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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廿蟲吟


  《百廿蟲吟》一卷,道光甲申(一八二四)年刊,平湖錢步曾著,末附諸人和作一卷,凡九十七首。本來詠物之作沒有多大意思,其枯窘一點的題目,往往應用詩鐘的做法,只見其工巧而已,此外一無可取。但是對於這一冊我卻別有一種愛好:難得這百二十章詩都是詠蟲的,雖然把刺蝟與蝦蟆之流也都歸入蟲豸類裡未免稍雜亂,總之是很不容易的了。其次是他不單是吟詠罷了,還有好些說明,簡單地敘述昆蟲的形狀,而有些蟲又是平常不見著錄的,兒時在鄉間戲弄大抵都見識過,然而《爾雅》不載,《本草》不收,有的簡直幾千年來還沒有給他一個正式的姓名。著者自序云:

  「盈天地間皆物也,而其至紛賾至纖細者莫如昆蟲。有有其名而罕覯其物者,有有其物而未得其名者,有古之名不合於今者,有今之名不符于古者,有同物而異名者,有同名而異物者,分門別類,考究為難。暇日無事,偶拈小題,得詩百餘首,補《爾雅》箋疏之未備,志《齊民要術》所難周,蠕動蜎飛,搜羅殆略盡矣。明識雕蟲末技,無當體裁,或亦格物致知之一助雲爾。」他的意見我覺得很不錯,格物致知也說得恰好,不比普通道學家的浮詞浪語。所可惜者只是記的太少,若是每種都有注,可以抄成一卷《釋蟲小記》,那就大有益於格物之學了。

  我這所謂格物可以有好幾種意思,其一是生物的生態之記錄,於學術不無小補,其次是從這些記錄裡看出生物生活的原本,可以做人生問題的參考。平常大家罵人總說禽獸,其實禽獸的行為無是非善惡之可言,乃是生物本然的生活,人因為有了理智,根本固然不能違反生物的原則,卻想多少加以節制,這便成了所謂文明,但是一方面也可以更加放縱,利用理智來無理的掩飾,此乃是禽獸所不為的勾當,例如燒死異端說是救他的靈魂,占去滿洲說是行王道之類是也。

  我們觀察生物的生活,拿來與人生比勘,有幾分與生物相同,是必要而健全的,有幾分能夠超出一點,有幾分卻是墮落到禽獸以下去了:這樣的時常想想,實在是比講道學還要切實的修身工夫,是有新的道德的意義的事。生物的範圍很廣,無一不可資觀察,但是我仿佛偏重蟲豸者,這大抵由於個人的愛好,別無什麼大的理由。鱗介沉在水底裡,鳥在空中高飛,平常難得遇見,四腳的獸同我們一樣的地上走著,我卻有點嫌他們笨重,雖然也有鼬類長的像是一條棒,也有象和麒麟的鼻子脖子那麼出奇的長,然而壓根兒就是那一副結構,到底也變化不到什麼地方去。

  至於蟲豸便十分複雜了,那些樣子既然希奇古怪,還有搖身一變以至再變的事情更有《西遊記》的風味,很足以釣住我們非科學家的興趣,再說兒時的經驗裡,因為蟲豸的常見與好玩,相識最多也最長久,到後來仍舊有些情分,至於法勃耳(J.H.Fabre)的十卷《昆蟲記》所給我們的影響,那或者也是一個頗大的原因,可是如今只好附加在這末後了。

  野馬似乎跑得太遠一點了。《百廿蟲吟》是專詠昆蟲的,想叫他負上邊所說的那種責任當然不大可能,但是注意到這些蟲而且又有這許多,又略有所說明,這是很難得的。講到詩,詠物照例是七律,照例以故典巧搭為事,如蠅虎頸聯雲,百年傲骨教誰吊,終古讒人向此投,是最好的一例,雖然有讀者朱批雲「激昂感慨」,卻總不能令人感到蠅虎之為物,只是蠅與虎的二字的搬弄而已。其小注多可喜,有些昆蟲還都未見記載,所以更覺得有意思。如第二十九算命先生云:

  「算命先生亦蜘蛛之屬,體圓如豆,足細而長,不能吐絲,好居叢草中及古牆腳下。兒童捕得之,戲摘其足置地上,伸縮逾時方已,謂之算命。俗因名為算命先生,遍查類書無有載是物者。」又第四十三灰蚱蜢云:

  「灰蚱蜢有兩種。一種名舂箕,身有斑點,兩股如玳瑁,紅痕殷然,飛可數步。一種名石蟹,純褐色,短小精悍,翼端有刺,善跳躍而不能飛,其生最早,踏青時已有之。」《本草綱目》雖有灰蚱蜢一項,但語焉不詳,不及此遠甚。所雲名舂箕的一種,疑是尖頭的,越中有尖頭蚱蜢,綠色亦有灰色者,小兒執其後足下部,以一手擷其尖頭,則顛頓作磬折狀,歌雲,「我給你梳頭,你給我舂米」,俗稱之曰舂(讀若磉)米郎。第四十六雲棺材頭蟋蟀,無小注而只有詩,詞云:

  「月額紅鈴幾度猜,頭銜猜不到棺材。未蒙相國圖經載,直訝將軍輿櫬來。秋草依棲磷影亂,荒墳酬答鬼吟哀。諸君力鬥終何益,顧此形模百念灰。」此蟲越中多有之,稱棺材頭蛐蛐,形如普通蟋蟀,頭作梅花式,稍前傾,狀醜名惡,見者憎且忌,隨即打殺,亦不知其能鬥否或鳴聲如何也。小兒秋間多捕促織玩養,無不知棺材頭蛐蛐者,而未見著錄,方旭著《蟲薈》其昆蟲一卷雖有二百十九種,範寅著《越諺》卷中雖錄有牛蜻蛚(俗呼牛唧呤,即油胡盧),亦均未收此蟲。又第四十九贓螂注云:

  「蟑螂見吳府志,而蟑字無考。近閱《譚子雕蟲》一書,載行夜俗呼贓螂,市語謂臭穢之物為贓東西,故惡而名之。形類蠶蛾而瘦,腹背俱赤,光滑似油染,兩翅能飛,亦不甚遠,喜燈火光,輒夜行。其體甚臭,其屎尤臭,本生草中,八九月入人家,壁間灶下,聚至千百,凡器物著之俱不堪向邇。能入蜂匣中食蜂蜜罄盡,養蜂者尤忌之。又贓螂花生陰濕地,長二尺餘,至秋乃花,花開於頂,似涼傘然,瓣末微卷,有長須間之,作深紅色,月余方萎。俗謂供此花能辟贓螂,然試之亦不甚驗。」關於贓螂,《春在堂隨筆》卷八有一條考證頗詳,唯此記亦殊有致,末說到贓螂花也有意思,此即石蒜,日本稱之曰死人花,彼岸花,曼珠沙華,亦不知是何緣故也。第一百七水馬云:

  「《本草》,水黽亦名水馬,長寸許,群行水上,水涸即飛去。《五雜組》,水馬逆流而躍,水日奔流而步不移尺寸,兒童捕之輒四散奔迸,唯嗜蠅,以發系蠅餌之則擒抱不脫。一名寫字蟲,因其急走水面,縱橫如直畫。《列子》雲商蚷馳河,蓋謂此也,今我鄉呼為水蜘蛛者是。又一種枯瘠如柴杆,貿貿然遊行水上,若有知若無知,不知何名。」第百十蝦鱉云:

  「水鱉狀略似地鱉,其色青,漸老則變為黑,四五月間登陸,坼背化為蟬。蝦鱉狀如伊威,好寄居長須君頰輔間,擁腫如瘤,與水鱉截然二物,前人類書多誤混為一。」又第百十一水蛆云:

  「《蟫史》載水蛆一名蚩蟲,生積水中,屈伸反覆于水,長二三分,大如針,夏月浮水面化為蚊。予嘗觀荷花缸中有紅黑二種,尾著於泥,立其身搖曳不休,見人影則縮入泥穴,即水蛆也。俗呼水蝨為水蛆,非是。」《蟲薈》卷三昆蟲類蜎下引《爾雅》雲,蜎,蠉。疏雲,井中小赤蟲也,名蜎,一名蠉,一名蛣蟩,又名孑孓。方旭案云:

  「其身細如縷,長二三分,灰黑色,亦有紅色者,生污水中,其性喜浮水,見人則沉入水底。其行一曲一直,以腰為力,若人無臂狀。水缸內亦有之,又名水蛆,老則化豹腳蚊。一種相似而頭大尾尖者,名缸虎。」此所說較詳細,但與上文《蟫史》相同也只講到孑孓而已,所雲在荷花缸中立其身搖曳不休的小紅蟲終於未曾說及。此蟲與孑孓及打拳水蛆(即頭大尾尖者)在荷缸中都很普通,而比較地尤為兒童所注意,我們如回想兒時事情便可明瞭,錢朋園能夠把他記錄出來,這是我所覺得很可喜的。其他說蝦鱉以及那枯瘠如柴杆的水蟲也都自有見識,只可惜太少罷了。

  其實這是很難怪的,不知道有多少年來中國讀書人的聰明才力都分用在聖道與制藝這兩件物事上面,玩物喪志垂為重戒,雖然經部的《詩》與《爾雅》,醫家的《本草》,勉強保留一點動植物的考察,卻不能漸成為專門,其平常人染指于此者自然更是寥寥了。錢君既不做箋疏,又不撰譜錄,原只是做詠物詩耳,卻加上這好些小記,而且多是別人所未曾說過的事情,那也就大可佩服了。古人評薩坡遺詩云,花朵雖少,俱是薔薇。比擬或少有不倫,正無妨暫且借用耳。

  (二十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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