個傭兵和他的兒子,但絕不適合一位偉大的領主和他的王子。

  當少年與身邊的萊莫爾夫人一起從船艙裡出現時,格裡夫仔細從頭到腳地審視他。王子佩帶著劍和匕首,穿著擦得鋥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鑲血紅緞邊的黑色大氅。他的頭髮洗過剪過並剛染成了深黑的藍色,他的眼睛看起來同樣的藍。他的喉頭系著用黑鐵串起的三個巨大方形紅寶石,那是來自伊利裡歐總督的禮物。紅與黑。龍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來正是個王子的樣子。」他對男孩說,「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會感到自豪。」

  年輕的格裡夫用手指梳理著他的頭髮。「我覺得這藍色真噁心。我們應該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頭髮恢復原樣,格裡夫也會很高興,雖然他曾經的紅發已經變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們走了嗎?你的軍隊正在等待你的到來。」

  「我喜歡這個說法。我的軍隊。」一個微笑在他臉上一閃而過,「不過他們是嗎?他們是傭兵。尤羅警告過我不能相信任何一個傭兵。」

  「那說得有道理。」格裡夫贊成道。如果還是「黑心」在指揮的話也許就會不一樣,但米斯·托因已經死了四年了,而「無家者」HarryStrickland是個完全不同的人。不過他不會告訴男孩這些。侏儒已經在他的小腦袋裡種下了足夠多的疑慮。「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來的那樣,而作為王子特別要小心謹慎……不過過於謹慎的話,疑心也會害了你,會讓你憂慮而膽怯。」伊利斯國王就是這麼個人。最後,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這一點。「你如果折中的話會做到最好。讓人們用忠實的服務贏得你的信任……而當他們這麼做時,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點頭:「我會記得的。」

  他們給了王子三匹馬中最好的那匹,一頭大灰騸馬,顏色淡得幾乎像白色。格裡夫和哈爾頓騎著小些的兩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牆有半裡好路。然後他們離開了城市,沿著羅伊達畔彎彎曲曲的路穿過柳樹叢和罌粟花地,騎經一座高大的木頭磨坊,它的風車葉轉動時發出老骨頭一樣的聲響。

  太陽西斜時他們到達了黃金勇士團的營地。那是一個連亞瑟·戴恩都會承認的軍營——佈局緊湊、整齊有序、防禦良好。繞著營地挖了一道深壕溝,裡面插著鋒利的木樁。帳篷分列排開,中間隔著寬闊的大道。公共廁所安置在河邊,以便水流沖走廢棄物。馬棚在北邊,而在它們前面,兩打大象在河邊吃草,用它們的鼻子扯下蘆葦。格裡夫帶著贊許的眼光瞥了一眼這些灰色巨獸。維斯特洛沒有一匹戰馬能夠對抗它們。

  高聳的金布軍旗在繞營地邊線的長杆上拍打著。在它們下面,武裝齊備的哨兵帶著矛和十字弓巡邏,查看每一條來路。格裡夫曾害怕勇士團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揮下會變得鬆散,他從前看起來更注重廣交朋友而不是強迫紀律;但是似乎他的擔憂都是多慮了。

  在大門口,哈爾頓對守衛官說了些什麼,然後一個人被派跑著去找指揮官。當他回來時,他看上去和格裡夫上次看到他時一樣醜。一個大腹便便、步履蹣跚的大個男人,這個傭兵臉上帶著十字縫線的舊傷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過而左耳已然不見蹤影。「佛花,他們升你做指揮官了嗎?」格裡夫說,「我以為黃金勇士團是有標準的。」

  「那標準比這還糟,你這小個。」福蘭克林·佛花說,「他們還封我為騎士。」他用手臂攬過格裡夫,給了他一個能讓人骨折的擁抱。「你看起來真可怕,甚至是一個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這麼糟。藍頭髮,是嗎?Harry說你要來的時候,我差點拉褲子裡了。然後,哈爾頓,你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興見到你。你還那麼獨來獨往嗎?」他轉向年輕的格裡夫,「然後這個是……」

  「我的隨從。小夥子,這是福蘭克林·佛花。」

  王子點點頭示意知曉。「佛花是私生子用的姓。你來自河灣地。」

  「對嘍。我媽是果酒廳的洗衣婦,直到有一天某個老爺的兒子強姦了她。讓我成了某種佛索威家的爛蘋果,這是我的看法。」佛花透過門向他們招手,「跟我進來吧。Strickland已經把所有軍官都召進帳篷了。軍事會議。該死的瓦倫提斯人正敲著矛質問我們的目的。」

  黃金勇士團的人正在他們的帳篷外玩著骰子,喝著酒,並拍趕著蒼蠅。格裡夫想知道他們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誰。肯定夠少。十二年是很長一段時間。甚至與他並肩騎馬的人都不一定能認出他是逃亡的火紅鬍子瓊恩·克林頓,如今他是滿面皺紋,沒有蓄胡而染著藍發的傭兵格裡夫。至今大部分人都認為,克林頓在偷竊戰鬥資金後丟臉地被趕出了勇士團,然後在裡斯醉酒而死。謊言的恥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裡斯堅持說那是必要的。「我們不想要關於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謠。」太監用他裝腔作勢的聲音咯咯笑著,「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懷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會被忘卻。」

  一個太監懂什麼男人的名譽?格裡夫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計劃執行著,但是並不意味著他會喜歡多少。讓我活得足夠久,能夠看到這孩子坐上鐵王座,而瓦裡斯會為這輕侮付出更多一點。然後我們來看看誰很快就會被忘卻。

  總指揮的帳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圍著一圈插著鍍金頭顱的長矛。其中一個頭顱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狀。在它下面是第二個頭,大不過孩子的拳頭。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頭顱與他們相同,雖然有幾個因為被殺時的擊打而碎裂開來,而有一個有著排排尖牙。「哪個是米斯?」格裡夫發現自己在問。

  「那邊。最後面。」佛花指出,「等等。我要通報你的到來。」他鑽進帳篷,將格裡夫留下,注視著自己老友的鍍金頭顱。米斯·托因活著時如同罪惡一般醜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們傳唱的黑暗勇猛的特倫斯·托因,臉都長得非常漂亮以至於皇后都不能拒絕他;但是米斯是由一對招風耳、一個歪下巴和瓊恩·克林頓所見過最大的鼻子組合起來的。不過當他向你微笑時,這些都無關緊要了。「黑心」,他的人給了他這個名字,因為他盾牌上的紋章,米斯愛這個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個總指揮應該被人畏懼,無論是朋友還是敵人。」他有一次坦白說,「如果人們認為我冷酷無情,那麼這樣更好。」真相倒不如此。托因骨子裡就是個士兵,但是他雖然兇猛卻也公正,就像父親一樣對他的手下,而且對被放逐的瓊恩·克林頓大人總是十分慷慨。

  死亡奪走了他的雙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親切。微笑留了下來,變成了一個金光閃閃的露齒冷笑。所有的頭顱都在冷笑,甚至是中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麼?他戰敗獨自而死,一個在異國被擊潰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上,伊戈爾·河文爵士著名地下令讓他的人煮熟他的頭,蘸上金子,將在以後過海重取維斯特洛時將它放在隊伍前方。他的繼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樣。

  瓊恩·克林頓也許會是那些繼任者之一,如果他不這麼逃亡了的話。他在勇士團呆了五年,從列兵一路升為托因的右手榮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許會在米斯·托因死後成為他們所追隨的對象,而不是HarryStrickland。但格裡夫不後悔自己選擇的路。當我回到維斯特洛,就不會成為另一個長杆上的頭顱了。

  佛花走出帳篷:「進來吧。」

  他們走進去的時候,黃金勇士團的高級軍官們紛紛從營凳折椅上站了起來。老朋友們用微笑與擁抱歡迎格裡夫,新人們表現得更為正式。不是所有的人都樂於看到我,他們會讓我相信這一點的。他感到某些微笑之後的刀子。直到最近,他們大部分人都仍相信瓊恩·克林頓大人正安安穩穩地躺在他的墳墓裡,無疑很多人都覺得這對他——一個偷竊自己戰友的人來說是個不錯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他們,格裡夫也許會有同樣的想法。

  福蘭克林爵士作了介紹。一些傭兵隊長有著私生子的姓氏,就像佛花一樣:河文、希山、石東。其他人擁有一些在七大王國歷史上曾經著名的姓氏;格裡夫數了數,有兩個來自史壯斯家族、三個來自培克家族、一個來自穆德家族、一個來自Mandrake家族、一個來自羅斯坦家族、以及一對來自Cole家族的。並不都是純種,他知道。在自由兵團中,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的稱呼自己。無論姓什麼,傭兵總是以粗俗著稱。就像部隊中的很多人,都把他們到處征戰得來的財富全數掛在身上:鑲寶石的劍、雕花的盔甲、沉重的頸環,而好的綢子衣服就算是比較突出的了。而每一個人都戴著的金臂環都來自各位領主老爺的贖金。每個臂環代表著在黃金勇士團服役的一年。MarqMandrake,有著一張滿是痘疤的臉,一側臉頰上還有一個因燒掉奴隸標誌而留下的洞,還戴著一串金骷髏。

  不是每一個軍官都是維斯特洛大陸後裔。BlackBalaq,一名白髮的盛夏群島人,皮膚像煤炭一樣黑,指揮勇士團的弓箭手,在「黑心」時代就是如此。他穿著一件綠色和橙色的羽毛大氅,看起來很華麗。形容枯槁的瓦倫提斯人GorysEdoryen接替Strickland成了軍資官。一張豹皮從一側肩膀垂下,血紅的頭髮在肩上油亮打卷,不過他的尖尖的鬍子是黑色的。新任情報官格裡夫並不認識,一個名叫LysonoMaar的裡斯人,有著淡紫色的眼睛和白金色的頭髮,嘴唇會讓妓女都感到嫉妒。第一眼看去時,格裡夫差點把他當成一個女人。他的指甲塗成了紫色,而他的耳環上垂著珍珠和紫水晶。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