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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紀之柔脆


  我有一個馬糞紙糊成的小匣,內藏從報紙上剪下的各種妙文,長篇巨制如聖心主筆之《孫文真死矣》評,吉光片羽如「該辜鴻銘」之小腳美論,搜羅俱備,以供無聊賴時之消遣與動感情時之取材。今日無事不免又打開來看,卻發見了一片不知何年何月的上海報上的小新聞。其文曰:

  「查禁女孩入浴堂洗浴

  淞滬警察廳昨發通令雲,案據保安隊長陳偉報稱,竊查淞滬城一帶各浴堂,每有十歲上下之女孩,入內洗浴,雖屬年齡幼稚,究屬有關風紀,應請飭區查禁等情,據此,除分行外,合行通令知照,仰即油印佈告分貼各浴堂內,一律查禁,仍將辦理情形,具複備查雲。」

  在咱們「七歲不同席」的禮義之邦這是平常不過的事,本不值得特別剪下保存,但我所佩服者是陳偉隊長的兩句文章:「雖屬年齡幼稚,究屬有關風紀,」說的多麼老煉圓穩,雖然屬字重出,關紀兩字也失粘,須得改作「究為紀有風關」才好。這原是講文章,至於意思則我本來不很懂,因為風紀是怎樣的東西在我的粗腦裡完全不明白,是屬￿物理學的呢,還是屬￿化學?真是「黑漆皮燈籠」,胡裡胡塗之至。我以前只聽人家說,「某人與某人相好,……出了風化案件,」知道男女相好與社會風紀有密切的關係,——怎麼那一面剛配好,這一面(即在風紀上)就立刻出毛病,這個微妙的感應理由自然終於不大瞭解,——現在才知道更神秘了,只要一個十歲左右的女孩進浴堂去洗澡,於風紀上就發生危險:仿佛這個風紀比以前變成更嫩更脆更易損了。這是什麼緣故?難道風紀經了淞滬警察廳保安隊的嚴密保護,所以像嬌養的小兒一樣愈加怯弱下去的麼?

  友人三放君是個老實的紳士,他見我不明白便告訴我說,「這公文的意思並沒有什麼難懂,無非說浴堂裡的男人們看了十歲左右的女孩未免動情,將使他們出去多做壞事,於是而風紀有關了。」我相信他所說是真話,然而這一來卻更使我迷惑,因為我還不大相信中國男子墮落至於如此。(這恐怕是我樂天太過之一種毛病。)十歲左右,這豈不是說以十歲為中心,或左而少一歲為九,或右而多一歲為十一乎?雖准之古聖王的禮法已多二以至四歲,早非列入「易損品」內不可,但以常情論之,則渠們實在只是「孩」而女者,並不是「女」之孩者,在常人決不視為性的對象;今使保安隊長之言而信,事實上確與風紀有關,是即證中國人之變態,乃有此種「嗜幼」(Paidophilia)之傾向,如此病的國民其能久于人世乎?吾願此僅系道學家張皇之詞,其結果只是一個人有點變態,于民族前途尚無大妨礙耳。然而我們上稽古人之傳統,傍考同胞之言行,殊不敢使一人獨負其責,終乃不能不承認中國人之道德或確已墮落至於非禁止十歲左右女孩入浴堂不能維持風紀矣,嗚呼,豈不深可寒心乎哉!

  (十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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