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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的歌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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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年本校開始徵集歌謠,簡章上規定入選歌謠的資格,其三是「征夫野老遊女怨婦之辭,不涉淫褻而自然成趣者」。十一年發行《歌謠週刊》,改定章程,第四條寄稿人注意事項之四雲,「歌謠性質並無限制;即語涉迷信或猥褻者亦有研究之價值,當一併錄寄,不必先由寄稿者加以甄擇。」在發刊詞中亦特別聲明,「我們希望投稿者……儘量的錄寄,因為在學術上是無所謂卑猥或粗鄙的。」但是結果還是如此,這一年內我們仍舊得不到這種難得的東西。據王禮錫先生在《安福歌謠的研究》(《歌謠週刊》二二號轉錄)上說,家庭中傳說經過了一次選擇,「所以發於男女之情的,簡直沒有聽過。」這當然也是一種原因,但我想更重要的總是由於紀錄者的過於拘謹。關於這個問題現在想略加討論,希望於歌謠採集的前途或者有一點用處。 什麼是猥褻的歌謠?這個似乎簡單的疑問,卻並不容易簡單地回答。籠統地講一句,可以說「非習慣地說及性的事實者為猥褻」。在這範圍內,包有這四個項目,即(1)私情,(2)性交,(3)支體,(4)排泄。有些學者如德國的福克斯(Fuchs),把前三者稱為「色情的」,而以第四專屬「猥褻的」,以為這正與原義密合,但平常總是不分,因為普通對於排泄作用的觀念也大抵帶有色情的分子,並不只是污穢。 這四個項目雖然容易斷定,但既系事實,當然可以明言,在習慣上要怎樣說才算是逾越範圍,成為違礙字樣呢,這一層覺得頗難速斷。有些話在田野是日常談話而紳士們以為不雅馴者,有些可以供茶餘酒後的談笑,而不能形諸筆墨者,其標準殊不一律,現在只就文藝作品上略加檢查,且看向來對於這些事情寬容到什麼程度。據靄理斯說,在英國社會上,「以尾閭尾為中心,以一尺六寸的半徑——在美國還要長一點——畫一圓圈,禁止人們說及圈內的器官,除了那打雜的胃。」在中國倘若不至於此,那就萬幸了。 私情的詩,在中國文學上本來並不十分忌諱。講一句迂闊的話,三百篇經「聖人刪訂」,先儒注解,還收有許多「淫奔之詩」,盡足以堵住道學家的嘴。譬如「子不我思,豈無他人」這樣話,很有非禮教的色彩,但是不曾有人非難。在後世詩詞上,這種傾向也很明顯,李後主的《菩薩蠻》雲, 「畫堂南畔見, 一晌偎人顫。 奴為出來難, 教郎恣意憐。」 歐陽修的《生查子》雲, 「月上柳梢頭, 人約黃昏後。」 都是大家傳誦的句,雖然因為作者的人的關係也有多少議論。中國人對於情詩似有兩極端的意見:一是太不認真,以為「古人思君懷友,多托男女殷情,若詩人風刺邪淫,又代狡狂自述」;二是太認真,看見詩集標題紀及紅粉麗情,便以為是「自具枷杖供招」。其實卻正相反,我們可以說美人香草實是寄託私情,而幽期密約只以抒寫晝夢,據近來的學術說來,這是無可疑的了。說得虛一點,仿佛很神秘的至情,說得實一點便似是粗鄙的私欲,實在根柢上還是一樣,都是所謂感情的體操,並當在容許之列,所以這一類的歌詞當然不應抹殺,好在社會上除了神經變質的道學家以外原沒有什麼反對,可以說是不成問題了。 詩歌中詠及性交者本不少見,唯多用象徵的字句,如親嘴或擁抱等,措詞較為含蓄蘊藉;此類歌詞大都可以歸到私情項下去,一時看不出什麼區別。所羅門《雅歌》第八章雲,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來, 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 《碧玉歌》的第四首雲, 「碧玉破瓜時,相為情顛倒。 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 都可以算作一例。至於直截描寫者,在金元以後詞曲中亦常有之,《南宮詞紀》卷四,沈青門的《美人薦寢》,梁少白的《幽會》(風情五首之一),大約可為代表,但是源流還在《西廂》裡,所以要尋這類的垘本不得不推那「酬簡」的一出了。散文的敘述,在小說裡面很是常見,唯因為更為明顯,多半遭禁。由此看來,社會不能寬容,可以真正稱為猥褻的,只有這一種描寫普通性交的文字。這雖只是根據因襲的習俗而言,即平心的說,這種敘述,在學術上自有適當的地位,若在文藝上面,正如不必平面地描寫吃飯的狀態一樣,除藝術家特別安排之外,也並無這種必要。所以尋常刊行物裡不收這項文字,原有正當的理由,不過在非賣品或有限制的出板品上,當然又是例外。 詩歌中說及支體的名稱,應當無可非議,雖然在紳士社會中「一個人只剩了兩截頭尾」,有許多部分的身體已經失其名稱。古文學上卻很是自由,如《雅歌》所說: 「你的兩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對小鹿, 就是母鹿雙生的。」 「你的肚臍如圓杯, 不缺調和的酒。」 又第四章十二節以後,「我妹子,我新婦,乃是關鎖的園」等數節,更是普通常見的寫法,據說莎士比亞在「Venus and Adonis」詩中也有類似的文章,上面所舉沈青門詞亦有說及而更為粗劣。大抵那類字句本無須忌諱,唯因措詞的巧拙所以分出優劣,即使專篇詠歎,苟不直接的涉及性交,似亦無屏斥的理由,倘若必要一一計較,勢必至於如現代生理教科書刪去一章而後可,那實在反足以表示性意識的變態地強烈了。 凡說及便溺等事,平常總以為是穢,其實也屬褻,因為臀部也是「色情帶」,所以對於便溺多少含有色情的分子,與對於痰汗等的觀念略有不同。中古的禁欲家宣說人間的卑微,常說生於兩便之間(Inter faeces et urinum nascimur),很足以表示這個消息。滑稽的兒歌童話及民間傳說中多說及便溺,極少汗垢痰唾,便因猥褻可以發笑而污穢則否,蓋如德國格盧斯(Groos)所說,人聽到關於性的暗示,發生呵癢的感覺,爆裂而為笑,使不至化為性的興奮。更從別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出便溺與性之相關,如上文所引《雅歌》中詠肚臍之句,以及英國詩人赫列克(Robert Herrick)的To Dianeme詩中句雲, 「Show me that hill where smiling Love doth sit, Having a living fountain under it.」 都是好例。中國的例還未能找到,但戲花人著《紅樓夢論贊》中有「賈瑞贊」一篇,也就足以充數了。所以這一類的東西,性質同詠支體的差不多,不過較為曲折,因此這個關係不很明瞭罷了。 照上面所說的看來,這四種所謂猥褻的文詞中,只有直說性交的可以說是有點「違礙」,其餘的或因措詞粗俗覺得不很雅馴,但總沒有除滅的必要。本會搜集的歌謠裡,或者因為難得,或者因為寄稿者的審慎,極缺少這類的作品,這是很可惜的事,只有白徑天先生的柳州情歌百八首,藍孕歐先生的平遠山歌二十首,劉半農的江陰船歌二十首等,算是私情歌的一點好成績。但我知道鄉間曾有性交的謎語,推想一定還多有各樣的歌謠,希望大家放膽的采來,就是那一項「違礙字樣」的東西,我們雖然不想公刊,也極想收羅起來,特別編訂成書,以供專家之參考,所以更望大家供給材料,完成這件重大的難事業。 我們想一論猥褻的歌謠發生的理由,可惜沒有考證的資料,只能憑空的論斷一下,等將來再行訂正。有許多人相信詩是正面的心聲,所以要說歌謠的猥褻是民間風化敗壞之證,我並不想替風俗作辯護,但我相信這是不確的。詩歌雖是表現作者的心情,但大抵是個反映,並非真是供狀,有一句詩道,「嘴唱著歌,只在他不能親吻的時候」,說的最有意思。猥褻的歌謠的解說所以須從別方面去找才對。據我的臆測,可以從兩點上略加說明。其一,是生活的關係。中國社會上禁欲思想雖然不很占勢力,似乎未必會有反動,但是一般男女關係很不圓滿,那是自明的事實。 我們不要以為兩性的煩悶起於五四以後,鄉間的男婦便是現在也很愉快地過著家庭生活;這種煩悶在時地上都是普遍的,鄉間也不能獨居例外。蓄妾宿娼私通,我們對於這些事實當然要加以非難,但是我們見了中產階級的蓄妾宿娼,鄉民的私通,要知道這未必全然由於東方人的放逸,至少有一半是由於求自由的愛之動機,不過方法弄錯了罷了。猥褻的歌謠,讚美私情種種的民歌,即是有此動機而不實行的人所採用的別求滿足的方法。他們過著貧困的生活可以不希求富貴,過著莊端的生活而總不能忘情於歡樂,於是唯一的方法是意淫,那些歌謠即是他們的夢,他們的法悅(Ecstasia)。其實一切情詩的起原都是如此,現在不過只應用在民歌上罷了。 其二,是言語的關係。猥褻的歌謠起原與一切情詩相同而比較上似乎特別猥褻,這個原因我想當在言語上面。我在《江陰船歌》的序上曾說,「民間的原始的道德思想本極簡單不足為怪;中國的特別文字,尤為造成這現象的大原因。久被蔑視的俗語,未經文藝上的運用,便缺乏了細膩曲折的表現力;簡潔高古的五七言句法,在民眾詩人手裡又極不便當,以致變成那種幼稚的文體,而且將意思也連累了。」 這還是就尋常的情歌而言,若更進一步的歌詞,便自然愈是刺目;其實論到內容,《十八摸》的唱本與祝枝山輩所做的細腰纖足諸詞並不見得有十分差異,但是文人酒酣耳熱,高吟豔曲,不以為奇,而聽到鄉村的秧歌則不禁顰蹙,這個原因實在除了文字之外無從去找了。詞句的粗拙當然也是一種劣點。但在採集者與研究者明白這個事實,便能多諒解他一分,不至於憑了風雅的標準輒加擯斥,所以在這裡特再鄭重說明,希望投稿諸君的注意。 這一篇小文是我應《歌謠》周年增刊的徵求,費了好些另另碎碎的時刻把他湊合起來的,所以全篇沒有什麼組織,只是一則筆記罷了。我的目的只想略略說明猥褻的分子在文藝上極是常見,未必值得大驚小怪,只有描寫性交措詞拙劣者平常在被擯斥之列——不過這也只是被擯於公刊,在研究者還是一樣的珍重的,所以我們對於猥褻的歌謠也是很想搜求,而且因為難得似乎又特別歡迎。我們預備把這些希貴的資料另行輯錄起來,以供學者的研究,我這篇閒談便只算作搜集這類歌謠的一張廣告。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北京大學《歌謠週刊》紀念增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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