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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稅


  中央公園的長美軒是滇黔菜館,所以他的火腿是據說頗好的,但是我沒有吃過,只有用火腿末屑所做的包子卻是吃過,而且還覺得還好,還不貴,因為只要兩分錢一個。今天我因無事,又踱進公園裡去,順便在長美軒買了五個包子,計大洋一角。可是阿唷,夥計硬要我再拿出四個銅子來,說這是叫什麼四種特稅,凡是看戲,嫖妓,上館子,住客店,都要值十抽一,所以我應該被捐洋壹分。

  我說我並不看戲嫖妓,只是吃幾個包子罷了,為什麼也要上稅呢?他說這不管,捐是一定要捐的。我沒法只能付了他四個銅元,其實又多吃虧了四厘。

  我問這稅是什麼用的呢?他也說不上來,說大約是為討赤吧,不過他也不能擔保。我坐在柏林下的板椅上,一面吃著包子,心裡納罕,這個年頭兒連一個包子都不容易吃,逃不了稅。但是轉念一想,這如真是用在討赤,我們京兆公民也是應該樂輸的。——因為赤禍如何是洪水猛獸,白福如何是天堂樂土,京兆公民是最能知道的也。

  (十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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