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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一滴眼淚順著眼角流下來,我不想去擦它。我沒有享受過愛情的歡樂,連愛情的痛苦也不能表露嗎?我不想擦去淚水。從「無」到「無」嗎?我的手又觸到枕頭下的旱煙袋。換了一個煙荷包。這個變化,就包含著「有」了。這就是這一場長期的、無結果的戀愛在我的生活中所留下的唯一的痕跡。煙荷包是手縫的,一針一針,多麼細密。每一針紮下去的時候,孫悅,你在想什麼呢?難道,你不是要把心頭的秘密透過這針腳洩露出來嗎?難道,你不是希望長期埋藏在土裡的種子發芽、開花、結果嗎?

  「我的自尊心不允許。」真是這樣的嗎,孫悅?昨夜我想了一夜,也沒有想清這個問題。趙振環在輾轉反側。我多麼想問問他和你見面的情況!我多麼想知道你們彼此留下了什麼印象!但是我一句話也沒有問。憾憾給我看到的那張撕碎了的照片,一直懸在我的眼前。我看見碎裂的地方正在彌合,三個人的形象重又清晰、完整、親切了。

  「假如有來世……」孫悅,你還是想和我結合的吧?如果真是自尊心不允許,那我還是有希望的。因為總有一天,你會懂得,尊重自己的感情,這才是真正的自尊。那麼,孫悅,你這樣說,是不是暗示我等待呢?不是等來世,而是等未來……

  「這個旱煙袋是媽媽還給你的,還是你自己要回來的?」讓我仔細想想看!似乎是我自己要回來的。對,是我自己要回來的!讓我抽一袋煙吧!」我向她伸出手。她就把它拿給了我。我走的時候也沒有問間她還願意不願意替我保管,就自己拿回來了,這愛情的信物!我的感情為什麼這麼粗疏呢?連憾憾都十分重視這個問題,而我卻沒有想到。我糊塗了!

  我應該去對她說:我的感情是不變的。我願意等待,永遠等待。我要把旱煙袋再交給她,對她說:「你永遠替我保管吧!」

  我起來了。走到院子裡。天上掛滿星斗。我朝前走。已經看見了她家的視窗,燈亮著,比天上任何一顆星都亮。我站住,對著這顆星星。

  孫悅,要是你正站在視窗,你能看見我正走向你嗎?孫悅,要是你也是一顆星,你會穿出視窗,投入我的懷抱嗎?「何叔叔,你真好!」似乎又聽到憾憾的聲音。這「真好」的含義,是十分豐富的:「我覺得爸爸可憐」,我同情她;「我希望爸爸媽媽重新和好」,我同意她。「我知道你很難過」,這說明她贊成我為了她的一家和好而作出犧牲……憾憾今天不只是用感情,而主要是用道德來評價我了。

  這裡,是有一個道德問題吧?

  「一個人活著要是只為自己,連牲畜也不如。豬狗還知道疼愛小輩哩!」

  父親,我的父親,你在對我說話了。我不應該再往這條路上走了,不論有多麼痛苦。我轉身。孫悅,你會不會突然發現我,飛奔而來追上我,奪去我的旱煙袋?我放大了步子,趕回宿舍。關門,上鎖,躺下。孫悅沒有追上來。她沒有看見我。或者,她不願意追上來。也好。

  二十多年的公案就此了結了。從「無」開始,到「無」結束。不,留下了唯一的痕跡,唯一的紀念,這只煙荷包。

  我平生最愛的兩個人——父親和她,共同留給我一件紀念品,這個掛著煙荷包的旱煙袋。這是巧合嗎?

  從今以後,旱煙袋對我更珍貴了。我可以從它看見兩顆心:一顆是父親的,一顆是情人的;一顆是農民的,一顆是書生的。這兩顆心是這麼不同啊!然而卻同樣充滿了愛。都有痛苦的顫慄和呻吟,都有高尚的情操和犧牲。

  「兄弟!我和你從小沒了爹娘。我們是手拉著手討飯長大的。那一年冬天,討不到吃的,餓得受不住,我們手拉手去投河。我們慢慢地往河的中央膛,我在前,你在後。水浸到我的肚子,浸到你的胸口。你站住不走了,哭著叫哥哥:『哥,咱不死了吧!這水太冷……』我們又手拉手地蹚了回來,你在前,我在後。我們把自己賣了,賣到兩家當『兒子』,你成了『叔叔』,我成了『侄兒』。解放了,我們又成了兄弟。你還當了幹部。想不到,你到底還是投河了。兄弟呀,你不怕水冷?為什麼不跟哥哥說一聲?」

  父親在叔叔屍首前這一段壓抑的哭訴,大概是他一生中講過的最長的一段話了。每一句、每個字,我都記得清清楚楚。因為,就是從那以後,我從父親身上看到了我以前不曾看到的東西……

  叔叔是「畏罪自殺」的,罪名是「瘋狂反對三面紅旗」。鄉下已經餓死人了,報紙上還在「持續躍進」,上頭還「鼓勵」農民交售「超產糧」。當公社副主任的叔叔不能理解,在共產黨的領導下,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中央許多領導同志都是農民出身,難道真會相信一畝地能產上萬斤糧食?為什麼讓報社的記者們瞎吹牛?再吹下去,人都要餓死了!」他給中央寫信,揭發公社、縣裡虛報產量的現象,描述農民的困苦情景,要求中央派人來調查。他的信中途被截了回來。

  一天,公社突然召開大會,鬥爭現行反革命分子。縣公安局長主持會議。我和父親都去了。萬萬想不到,鬥的就是我叔叔,五花大綁……

  鬥完了,要把叔叔押送到縣裡去。可是在押送的路上,叔叔突然像發瘋一樣擺脫押送的人,一頭紮到河裡,他反綁著的雙手動也不能動,連掙扎的氣力都沒有……

  這個「畏罪自殺」的「現行反革命分子」的屍體被撈了上來,在現場批判會上成了批判對象。死,便宜了他啦!「反屬」還想給他擇地安葬嗎?不許!就地挖個坑算了!而且還不許用棺材!

  事情就這麼辦了。嬸嬸正在懷孕。她艱難地走到屍首前,當眾給叔叔換上了一身乾淨衣服。一鍬鍬黃土倒在他乾淨的衣服上。埋了。叔叔還不到四十歲……

  「我拚著坐牢,也要把你叔叔的屍首弄回家,給他釘一副薄板兒。」父親從河邊回來,整整一夜,拿著旱煙袋,一袋又一袋地吸。「給農民說幾句公道話,這就叫罪?」他不斷地這樣自言自語。第二天晚上,他就抽下鋪板,和我偷偷地釘了一個箱子一樣的薄「板兒」。我們摸黑到了河邊,挖出了叔叔的屍體,裝進「板兒」,埋在屋後的自留地。

  村上的人也許不知道,也許知道。總之沒有人去告密。

  「從今以後,我們兩家並一家了。我們吃調你吃稠,我們吃稀你吃稀,和兄弟活著時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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