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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之軍人


  德意志之社會。功利主義軍國主義之社會也。其視軍人也。如吾國之視士人。吾國夙以士為四民之首。舉國上下。交相崇拜。有善狀。則傅誦人口。稱道弗衰。有過失。亦邀社會之曲諒。德人之視軍人。亦大率類是。蓋好惡之於善惡。往往各有所蔽。亦人情之常也。

  德國軍人。競尚奢華。軍衣靴帽。必高出庸眾一籌。飲酒漁色。幾為特有之權利。十年前。操演時。許將校攜妻室。日則衝鋒陷陣。夜則交頸言歡。嗣因整肅軍紀。著為禁令。然在社會交際。受種種優遇。仍有無窮樂趣。青年婦女。必與軍士結婚。始足以誇示儕輩。故喜豔裝濃抹。與軍士相送迎。而軍士于群芳隊中。盡有檢擇之餘地。容色氣質。必求當意。尤必有財產。足以助其揮霍。為父母者。亦樂貲助女兒。俾得快婿。某騎兵少尉。私蓄駿馬八頭。同輩詰之曰。汝何來多金。集此神品。則曰未來岳父之賜也。又某軍校、與一貴族女郎識。思所以博其歡心。苦不得當。探知女郎之好捕魚也。一日。預購多魚。放入水中。導女郎往捕之。一網打盡。女郎喜。竟許婿約。既入門。則家徒壁立。叩以曩日奢華。何所得貲。則曰。尊翁之贈與也。即卿好捕魚。亦老人為我言之。且為畫策放魚。以博歡笑。言訖。相與粲然。故往往有一介寒酸。投身軍伍後。因結婚而擁貲百萬者。倘未有所遇。不妨說明資格。刊求婚廣告於報紙。懸格以求。雖附十萬百萬財產之條件。社會間不以為奢望也。服役傭工之貧家女。則例以兵卒及郵差為情夫。每屆星期六。娛樂場中。攜手偕行者。無慮千百。皆此輩也。故民間為之笑語曰。「星期六之晚。乃為兵士與其情人而設者。」歐戰方起之初。多有以是疑德國軍人不堪苦戰者。而今日之經驗。乃適得其反。蓋重其人。則人知自重。軍心固結。自有足以勝人者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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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謀事宜於老者行事宜於壯年 (丹麥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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