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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永樂的聖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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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齋閑錄》,據四庫子部存目所記凡四卷,明宋端儀著。我所見的是明抄《國朝典故》殘本,只有上兩卷了。第二卷系記「靖難」時事,有黃子澄等四十八個「奸臣」的事蹟,其中有幾節白話諭旨頗有意思,今抄錄於下。(原本脫誤費解處均仍其舊。) 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等官於右順門口奏,「有奸惡齊泰姊並兩個外甥媳婦,又有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日一夜,二十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懷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小女兒。」奉欽依,「由他不的長到大便是個淫賤材兒。」又奏,「當初黃子澄妻生個小廝,如今十歲也,又有使家有鐵信家小妮子。」奉欽依,「都由他,欽此!」 正月二十四日校尉劉通等賚帖一將科引犯人張鳥子等男婦六名,為奸惡事;又引犯人楊大壽等男婦五百五十一名,為奸惡事。欽依,「是,連這幾日解到的都是練家的親,前日那一時起還有不罕氣的在城外不肯進來,嗔怪摧他,又打那長解錦衣衛把廝每都拿去,同刑科親審。親近的揀出來便淩遲了,遠親的發去四散充軍;若拿遠親不肯把近親的說出來,也都淩遲了。」 謝昇妻韓氏年三十九,本年九月二十日送淇國公丘福處轉營奸宿。 教坊司右韶舞安政等官於奉天門奏,「有毛大芳妻張氏年五十六,病故。」奉聖旨,「著錦衣衛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 永樂某年某月二十三日禮科引犯人程亨等男婦五名,為奸惡事,合送該衙門。奉欽依,「是,這張昺的親是鐵,錦衣衛拿去著火燒,欽此!」 以上五節,當作史實看去,發生於十五世紀初,在歐洲也正在舉行神聖裁判,似乎不足為奇:五百年來,世界究竟變好了不少了。但是在中國,如夏穗卿先生所說,「唐以後,男子是奴隸,女子是動物了,」這個現象至今還未大變,我們到底不知道自己住著的是文明的還是野蠻的世界。我相信像上邊所錄的聖旨是以後不會再有的了,但我又覺得朱棣的鬼還是活在人間,所以煞是可怕。不但是講禮教風化的大人先生們如此,便是「引車賣漿」的老百姓也都一樣,只要聽他平常相罵的話便足以證明他們的心是還為邪鬼所佔據。——趕走這些邪鬼是知識階級的職務,我希望他們多做這一步工夫,這實在要比別的事情更為根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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