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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學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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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〇年一月六日在北平少年學會講演 今日承貴會招我講演,實在是我的光榮。現在想將我對於新文學的要求,略說幾句。從來對於藝術的主張,大概可以分作兩派:一是藝術派,一是人生派。藝術派的主張,是說藝術有獨立的價值,不必與實用有關,可以超越一切功利而存在。藝術家的全心只在製作純粹的藝術品上,不必顧及人世的種種問題:譬如做景泰藍或雕玉的工人,能夠做出最美麗精巧的美術品,他的職務便已盡了,於別人有什麼用處,他可以不問了。這「為什麼而什麼」的態度,固然是許多學問進步的大原因;但在文藝上,重技工而輕情思,妨礙自己表現的目的,甚至於以人生為藝術而存在,所以覺得不甚妥當。 人生派說藝術要與人生相關,不承認有與人生脫離關係的藝術。這派的流弊,是容易講到功利裡邊去,以文藝為倫理的工具,變成一種壇上的說教。正當的解說,是仍以文藝為究極的目的;但這文藝應當通過了著者的情思,與人生有接觸。換一句話說,便是著者應當用藝術的方法,表現他對於人生的情思,使讀者能得藝術的享樂與人生的解釋。這樣說來,我們所要求的當然是人生的藝術派的文學。在研究文藝思想變遷的人,對於各時代各派別的文學,原應該平等看待,各各還他一個本來的位置;但在我們心想創作文藝,或從文藝上得到精神的糧食的人,卻不能不決定趨向,免得無所適從,所以我們從這兩派中,就取了人生的藝術派。 但世間並無絕對的真理,這兩派的主張都各自有他的環境與氣質的原因;我們現在的取捨,也正逃不脫這兩個原因的作用,這也是我們應該承認的。如歐洲文學在十九世紀中經過了傳奇主義與寫實主義兩次的大變動,俄國文學總是一種理想的寫實主義,這便因俄國人的環境與氣質的關係,不能撇開了社會的問題,趨於主觀與客觀的兩極端。我們稱述人生的文學,自己也以為是從學理上立論,但事實也許還有下意識的作用;背著過去的歷史,生在現今的境地,自然與唯美及快樂主義不能多有同情。這感情上的原因,能使理性的批判更為堅實,所以我相信人生的文學實在是現今中國唯一的需要。 人生的文學是怎麼樣的呢?據我的意見,可以分作兩項說明: 一,這文學是人生的;不是獸性的,也不是神性的。 二,這文學是人類的,也是個人的;卻不是種族的,國家的,鄉土及家族的。 關於第一項,我曾做了一篇《人的文學》略略說過了。大旨從生物學的觀察上,認定人類是進化的動物;所以人的文學也應該是人間本位主義的。因為原來是動物,故所有共通的生活本能,都是正當的,美的善的;凡是人情以外人力以上的,神的屬性,不是我們的要求。但又因為是進化的,故所有已經淘汰,或不適於人的生活的,獸的屬性,也不願他復活或保留,妨害人類向上的路程。總之是要還他一個適如其分的人間性,也不要多,也不要少就是了。 我們從這文學的主位的人的本性上,定了第一項的要求,又從文學的本質上,定了這第二項的要求。人間的自覺,還是近來的事,所以人性的文學也是百年內才見發達,到了現代可算是興盛了。文學上人類的傾向,卻原是歷史上的事實;中間經過了幾多變遷,從各種階級的文藝又回到平民的全體的上面來,但又加了一重個人的色彩,這是文藝進化上的自然的結果,與原始的文學不同的地方,也就在這裡了。 關於文學的意義,雖然諸家的議論各各有點出入;但就文藝起源上論他的本質,我想可以說是作者的感情的表現。《詩序》裡有一節話,雖是專說詩的起源的,卻可以移來作上文的說明: 「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我們考察希臘古代的頌歌(Hymn)史詩(Epic)戲曲(Drama)發達的歷史,覺得都是這樣情形。上古時代生活很簡單,人的感情思想也就大體一致,不出保存生活這一個範圍;那時個人又消納在族類裡面,沒有獨立表現的機會,所以原始的文學都是表現一團體的感情的作品。譬如戲曲的起源是由於一種祭賽,仿佛中國從前的迎春。這時候大家的感情,都會集在期望春天的再生這一點上,這期望的原因,就在對於生活資料缺乏的憂慮。這憂慮與期待的「情」實在迫切了,自然而然的發為言動,在儀式上是一種希求的具體的表現,也是實質的祈禱,在文學上便是歌與舞的最初的意義了。後來的人將歌舞當作娛樂的遊戲的東西,卻不知道他原來是人類的關係生命問題的一種宗教的表示。 我們原不能說事物的原始的意義,定是正當的界說,想叫化學回到黃白術去;但我相信在文藝上這意義還是一貫,不但並不漸走漸遠,而且反有復原的趨勢,所以我們於這文學史上的回顧,也不能不相當的注意。但是幾千年的時間,夾在中間,使這兩樣相似的趨勢,生了多少變化;正如現代的共產生活已經不是古代的井田制度了。古代的人類的文學,變為階級的文學;後來階級的範圍逐漸脫去,於是歸結到個人的文學,也就是現代的人類的文學了。要明白這意思,墨子說的「己在所愛之中」這一句話,最注解得好。淺一點說,我是人類之一;我要幸福,須得先使人類幸福了,才有我的分;若更進一層,那就是說我即是人類。所以這個人與人類的兩重的特色,不特不相衝突,而且反是相成的。古代的個人消納在族類的裡面,個人的簡單的欲求都是同類所共具的,所以便將族類代表了個人。 現代的個人雖然原也是族類的一個,但他的進步的欲求,常常超越族類之先,所以便由他代表了族類了。譬如怕死這一種心理,本是人類共通的本性;寫這種心情的歌詩,無論出於群眾,出於個人,都可互相瞭解,互相代表,可以稱為人類的文學了。但如愛自由,求幸福,這雖然也是人類所共具的,但因為沒有十分迫切,在群眾每每忍耐過去了;先覺的人卻叫了出來,在他自己雖然是發表個人的感情,個人的欲求,但他實在也替代了他以外的人類發表了他們自己暫時還未覺到,或沒有才力能夠明白說出的感情與欲求了。 還有一層與古代不同的地方,便是古代的文學純以感情為主,現代卻加上了多少理性的調劑。許多重大問題,經了近代的科學的大洗禮,理論上都能得到了解決。如種族國家這些區別,從前當作天經地義的,現在知道都不過是一種偶像。所以現代覺醒的新人的主見,大抵是如此:「我只承認大的方面有人類,小的方面有我,是真實的。」人類裡邊有皮色不同,習俗不同的支派,正與國家地方家族裡有生理,心理上不同的分子一樣,不是可以認為異類的鐵證。我想這各種界限的起因,是由於利害的關係,與神秘的生命上的連絡的感情。 從前的人以為非損人不能利己,所以連合關係密切的人,組織一個攻守同盟;現在知道了人類原是利害相共的,並不限定一族一國,而且利己利人,原只是一件事情,這個攻守同盟便變了人類對自然的問題了。從前的人從部落時代的「圖騰」思想,引伸到近代的民族觀念,這中間都含有血脈的關係;現在又推上去,認定大家都是從「人」(Anthropos)這一個圖騰出來的,雖然後來住在各處,異言異服,覺得有點隔膜,其實原是同宗。這樣的大人類主義,正是感情與理性的調和的出產物,也就是我們所要求的人道主義的文學的基調。 這人道主義的文學,我們前面稱他為人生的文學,又有人稱為理想主義的文學;名稱盡有異同,實質終是一樣,就是個人以人類之一的資格,用藝術的方法表現個人的感情,代表人類的意志,有影響於人間生活幸福的文學。所謂人類的意志這一句話,似乎稍涉理想,但我相信與近代科學的研究也還沒有什麼衝突;至於他的內容,我們已經在上文分兩項說過,此刻也不再說了。這新時代的文學家,是「偶像破壞者」。但他還有他的新宗教——人道主義的理想是他的信仰,人類的意志便是他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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