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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士與藝人


  我不怕別人叫我什麼諢名與稱號。有一個同鄉患丹毒於昏囈中說我傲慢似一隻鶴,一個族叔說我生的那夜他親眼看見一個老僧走進大門去,所以我無妨被稱為鶴或老和尚。有人說我是丘八或丘九,我也可以承認,因為我的確當過多年「野雞學生」,也就是「兵」。

  但是我獨怕近時出現的兩個稱號,這便是「文士」與「藝人」。

  藝人似乎即是藝術家之謂,大約拿來譯西文的「愛帖斯忒」(artist)的,但是我有一種成見,看慣了日本的藝人這個熟語,總覺得這是「愛體斯忒」(artiste)的意思,是俳優一類的東西,因此對於這個名詞不大喜歡:在我的陳舊的頭腦裡,中國的倡優隸卒都還是類似的人物。好在我不會撇幾筆蘭草或糊一方石膏,可以放心不至於會有得到這個尊號的一日。

  古文我是念過幾天,白話也是喜寫幾句的,於是而文士的頭銜就危險了,(雖然此刻現在尚未得過這個光榮。)說起我怕這個名稱的緣由來也頗有趣,因為我意想中的文士這回卻在猶太,即《新約》上所說的「格拉木瑪丟思」(Grammateus)。我翻開《馬可福音》來查,便見第十四章一節是這樣說。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中國的文士自然是另一種高雅的人物,但這個名稱卻被猶太人用壞了,實在已經不大香甜,或者還不如改稱——唔,一時想不出來了,容我去參考了類書再說吧。我自己呢,還願意稱作文童,雖然沒有「終覆」,——可惜,這個術語的意思已經少有人瞭解,這實在是廢止科舉的流弊之一。臨了還要聲明一句,這童字只言資格而非年紀,古人句雲,「老童歌嘯水雲間」,即其例也。

  十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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