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奇幻魔法 > 冰與火之歌② | 上頁 下頁


  「會幾句,我不是說過嗎?這些鳥兒很聰明。」

  「聰明鳥兒聰明人,聰明的傻瓜弄臣。」補丁臉說,叮叮噹當,「噢,聰明的聰明的聰明的傻瓜弄臣!」他唱起了歌,「影子來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跳舞啊大人!」他一邊唱,一邊單腳站立,然後又換另一隻腳。「影子來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居住啊大人!」每唱一句,他就扭一次頭,鹿角上的鈴鐺響個不停。

  白鴉厲聲尖叫,振翅飛離,停在通往鴉巢的樓梯鐵欄上。希琳似乎越發顯得瘦小。「他一天到晚唱這個,我叫他別唱了,可他不肯,我好害怕啊。叫他別唱了吧。」

  你要我怎麼叫他別唱呢?老人暗忖,曾經,我有機會讓他再也唱不了歌,可……

  當年,只因雷加王子無姐妹可娶,老國王伊裡斯·坦格利安二世——他那時還不像後來那麼瘋癲——便派史蒂芬公爵渡海物色王子妃人選。至今依然令人懷念的史蒂芬公爵,便是在狹海對岸的瓦蘭提斯找到了當時年紀尚幼的補丁臉。「這是我所見過最傑出的弄臣,」就在公爵徒勞無功,準備動身回國的前兩周,他寫信給克禮森,「他年紀雖小,卻手腳靈活,活像只猴子;他的頭腦機靈,即使與宮中廷臣相比也毫不遜色;他不僅會變戲法、說謎語、耍魔術,還可以用四種語言引吭高歌。我們已經為他贖得自由,打算帶他一道回來。勞勃一定會喜歡上他,等日子一久,或許史坦尼斯也能從他那兒學到歡笑。」

  想到那封信,克禮森不禁悲從中來。史坦尼斯終究沒有習得笑容,補丁臉這孩子則根本沒有教他的機會。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風雨,證明了「破船灣」之稱果真名副其實,公爵的雙桅帆船「傲風號」駛進城堡視線範圍時,他的兒子就站在城牆上,眼睜睜看著父親的船撞上暗礁,然後被海水吞噬。超過一百名的槳手和船員,就這麼和史蒂芬·拜拉席恩公爵夫婦一道葬身海底。船難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每次潮水湧來,都會在風息堡下的海灘留下一具具腫脹的屍體。

  男孩在第三天被沖到岸上。當時,克禮森學士與其他人一同來到岸邊,協助辨認死者。他們發現弄臣時,他渾身赤裸,淨白的皮膚因泡水起了皺紋,沾滿潮濕的沙粒。克禮森原以為又是一具屍首,可當喬米握住他的腳踝,準備把他拖上運屍馬車時,男孩卻坐起身子,用力咳出海水。喬米直到臨終,都還堅持那時補丁臉的皮膚是黏膩而冰冷的。

  弄臣在迷失海中的兩天究竟是如何活下來的,誰也解釋不出。海邊的漁民老愛說有美人魚教他如何在水中呼吸,藉此換取他的精種。補丁臉自己則什麼也沒說。他們在風息堡下找到的孩子完全變了個樣,身心俱碎,連語言能力都幾乎消失,遑論史蒂芬公爵信上所說的聰慧機靈。然而看到那張弄臣臉,男孩的身份卻又無庸置疑,因為瓦蘭提斯自由貿易城邦習慣在奴隸和僕役臉上刺青,而他從頭皮到脖頸均佈滿紅綠相間的格子。

  「我看這可憐蟲是瘋了,這樣下去,不僅他自己受苦,對別人也沒好處。」當年的風息堡代理城主老哈柏特爵士說,「你所能做的最仁慈的事,就是給他一杯罌粟花奶,讓他毫無痛楚地一覺睡去,從此了結。若他還有幾分腦筋,一定會感激你的。」然而克禮森堅決反對,最後他的意見終於獲勝。至於補丁臉究竟有沒有從這個勝利中得到任何歡愉,他不敢說,即便在事隔多年的今日,他依舊不知道。

  「影子來跳舞喔,大人,來跳舞喔大人,來跳舞喔大人,來跳舞喔大人!」弄臣繼續唱,一邊搖頭晃腦,鈴聲叮噹響。碰咚!叮叮噹!碰咚!

  「大人!」白鴉厲聲叫道,「大人!大人!大人!」

  「隨他去唱吧,」學士對驚惶的公主說,「你別放在心上。說不定他明天想起別的歌,你就再也不會聽見這首了。」史蒂芬大人信上不是寫了嗎?他可以用四種語言引吭高歌……

  派洛斯走進來,「師傅,請恕我打擾。」

  「你忘了我的燕麥粥啊。」克禮森十分詫異。這不像派洛斯啊。

  「師傅,戴佛斯爵士昨晚回來了。廚房裡都在談論這事,我想立刻讓您知道。」

  「戴佛斯……你說昨晚上是嗎?現下他人在哪裡?」

  「在陛下那裡,他們徹夜共商大計。」

  若是從前,無論何時,只要事情緊急,史坦尼斯公爵一定會叫醒他,要他列席旁聽,提供建言。「怎麼沒通知我?」克禮森抱怨,「應該叫醒我的。」他從希琳掌中抽離手指。「殿下,請您原諒,但我要和您父親陛下談談。派洛斯,麻煩你扶我一把,城堡裡的樓梯實在太多了。我總覺得他們每晚還多添個兩級,好像專為了找我麻煩。」

  希琳和補丁臉跟著兩人出了房門,但女孩很快便對老人的緩步慢行感到不耐,便快步跑到前面,弄臣亦步亦趨跛行在後,頭頂牛鈴發狂似的響個沒完。

  克禮森沿階登上海龍塔的盤旋樓梯,深覺城堡對身體孱弱的人委實極不友善。史坦尼斯公爵此刻應是在「石鼓樓」上的圖桌廳裡。石鼓樓是龍石島的主堡,每逢暴風雨來臨,它那古老的牆垣內部便會轟隆迴響,因而得名。欲達該處,他們必須經過走廊,通過築有守護石像鬼的黑鐵大門穿越中、內兩道城牆,繼而登上克禮森不願細數的層層階梯。年輕人一次可踏兩級,然而對一個臀傷未愈的老人來說,每一步都是酷刑。但史坦尼斯公爵畢竟不會移尊就教,老學士只有忍受這一切磨難,再怎麼說,有派洛斯在旁扶持,他已十分感激。

  他們沿著長廊緩緩行去,經過一排高大拱窗,視野可將外院、外城牆及彼方漁村盡收眼底。院子裡,弓箭手正隨著「搭箭!拉弓!放!」的號令朝箭靶射擊,箭聲颼颼,彷如群鳥展翅。衛兵在城牆通道上大步巡邏,透過一個個石像鬼間的縫隙,向外窺探駐紮城畔的大軍。營火炊煙嫋嫋,晨空霧氣迷蒙,三千戰士坐在自家主人的旗幟下吃早餐。越過占地廣大的軍營,便是船舶擁擠的港口,過去半年來,任何駛進龍石島視線範圍內的船隻都被扣留下來。史坦尼斯公爵的旗艦「怒火號」乃是一艘有三百支槳的三層甲板戰船,可在周遭許多大腹便便的武裝商船和貨船的包圍下,竟顯得渺小了。

  石鼓樓外的守衛一眼便認出兩位學士,揮手放他們過去。「你等在這裡,」進去之後,克禮森對派洛斯說,「我最好自己去見他。」

  「師傅,接下來還有好長一段路。」

  克禮森微微一笑,「我會不知道嗎?這些樓梯我不知爬了多少回,都可以一個個叫出名字了。」

  然而才到半途,他就後悔起自己的決定。他停下腳步,喘口氣,也稍稍緩和臀部的痛楚。這時,他聽見靴子踩在石頭上的聲音,迎面下樓的正是戴佛斯·席渥斯爵士。

  戴佛斯個子很瘦,相貌平庸,寒微的出身顯而易見。他的肩頭垂著一件飽經海水鹽漬侵蝕的綠披風,早因長期日曬而褪了顏色。披風之下是棕色的外衣和長褲,正好搭配他的棕眼棕發,頸項間還用皮帶掛著一個破舊小皮袋。他的小鬍子已經白絲密佈,傷殘的左手戴了一隻皮手套。他一見克禮森便停下腳步。

  「戴佛斯爵士,」學士開口,「您幾時回來的?」

  「今早上天亮之前。我最喜歡的時刻。」據說「短指」戴佛斯夜間行船的本領世上無人能及。在史坦尼斯公爵封他為騎士之前,他是七國上下最惡名昭彰,卻也最刁鑽難測的走私者。

  「情況如何?」

  對方搖搖頭,「就和您事前警告過的一樣,學士先生,他們不願為他舉兵,因為他們並不愛戴他。」

  當然不願意,克禮森暗想,他們永遠也不會願意。他堅強、能幹又正直……唉,可惜就是正直過了頭……但這裡人手不夠,怎麼也不夠啊。「你和他們全都談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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