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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專制威層層進化 反動力漸漸萌機(2)


  留學生在日本,有一個會館,每年開大會兩次。有一回當開大會之時,一人在演臺上,公然演說排滿的話,比時恃著人眾,鼓掌快意,忘卻有滿人在座。梁常二人歸寓以後,即夜寫了幾封密信。通知滿洲的重要人物,說有緩急二策--急策是把凡言排滿革命的人,一概殺了,永遠禁止漢人留學。緩策是分幾項辦法:

  一、不准漢人習陸軍員警,專派滿人去學。
  二、不准一般漢人習政治法律,只准由每省指派數人去學。
  三、凡漢人留學,必先在地方官領了文書,沒有畢業,不准回國。
  四、不准學生著書出報。
  五、不准學生集會演說。

  滿洲的大員,接了這幾封信,取著那緩辦一策,行文日本政府。孰知日本的政黨都說沒有這個辦法,一概不答應。滿洲政府沒法,只得叫各省停派留學生,封閉學堂。即有幾個官辦的,用滿洲人做監督,嚴密查察學生的動靜,嚴禁新書新報。那知壓力愈大,抗力愈長,學生和監督教習衝突的,不知有多少,每每鬧得全班退學,另織織一種共和學堂。書報越禁銷數越多。那時上海有一個破迷報館,專與政府為難,所登的論說,篇篇激烈。中有一篇《革命論》,尤其痛快。其間一段警論道:

  諸君亦知今日之政府,何人之政府也?乃野蠻滿洲之政府,而非我漢人公共之政府也。此滿洲者,,吾祖若父枕戈泣血,所不共戴天之大仇。吾祖父欲報而不能,以望之吾儕之為孫者。初不料之後人奉醜虜為朝廷,尊仇讎為君父,二百餘年而不改也!披覽嘉定屠城之記,揚州十日之書,孰不為之髮指目裂!而吾同胞習焉若忘,抑又何也?其以滿洲為可倚賴乎?彼自顧不暇,何有于漢人!東三省是彼祖宗陵墓之地,不惜以與日俄,而欲其於漢族有所盡力,不亦傎歟?世豈有四萬萬神明貴胄,不能自立,而必五百萬野蠻種族是依者!諸君特不欲自強耳,如欲之,推陷野蠻政府,建設文明政府,直反掌之勞也。有主人翁之資格不為,而必為奴隸焉,誠不解諸君何心也!

  諸君平日罵印度不知愛國,以三百兆之眾,俯首受制于英。試以英與滿洲比較,其野蠻文明之程度,相去為何如也?印度之于英也,為直接之奴隸,中國之于滿洲也,為間接之奴隸。奴隸不已而犬馬之,犬馬不已而草芥之。諸君尚欲永遠認滿洲為主人乎?而不知已轉售于英、俄、美、日、德、法諸大國之前,作刀俎上陳列品矣,及今而不急求脫離,宰殺割烹之慘,萬無可免。夫以理言之則如彼,以勢言之則如此,諸君雖欲苟且偷安,倖免一已,不可得也。曷不急翻三色之旗,大張復仇之舉,遠追明太,近法華拿,複漢官之威儀,造國民之幸福,是則本館所馨香頂祝,禱切以求也!

  此論一出,人人傳頌,「革命革命」、「排滿排滿」之聲,遍佈全國。報館開在租界內,中國不能干涉,所以該報館敢如此立言。看官,你道怎麼不能干涉呢?通例:外國人居住此國,必守此國的法律。外國人犯了罪,歸此國的官員審問,領事官只管貿易上的事情,一切公事不能過問,也沒有租界之名。員警只可本國設立,外國不能在他人之國設置員警。惟有在中國許多外國都有領事裁判權。在租界內,不特外國人不受中國官員管束,即是中國的犯人,也惟有領事審得。領事若是不管,中國官員是莫可如何的。後來滿洲政府想收回此權,開了一個律例館,修改刑律。

  不知刑律是法律中的一項,法律是政治中的一項,大根源沒改,枝葉上的事做了也沒有益的。各國在中國有領事裁判權,於國體上是有大大的妨礙。那些志士,幸得在租界,稍能言論自由,著書出報,攻擊滿洲政府,也算不幸中之一幸。獨是滿洲政府,各國要他割多少地方,出多少賠款,無不唯唯聽命;即是要挖他的祖墳,也是敢怒而不敢言,哭臉改作笑臉。誰知只有在租界內的報館,日日非難他們,他們倒容忍不得了,在各國領事面前,屢次運動懲辦。各國領事原先是不准的,後來見他們苦求不已,只得派了巡捕,封閉破迷報館,把主筆二人拿到巡捕房,懸牌候審。

  到了審日,各國的領事官帶了翻譯,坐了馬車,齊到會審公堂,公推美國領事作領袖。各國領事中坐,滿洲也派一個同知做會審委員,坐在底下一旁。巡捕將兩批人證帶到,都站在廓下。計開:原告滿洲政府代表江蘇候補道餘震明,年四十三歲,所請律師四位。被告破迷報館正主筆張賓廷,年三十二歲,副主筆焦雍,年二十一歲,所請律師二人。各國的領事官命將人證帶上堂來。就有印度巡捕和中國巡捕把一干證人帶上。各國領事先將各人的年貌履歷問了,由翻譯傳上去,然後原告的律師替原告將請由訴出。說張、焦兩個人在租界內設立報館,倡言無忌,詆毀當今皇上,煽動人心,希圖革命,實在是大逆不道,求貴領事將人犯移交中國地方官,按律治罪。被告的律師駁道:「請問貴堂上各官,今日的原告到底是那一個?」

  餘震明猛聽得此語,不知要怎樣的答法,若說是清國皇上,面子太不好;若說是自己的原告,這個題目又擔當不起。躊躇了好久,尚答話不出。被告的律師又催他說,原告的律師代替應道:「這個自然是清國政府做原告。」

  被告的律師道:「據這樣看來,原告尚沒有一定的人。案件沒有原告,就不能行的。況且破迷報館並沒有犯租界的規則,不過在報上著了幾篇論說。這著述自由,出版自由,是咱們各國通行的常例,清國政府也要干涉,這是侵奪人家的自由權了。據本律師的意見,惟有將案註銷,方為公平妥當,不知貴堂上之意以為如何?」

  這一篇話,說得原告的律師無言可答。美領事道:「據原告律師之言,說要將被告移交清國地方官,無此道理。被告律師說,要將案件註銷,也使不得。好歹聽下回再審。」

  巡捕將人犯仍複帶下,各領事仍坐著馬車回署。

  餘震明同著上海道,打聽各領事的消息,沒有移交被告的意思,不過辦一個極輕的罪了事。即打電報稟明兩江總督。兩江總督打一個電報到外部,請外部和各國的公使商議。外部的王爺大人曉得空請是不行的,向各國公使聲明,如將張、焦二人交出,情願把兩條鐵路的敷設權送與英國,再將二十萬銀子送與各國領事。各國公使各打電報去問各國的政府,各國的政府回電,都說寧可不要賄賂,這租界上的主權萬不可失。

  各國公使據此回復外部,外部沒法,只得據實奏明西太后那拉氏。急得那拉氏死去活來,說道:「難道在咱自己領土內,辦兩個罪人都辦不成功嗎?這才氣人得很!」

  有一個女官走上奏道:「奴婢有一個頂好的妙計。」

  你道此女為誰,原來也是一個旗女。他的父親名叫玉明,做過俄國的公使,娶了一個俄國女子,生下此女,通曉幾國語言文字。那拉氏叫他做了一個女官,與各國公使夫人會見之時,命他做翻譯,傳述言語,十分得寵。那拉氏聞他所奏,即問道:「你有什麼好計?」

  玉小姐道:「洋人女權極重,男子多半怕了婦人的。老佛爺明日備一個盛筵,請各國公使夫人到頤和園飲酒,多送些金珠寶貝,順便請他們到各國公使前講情,叫各國在上海的領事把犯人交出,豈不是好呢?」

  那拉氏道:「這計果好,依你的就是了。」

  忙命太監將頤和園修飾得停停當當,四處鋪氈掛彩,安設電燈,光焰輝華,如入了水晶宮一般。當中一座大洋樓,內中陳設的東西,都是洋式,不知要值幾百萬。樓上樓下都擺列花瓶,萬紫千紅,成了一個花樓。

  時將向午,各國公使夫人帶領使女,也有抱著小孩的,乘坐大馬車,由東交民巷向頤和園而來。那拉氏親自迎接進殿。各公使夫人分兩旁坐下,,所帶的使女小孩也宣進殿來個個都有賞賜。那拉氏親安了各夫人的坐,太監女官獻了茶,又講了多少的應酬話,都是玉小姐通譯。傳旨贈送各公使夫人每人大磁瓶一對,嵌寶手鐲子一雙,金剛石時表一個,共餘珍玩數件。各公使夫人受了,向那拉氏道了謝。女官奏請入宴,都到大洋樓上。樓下奏起洋樂,那拉氏舉杯親敬了各位公使夫人的酒。各公使夫人也舉杯呼了那拉氏的萬歲。宴畢,退下,引各公使夫人到那拉氏臥房裡,玉小姐便將那拉氏的本意表出。各公使夫人聽了,作色答道:「敝國雖重女權,國家政事,婦女卻干涉不得。即是你老若在敝國,也不過是皇族中一個人,朝中大事,議院與皇帝擔任,做太后的一點不能干預,何況咱們呢?這卻應不得命。」

  那拉氏半晌說不得話,忽又回轉臉來笑道:「老身不過說來玩玩,沒有一定的。各位夫人不應允就算了。」

  各公使夫人也起身告辭,回轉東交民巷。那拉氏費了三十幾萬,空被搶白,懊氣得很,卻又沒有出氣的地方,只得將太監痛打,一連打死幾個,打得太監血肉淋漓,無處躲藏。有一日,總管李蓮英奏道:「喜保有機密事,要見老佛爺。」

  那拉氏道:「叫他進來。」

  喜保跪見了那拉氏,即道:「現有著名革命党,匿藏京城,被奴才查知住所,特來請旨定奪。」

  那拉氏喜道:「好好!咱到處找尋他不著,如今居然送上門來了。快傳旨九門提督,帶領二百人馬,將逆犯拿交刑部治罪,不得有誤。」

  要知所拿為誰,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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