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奇幻魔法 > 冰與火之歌④ | 上頁 下頁 |
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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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也不要。」她背過身去,將兒子從一邊乳頭換到另一邊。 船隻搖晃,攪起肚內的食物,起程前,他剛吃過雞蛋、培根和炸麵包。忽然間,山姆再也無法忍受在船艙裡多待一刻。於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飯交給大海。山姆暈船暈得如此厲害,他甚至無暇關心風向,結果嘔吐時沒選對船舷,汙物全濺到了自己身上。雖然如此,他仍然感覺好多了……儘管為時不長。 此船名為黑鳥號,乃是守夜人軍團最大的劃槳船。在東海望時,卡特·派克告訴伊蒙學士,暴鴉號和利爪號的速度更快,可惜它們是狹長的戰艦,是迅捷的猛禽,槳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島之外的狹海水域環境惡劣,黑鳥號才是更好的選擇。「狹海多風暴,」派克警告他們,「冬季的暴風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頻繁。」 最初十天相當平靜,黑鳥號在海豹灣中行駛,從沒讓陸地離開視野。起風時很冷,但空氣中有股清新的鹹味。山姆幾乎吃不下東西,即使強迫自己吞咽下去,食物在肚子裡也留不長,但除此之外,他感覺還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勵吉莉,儘量讓她高興,事實證明這並不容易。無論他怎麼說,她都不肯上甲板去,寧願留在黑暗中抱著兒子,而嬰兒也似乎跟母親一樣不喜歡船。行船期間,他不是哇哇哭鬧,就是嘔吐母親的乳汁,還老拉肚子,弄髒了吉莉裹著他為他保暖的毛皮,弄得艙內陣陣惡臭。不管山姆點上多少根牛油蠟燭,糞便的味道始終存在。 室外要舒服多了,尤其是戴利恩唱歌的時候。歌手很受黑鳥號的船員們歡迎,因為他會在他們劃槳時表演。他會唱所有他們喜歡的歌:有悲傷的歌,比如《吊死黑羅賓的日子》、《人魚挽歌》和《我的秋天》;也有雄壯的歌,比如《鐵槍》和《七子七劍》;還有《貴婦的晚餐》、《她的小花兒》和《快樂處女麥吉特》這樣的靡靡之音。每當他唱到《狗熊與美處女》時,所有槳手都會跟著唱,而黑鳥號仿佛在水面上飛翔。早在艾裡莎·索恩手下受訓時,山姆就知道戴利恩的武藝不精,但他有副好嗓門,伊蒙學士形容說那像加了蜜的雷。他也會彈木豎琴,會拉小提琴,甚至會自己寫歌……儘管山姆對他的歌不太感冒,無論如何,坐著聽歌算是船上最好的消遣,就是箱子太硬,太多木刺,讓山姆不由得感謝自己生了個肥屁股。胖子的優勢就是走到哪兒都自帶坐墊,他心想。 伊蒙學士也喜歡在甲板上度日,裹著一堆毛皮凝視水面。「他在看什麼?」某天,戴利恩疑惑地問,「對他而言,這上面跟船艙底下不是一樣黑嗎?」 老人聽見了他的話。伊蒙的眼睛雖然看不清,耳朵卻沒問題。「我並非生來就是盲人,」他提醒他們,「我記得上回經過這兒的情形,記得每一塊岩石、每一棵樹和每一波海浪,記得灰色的海鷗在船隻的尾浪後面飛翔。我當時第三十十五歲,戴上頸鏈已經十六年了。伊戈想要留我在身邊輔佐他統治國家,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在這裡,最終他拗不過我,只好派出金龍號載我北上,還讓他的朋友鄧肯爵士親自護送我抵達東海望。歷史上,娜梅莉亞曾把六位國王用黃金鐐銬鎖拿住送來長城,自那以後,新人到來時沒有過如此盛況。伊戈也清空了地牢,這樣我就不用獨自立誓。他說他們就是我的榮譽護衛——其中一位乃布林登·河文,後來被選為總司令。」 「您是指血鴉?」戴利恩說,「我知道一首關於他的歌,《一千零一隻眼睛》。但我以為他是百年之前的人了。」 「我們不都一樣?我也曾經像你一樣年輕啊。」這似乎讓他感到悲哀。他開始咳嗽,然後閉上眼睛睡去,每當海浪晃動船隻,他也在毛皮之中搖擺。 他們在灰色的天空下航行,先往東,再往南,然後又往東,海豹灣漸漸開闊。船長是個頭髮斑白的黑衣弟兄,肚子就像啤酒桶,他穿的黑衣褪色很厲害,因此船員們稱他為「老破爛」。他很少說話,大副卻把他沒說的都補上了,每當風勢減弱或者槳手們勁頭不足,他就會朝鹹澀的空氣一通咒駡。大家早上喝燕麥粥,下午喝豌豆粥,晚上就著麥酒吃醃牛肉、醃鱈魚和醃羊肉。戴利恩唱歌,山姆嘔吐,吉莉或哭泣或給嬰兒餵奶,伊蒙學士在睡夢中顫抖,這就是日常生活,而風日益寒冷,日益強勁。 即便如此,這也比山姆的上次航程好得多。當時他還不到十歲,乘坐著雷德溫大人的三桅船青亭女王號出海。她有黑鳥號的五倍那麼大,華麗雄偉,三張酒紅色巨帆,一排排槳葉在太陽底下閃耀著金色與白色的光芒。離開舊鎮時,那些槳上下擺動的景象令山姆為之屏息……但那是雷德溫海峽最後的美好記憶。跟現在一樣,大海讓他反胃,而這招致了父親大人的厭惡。 抵達青亭島後,情況變得更加糟糕。雷德溫大人的雙胞胎打一開始就鄙視山姆。每天早晨在校場上,他們都找出新花樣羞辱他,第三十天,霍拉斯·雷德溫在他求饒時要他學豬叫,第五十天,他弟弟霍柏讓一個廚房小妹穿上自己的盔甲,用木劍把山姆打得哭出來。當她展示出真面目時,所有的侍從、侍酒和馬夫哄堂大笑。 「這孩子只不過需要一點歷練,為生活增添調料,」當晚,他父親告訴雷德溫大人,但雷德溫家的小丑卻搖晃著鈴鐺回應道,「對,一撮胡椒,一點上好的丁香,嘴裡再塞一隻蘋果。」從此以後,藍道大人禁止山姆在派克斯特·雷德溫的屋簷下吃蘋果。回航途中他繼續暈船,但離開青亭島好歹讓他長長松了口氣,甚至喉頭汙物的滋味也變得容易接受了。直到回家之後,母親才悄悄告訴他,父親原本不打算讓他回來。「霍拉斯將代替你,而你將留在青亭島當派克斯特大人的侍酒,如果你讓他滿意的話,就會跟他女兒訂婚。」山姆仍然記得母親輕柔的觸摸,記得她用一小塊沾著口水的蕾絲手帕,擦去他臉上的淚水。「我可憐的山姆,」她喃喃地說,「可憐的山姆。」 能再見到母親真好,他一邊想,一邊抓住黑鳥號的欄杆,凝視著岩石岸邊飛濺的浪花。假如她看到我穿上黑衣,或許還會感到驕傲。「我長大成人了,媽媽,」我可以向她宣佈,「我當上了事務官,成為了守夜人的漢子。弟兄們有時候還叫我『殺手』山姆呢。」他也想跟弟弟狄肯和妹妹們重逢。「看,」他可以告訴他們,「看哪,我終於有點用了。」 但父親也在角陵城等他。 一想到父親,他又開始反胃。山姆俯身到船舷外嘔吐,幸好這回不是逆風,這回他走對了方向。無論如何,他嘔吐的水平越來越高了。 卡至少他自己這麼覺得,直到黑鳥號遠離陸地,向東直穿海灣,朝斯卡格斯島前進。 該島坐落在海豹灣出口處,大得驚人,佈滿山峰,乃是一片蠻荒之地,居民淨是些未開化的野蠻人。山姆在書本上讀到過,他們生活在洞穴和陰森偏遠的山地裡,作戰時騎毛髮蓬鬆的大獨角獸。「斯卡格斯」在古語中是「岩石」的意思,於是斯卡格斯人自稱「岩種」,但其他北境人管他們叫斯卡哥族,並且很不喜歡它們。僅僅一百年前,斯格斯島曾起兵反叛,好多年後才得以平息,這次戰爭還奪去了臨冬城公爵及其手下數百名武士的性命。有些歌曲中說斯卡哥族是食人族,說他們的戰士殺死敵人後會吃其心肝。有個著名的故事講述古時候的斯卡格斯人航行到附近的斯凱恩島,抓走女人,屠殺男人,然後用他們的肉在鵝卵石海灘上開了半個月的宴會。無論真假,反正直到今天,斯凱恩島仍無人居住。 戴利恩會唱那些歌。當斯卡格斯島荒蕪的灰色山峰從海面上升起時,他走到船首,站到山姆身邊,「假如諸神夠慷慨,我們或許可以瞥到獨角獸。」 「假如船長夠水平,我們就不會靠得那麼近了。斯卡格斯島附近的水域危險叵測,礁石可以把船殼像蛋殼一樣磕破。哦,你別跟吉莉提這些,她已經夠害怕的了。」 「她?她和她那哇哇哭鬧的小傢伙都很討厭,我不知道誰更吵。只有當吉莉把奶頭塞進他嘴裡,他才會停止哭喊,然而接下來又換成吉莉抽泣。」 山姆也注意到了。「也許孩子弄疼她了,」他無力地說,「也許他開始長牙……」 戴利恩用一根手指撥了一下琵琶,彈出嘲弄的音符,「我聽說野人比較勇敢。」 「她確實很勇敢。」山姆堅持,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認,沒見過吉莉如此委靡不振。雖然她大多數時間都把臉龐隱藏起來,並讓船艙保持黑暗,但山姆能看出她的眼睛總是紅紅的,頰間沾滿淚水。他問她出了什麼事,她只搖搖頭,他只好自己去猜。「她害怕大海,僅此而已,」他告訴戴利恩,「來長城之前,她只見過卡斯特的堡壘及其周圍的森林,據我所知,吉莉從沒離開自己的出生之地超過半裡格。她見過小溪與河流,但沒見過湖泊,直到我們路過一個……至於大海……大海教人害怕……」 「別傻了,這不還能看到陸地麼?」 「總有一天就看不到了。」山姆對此耿耿於懷。 「一點點水嘛,肯定嚇不倒殺手。」 「對,」山姆撒謊,「嚇不倒我。但吉莉……或許你該為他們演奏搖籃曲,以助嬰兒入睡。」 戴利恩厭惡地撇撇嘴,「除非她給兒子屁眼裡插上栓子。我受不了那味道。」 第二十天開始下雨,海面更加起伏不定。「我們最好到底下乾燥的地方去。」山姆告訴伊蒙師傅,老學士只是微笑,「雨滴在臉上,這感覺很好,山姆。猶如眼淚。請讓我再多待一會兒吧,距離我上一次哭泣已經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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