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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起草之停頓


  憲法起草委員會,組織已三月有半,因國體問題發生,群懷觀望之意,以致進行甚緩。聞總統以國民會議選舉事宜,限十一月底完竣。屆時若無一部憲法草案,則召集無名。所以日前政府轉向院長黎元洪授意使轉促各委員迅速進行。九月十日開會,聞黎元洪有意見書發表,即本此意。並聞肅政廳會議,亦擬上維持憲法起草條陳。當日委員到會者九人,惟梁啟超因病缺席。及討論憲法起草之行止問題,有兩派主張:(一)國體未定,憲法縱然起草,恐將來作廢;(二)現時所謂國體問題,不過一種學

  理的研究,能否成為事實,殊不敢必。憲法起草,以視現行之政體為轉移,應霹續開議。其討論結果,贊成後說者仍占多數.決定上呈總統,陳述關於起草憲法內中某項問題,請示遵行。書上後,於二十日,奉諭該會務照原定順序從速進行,不得因他影響致要案停滯。委員長李家駒連日對於各委員之意見,又極力疏通。二十一日,該會特開一茶話會,各委員僉謂本會系據民國新約法,經參政院之推舉,為起草憲法草案而組織者,仍當循一定之規範迅速進行,克期竣事。至於其他各問題,不唯非本會所宜研究,亦且非本會所當過問,決定仍照共和國體起草。當致書法制局,調取憲法各書,以供參考。迨後梁啟超一再辭職,汪榮寶請假回籍,李家駒又有辭職之說。雖迭經政府督促,令照原定程式進行,勿因他種問題徘徊觀望。奈會中重要分子四散,維持方法頗難得,於是漸呈活象之憲法起草又複停頓。近聞政府意見,以國民會議一項,現已縮短組織期限。其開幕時,政府應將憲法草案提出,以憑在該會議期限以內將憲法決定。此刻亟應入手籌備,故日前總統曾將此意與院長黎元洪面商。惟黎意以該委員會內,李家駒來去無定,而十人中梁既辭職,汪又出京,擬去電慰梁及促李、汪二氏來京外,並邀各委員開談話會一次,以憑磋商憲法究依何種國體起草及由何時入手進行,抑或暫緩從事。後經各委員一再討論議決進行方法,仍確守討論之範圍,暫緩實行起草。至討論之事項,則以關於憲法精神及標準兩種為主,不涉及國體。俟諸事討論就緒時,大概國體問題已經解決,然後再行起草,庶矢發有的,不致徒費周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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