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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改造的意見(1)


  我於國語學不曾有什麼研究,現在只就個人感想所及,關於國語改造的問題略略陳述我的意見。我的意見大略可以分作下列三項:一,國語問題之解決;二,國語改造之必要;三,改造之方法。

  國語問題現在可以算是已經解決了,本來用不著再有什麼討論,但是大家贊成推行國語,卻各有不同的理想,有的主張國語神聖,有的想以注音字母為過渡,換用羅馬字拼音,隨後再改別種言語。後者這種運動的起源還在十五六年以前,那時吳稚暉先生在巴黎發刊《新世紀》,在那上邊提倡廢去漢字改用萬國新語(即現在所謂世界語的Esperanto),章太炎先生在東京辦《民報》便竭力反對他,做了一篇很長的駁文,登在《民報》上,又印成單行的小冊子分散;文中反對以世界語替代漢語,卻贊成中國採用字母以便誦習,擬造五十八個字母附在後邊,這便是現在的注音字母的始祖了。

  當時我們對於章先生的言論完全信服,覺得改變國語非但是不可能,實在是不應當的;過了十年,思想卻又變更,以世界語為國語的問題重又興盛,錢玄同先生在《新青年》上發表意見之後,一時引起許多爭論,大家大約還都記得。但是到了近年再經思考,終於得到結論,覺得改變言語畢竟是不可能的事,國民要充分的表現自己的感情思想終以自己的國語為最適宜的工具。總結起來,光緒末年的主張是革命的復古思想的影響,民國六年的主張是洪憲及復辟事件的反動,現在的意見或者才是自己的真正的判斷了。

  我現在仍然看重世界語,但只希望用他作為第二國語,至於第一國語仍然只能用那運命指定的或好或歹的祖遺的言語;我們對於他可以在可能的範圍內加以修改或擴充,但根本上不能有所更張。埃及人之用亞剌伯語,滿洲人之用漢語,實際上未嘗沒有改變國語的例,但他們自有特殊的情況,更加以長遠的時間,才造成這個結果,倘若在平常的時地想人為的求成功,當然是不能達到的。一民族之運用其國語以表現情思,不僅是文字上的便利,還有思想上的便利更為重要:我們不但以漢語說話作文,並且以漢語思想,所以便用這言語去發表這思想,較為自然而且充分。

  至於言語的職分本來在乎自然而且充分的表現思想,能夠如此,就可以說是適用了。但是我並不因此而贊成國語神聖的主張,我覺得我們雖然多少受著歷史的遺傳的束縛,但國語到底是我們國民利用的工具,不是崇拜的偶像。我所以為重要的並不是說民族系統上的固有國語,乃是指現在通行活用,在國民的想法語法上有遺傳的影響者,所以漢語固然是漢族的國語,也一樣的是滿族的國語,因為他們採用了一二百年,早已具備了國語的種種條件與便利,不必再去復興滿語為國語了。使已死的古語復活,正如想改用別國語一樣的困難而且不自然。倘以國語為神聖,便容易傾向于崇古或民族主義,一方面對於現在也多取保守的態度,難於改革以求適用。因此我承認現在通用的漢語是國民適用的唯一的國語,但欲求其能副這個重大的責任,同時須有改造的必要。

  中國以前用古文,這也是國語,不過是古人的言語,現在沒有人說的罷了。思想自思想,文字自文字,寫出來的時候中間須經過一道轉譯的手續,因此不能把想要說的話直捷的恰好的達出,這是文言的一個致命傷。文言因為不是活用著的言語,單靠古人的幾篇作品做模範,所以成為一套印板似的格式,作文的人將思想去就文章,不能用文章去就思想,從前傳說有許多科甲出身的人不能寫一封通暢的家信,的確並不是笑話,便是查考現在學校的國文成績也差不多都是如此。改用國語教授當然可以沒有這個弊病了,但是現在的簡單的國語,就已足用,能應表現複雜微密的思想之需要了麼?

  這是一個疑問。目下關於國語的標準問題,大家頗有爭論,京音國音之爭大約已可解決,但是國語的本身問題卻還未確定;有的主張以明清小說的文章為主,有的主張以現代民間的言語為主:這兩說雖然也有理由,卻都不免稍偏於保守,太貪圖容易了。明清小說裡原有好的文學作品,而且又是國語運動以前的國語著作,特別覺得有價值,然而他們畢竟只是我們所需要的國語的資料,不能作為標準。區區二三百年的時日,未必便是通行的障礙,其最大的缺點卻在於文體的單調。大家都知道文章的形式與內容是極有關係的,韻文與散文的界限無論如何變換,抒情的詩與敘事的賦這兩種性質總是很明顯的,在外形上也就有這分別。

  明清小說專是敘事的,即使在這一方面有了完全的成就,也還不能包括全體;我們於敘事以外還需要抒情與說理的文字,這便非是明清小說所能供給的了。其次,現代民間的言語當然是國語的基本,但也不能就此滿足,必須更加以改造,才能適應現代的要求。常見有許多人反對現在的白話文,以為過於高深複雜,不過「之」改為「的」,「乎」改為「麼」,民眾仍舊不能瞭解。現在的白話文誠然是不能滿足,但其缺點乃是在於還未完善,還欠高深複雜,而並非過於高深複雜。我們對於國語的希望,是在他的能力範圍內,儘量的使他化為高深複雜,足以表現一切高上精微的感情與思想,作藝術學問的工具,一方面再依這個標準去教育,使最大多數的國民能夠理解及運用這國語,作他們各自相當的事業。或者以為提倡國語乃是專在普及而不在提高,是准了現在大多數的民眾智識的程度去定國語的形式的內容,正如光緒中間的所謂白話運動一樣,那未免是大錯了。那時的白話運動是主張知識階級仍用古文,專以白話供給不懂古文的民眾;現在的國語運動卻主張國民全體都用國語,因為國語的作用並不限於供給民眾以淺近的教訓與知識,還要以此為建設文化之用,當然非求完備不可,不能因陋就簡的即為滿足了。我們決不看輕民間的言語,以為粗俗,但是言詞貧弱,組織單純,不能敘複雜的事實,抒微妙的情思,這是無可諱言的。

  民間的歌謠自有其特殊的價值,但這缺點也仍是顯著,我曾在《中國民歌的價值》(見《學藝》第二卷)一篇短文裡說過,「久被蔑視的俗語,未經文藝上的運用,便缺乏細膩的表現力,以致變成那種幼稚的文體,而且將意思也連累了。……所以我要說明,中國情歌的壞處,大半由於文詞的關係。」民間的俗語,正如明清小說的白話一樣,是現代國語的資料,是其分子而非全體。現代國語須是合古今中外的分子融和而成的一種中國語。

  想建設這種現代的國語,須得就通用的普通語上加以改造,大約有這幾個重要的項目,可以注意。

  一,採納古語。現在的普通語雖然暫時可以勉強應用,但實際上言詞還是很感缺乏,非竭力的使他豐富起來不可。這個補充方法雖有數端,第一條便是採納古語。無理的使不必要的古語復活,常會變成笑柄,如希臘本了革命的復古精神,驅逐外來語,以古文字代之,以至雅俗語重複存在,反為不便,學生在家吃麵包(Psōmion)而在學校須讀作別物(Artos系古文)。但這是俗語已有而又加入古語,以致重出,倘若俗語本缺而以古語補充,便沒有什麼問題了。中國白話中所缺的大約不是名詞等,乃是形容詞助動詞一類以及助詞虛字,如寂寞,朦朧,蘊藉,幼稚等字都缺少適當的俗語,便應直截的採用;然而,至於,關於,況且,豈不,而等字,平常在「斯文」人口裡也已用慣,本來不成問題,此外「之」字替代「的」字以示區別,「者」替代作名詞用的「的」字,「也」字用在注解裡,都可以用的。

  總之只要是必要,而沒有簡單的復古的意義,便不妨儘量的用進去,即使因此在表面上國語與民間的俗語之距離愈益增加,也不足為意,因為目下求國語豐富適用是第一義,只要能夠如此,日後國語教育普及,這個距離自然會縮短而至於無,補充的古語都化為通行的新熟語,更分不出區別來了。但是我雖不贊成古今語的重出,對於通行的同意語,卻以為應當聽其並存,不必強為統一,譬如疾病,毛病,病痛這三個字,意義雖然一樣,其色度略有差異,足以供行文時的選擇;不過這也只以通行者為限,若從字典疒部裡再去取出許多不認得的同意語來,那又是好古太過,不足為訓的了。

  二,採納方言。有許多名物動作等言詞,在普通白話中不完備而方言裡獨具者,應該一律收入,但也當以必要為限。國語中本有此語,唯方言特具有歷史的或文藝的意味的,亦可以收錄於字典中,以備查考或選用,此外不必過於博采,只聽其流行於一地方就是了。

  方言裡的熟語頗有言簡意賅的,如江南的「像煞有介事」,早已有人用進文章裡去,或者主張正式的錄為國語,這固然沒有什麼不可,不過注音上略為困難,因為用國音讀便不成話,大抵只能仍用原音注讀才行。至於這些熟語的運用,當然極應注意,正如古奧的故典一般,必須用得恰好,才發生正當的效力,不然反容易毀壞文章的全體風格,在初學者尤非謹慎不可。

  三,採納新名詞,及語法的嚴密化。新名詞的增加在中國本是歷來常有的事,如唐以前的佛教,清末的歐化都輸入許多新名詞到中國語裡來,現在只須繼續進行,創造未曾有過的新語,一面對於舊有的略加以厘訂,因為有許多未免太拙笨單調了,應當改良才好。譬如石油普通稱作洋油,似不如改稱煤油或石油,洋燈也可以改作石油燈,洋火改作火柴,定為國語,舊稱不妨聽其以方言的資格而存在。中國以前定名多過於草率,往往用一「洋」字去籠罩一切,毫無創造的新味,日常或者可以勉強應用,在統一的文學的國語上便不適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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